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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 关于加大力度打击破坏珊瑚礁违法行为的建议 罗时祥
领衔代表: 代 表 团:
承办单位及答复
主办单位 会办 交办日期
    2007-04-09
 
承办单位 答复日期 答复内容
渔业厅
200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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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力度打击破坏珊瑚礁违法行为的建议 罗时祥

   
    对海南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第2035号的答复
   
    罗时祥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打击破坏珊瑚礁违法行为的建议”收悉。我厅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珊瑚礁是我省最富特色的典型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价值已得到社会的普遍认识,其保护意义也获得广泛认同。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关注珊瑚礁、研究珊瑚礁,加入保护珊瑚礁的行列。你对保护珊瑚礁资源所提出的四点建议,我们非常重视,将在我们的工作实践中认真考虑你的建议。
    因珊瑚礁的重要生态地位,历年来一直是我省海洋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工作重点之一。但长期以来,由于人们对海洋保护的意识尚未得到普遍性的提高,珊瑚礁资源受到了人类活动的一定干扰和破坏,对我省海洋生态环境的完整性形成了不可忽视的威胁。尤其是你在建议中所提到的以珊瑚制品为工艺品进入省内外市场的现象,已经成为一种跨省界甚至跨国界的严重情况,因这种不适当的市场需求的巨大诱惑,使得我省特别是远离本岛的南海海域的珊瑚礁生态环境受到较大的威胁。
    对于这种情况,我省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开展相关的管理工作。近几年来,针对我省珊瑚礁资源的保护工作主要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的地方立法工作,在我省颁布实施《海南省珊瑚礁管理规定》十年后,我厅起草编制的《海南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已经列入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和省法制办的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该法规的颁布实施将为我省开展包括珊瑚礁资源活动在内的海洋生态保护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依据;二是坚持开展对群众的海洋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要求在我省海域从事捕捞、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和群众不要进行采挖珊瑚、贝类等破坏海洋生物资源的行为;三是利用我省各级海洋监察执法队伍,开展打击包括非常采挖、销售珊瑚制品行为在内的破坏珊瑚礁资源行为的专项执法行动;四是在我省海南岛东部沿海和西沙群岛海域设立海洋生态监控区,对这两个区域的珊瑚礁及生态状况进行科学调查和监测,为开展保护和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这些工作对我省海域的珊瑚礁保护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近年来,我厅正在积极开展工作,通过省政府向国家申报,争取将我省的省级西、南、中沙海洋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海洋生态保护区,其保护对象包括珊瑚礁、鱼类等重要海洋生物资源及其相关的海域、岛礁生态环境。同时,我厅还将继续加强与人大有关部门的沟通,从立法、执法、宣传、教育、珊瑚礁资源可持续利用等综合管理方面,严格抓好全省珊瑚礁保护工作,打击破坏珊瑚礁的违法行为,遏制珊瑚礁的人为因素退化趋势,保护好我省的珊瑚礁生态资源。
   
   
   
    二○○七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省人大提案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及联系人: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 陈刚
    联系电话:65337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