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2020-02-18 19:41 来源: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十三场新闻发布会
(2020年2月18日)


茹英英: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邀请了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志强先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陈建洪先生以“疫情防护和全力保障复工复产”为主题,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首先,请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新闻发言人陈建洪先生通报最新疫情情况。


陈建洪:

2020年2月18日0-8时,海南省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新增确诊病例、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和出院病例。

截至2月18日8时,海南省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163例,重症病例15例,死亡病例4例,出院病例59例。确诊病例中,海口市34例、三亚市54例、儋州市15例、文昌市3例、琼海市6例、万宁市13例、东方市3例、澄迈县9例、临高县6例、昌江县7例、陵水县4例、定安县3例、保亭县3例、乐东县2例、琼中县1例。

截至2月18日8时,追踪到密切接触者5091人,已解除医学观察3991人,尚有1100人正在接受集中医学观察。

茹英英:下面,请省交通运输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李志强先生介绍交通部门为全力保障复工复产所做的主要工作。


李志强:

省交通运输厅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交通运输部关于交通运输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工作的系列部署,多措并举,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保交通畅通,引导人们有序、错峰出行返程;保障医疗物资、生活必需品运输畅通,有力地促进复工复产,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一、确保公路水路运输畅通,做到“一断三不断”

一是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交通运输系统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交通运输部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统筹做好我省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和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做到“一断三不断”(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保障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通道不断),全力保障好应对疫情各类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人员等的运输保障工作。

坚持全省一盘棋,各部门不得擅自设卡、拦截、断路等阻断交通等违法行为,确保公路交通安全、畅通。截至目前,全省道路交通总体比较顺畅,高速公路主线无阻断,未出现长距离拥堵情况。但是,各地出于对疫情管控的需要,对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进行了管制,在一些进入市区、进入村镇的路口设置了检测点或管制点,对交通运行造成一定影响。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各市县要坚持全省一盘棋,在实施交通管制的过程中不得阻断医疗物资、菜篮子产品和生产生活基本物资的运输,为老百姓和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有力保障。

二、确保重点物资运输畅通,坚持“三不一优先”

一是我厅成立了物资运输保障组、应急运输车队保障组、琼州海峡运输保障组、及道路畅通保障组等4个小组,落实值班责任人,公布值班电话,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为运输企业和司机提供运输事宜咨询等服务保障和统筹调度工作。

二是简化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由应急物资承运单位或驾驶人根据“车辆通行证”和“包车通行证”式样,自行填写,自行打印,随车携带。持有通行证的车辆享受“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通行)原则。落实对应急运输保障人员不实行隔离措施,从事道路客运但未进入武汉市的司乘人员,经过体温检测符合规定的,在采取戴口罩等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不采取集中隔离措施,保障交通运输。

三是开辟琼州海峡应急物资“绿色通道”,协调两岸海事、海峡办以及港航等部门,全力保障应急物资和重要生活生产物资及菜篮子产品运输,优先安排船舶运力,优先安排车辆上船,全程做好跟踪。对医疗防疫所需的危险品物资运输过海,如酒精、消毒水等,及时协调两岸海事监管部门加快放行,优先安排危险品运输船舶加班装运。同时,继续菜篮子产品免费过海政策,保障市场供给和菜价稳定。

三、确保公路客运服务有序恢复,做到“点对点”

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复工复产部署,结合实际逐步有序恢复公路客运服务。一是推行省内“点对点”包车客运服务。保证企事业单位、院校等单位和农民工团体、学生等群体在省内出行运输需求。二是保障城市交通出行服务。目前海口、三亚城市公交保持运营,运营车辆和线路共710辆、156条;海口、三亚、陵水、万宁、文昌等市县共4989辆出租车保持正常运营;鼓励支持海汽、神州等运输企业在落实消毒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逐步恢复运营。下一步,将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分区级精准防控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的指导意见》精神,有序加大恢复城际、省际班车,城市公交、网约车服务、“点对点”为广大群众和企业提供安全、健康、便捷的运输服务。

截止春运第38天(1月10日-2月16日),全省进出岛旅客累计564.53万人次、同比下降43.05%,其中进岛旅客累计254.81万人次,同比下降47.02%;出岛旅客累计309.73万人次,同比下降39.30%。

进出岛车辆累计50.94万辆次、同比降低29.27%,其中进岛车辆累计24.45万辆次、同比降低32.54%;出岛车辆累计26.49万辆次、同比降低25.94%。

民航旅客吞吐量累计356.45万人次、同比下降44.58%。其中进岛旅客累计157.06万人次、同比下降50.94%;出岛旅客累计199.39万人次、同比下降38.29%。

港口进出岛旅客累计208.08万人次、同比下降40.21%。其中进岛旅客累计97.75万人次、同比下降39.22%;出岛旅客累计110.33万人次、同比下降41.06%。

岛内运输累计406.46万人次、同比下降54.50%。其中道路客运累计205.34万人次、同比下降57.87%;岛内高铁累计201.12万人次、同比下降50.65%。

疫情防控物资运输保障情况:

自1月27日至2月16日,共保障366辆应急物资运输车辆进出岛。同时,继续执行在去年国庆以来,进岛“菜篮子”产品免收过海费政策。2月1日至16日,保障累计约2176辆次、2.76万吨的鲜活农产品运送进岛,保障累计约16308辆次、26.35万吨的鲜活农产品运送出岛,减免进出岛车辆通行附加费累计约738.6万元。

四、确保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方便群众出行

为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八条措施的通知》、《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帮助企业复工复产七条措施的通知》精神和交通运输部有关要求,我厅经过充分研究,在结合我省防疫工作实际和企业需求的基础上,出台减免通行附加费政策,经省政府同意,从2月17日0时起至疫情防控工作结束,我省所有依法通行收费公路的车辆免收通行通行费。一是自2020年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结束之日止(以公布时间为准),我省汽油零售企业汽油销售价格下调1.05元/升;二是从2月17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之日止,免收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有效降低企业运输成本和群众出行费用。

这个政策的出台一是有利于支持当前企业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秩序,特别是能极大地减轻企业的运输成本,减轻企业对当前冬种瓜菜、应急物资和生产生活物资的运输成本。根据统计,我省出岛农产品车次达每天1100-1200辆次,货运量达1.7-2万吨,已经达到往年正常运输水平,通行附加费减免政策将更加有力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二是降低老百姓出行成本,我们鼓励老百姓乘坐私家车出行,减少对公共交通的依赖,避免造成人员在返程的过程中过度集中,减少群众因聚集而造成交叉感染,保护大家的健康安全。

五、确保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通行,稳定省内“菜篮子”价格,支持农产品外销

为进一步保障我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优先顺畅通行,降低农产品采购和运输成本,稳定省内“菜篮子”价格,我厅及时制定出台交通运输费用奖补政策。

一是和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省鲜活农产品等重要物资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政府(洋浦管委会)指导各乡镇政府向鲜活农产品、重要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车辆配发海南省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证。严禁违规拦阻持有该通行证的运输车辆,确保在全省优先便捷通行。落实琼州海峡运输环节“绿色通道”相关政策,对运输鲜活农产品进出岛的车辆落实优先办理免收车辆通行附加费手续、优先办理轮渡手续、优先装船的“三优先”措施。在落实防疫措施的前提下,优先对驾驶员进行体温检测,优先保障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是落实应急补贴及奖励促政策,有效降低物流成本,支持农产品外销。为鼓励和扶持冬季瓜果菜运销,我省已出台《2020年海南冬季瓜果菜采购应急补贴及奖励方案》,从2月6日至2月29日期间,对收购我省种植的冬季瓜果菜的采购商按销往目的地里程给予阶梯式运费补贴。对销往目的地距离1000公里以内者,补贴标准为0.18元/公里/吨;1000公里-2000公里补贴标准为0.20元/公里/吨;2000公里以上补贴标准为0.22元/公里/吨。同时,对采购总量达到一定数量的采购商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其中:采购量在0.5万吨-0.8万吨(含0.8万吨)的,奖励20万元;采购量在0.8万吨-1万吨(含1万吨)的,奖励30万元;采购量在1万吨以上的,奖励50万元。在此,我们鼓励运输企业积极行动起来,参与农产品运输,帮助农民增收。

茹英英: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请提问前通报所代表的媒体机构。

海南网络广播电视台:

我省如何落实柴油机动车辆免收通行费附加政策?外省柴油机动车在我省行驶享受该政策吗?

李志强:柴油机动车辆从2月17日零时起,至疫情防控结束之日止,免收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由于我省不设卡收费,实施“一脚油门踩到底”的通行费征收政策,与外省的设卡收费免收通行费措施不同。因此,我省的柴油车辆免收措施既要保证落实国家政策,又要符合我省实际。在疫情期内,跨省行驶的外省籍柴油机动车辆一律免收通行附加费,无需办理免收手续。

国际旅游岛商报:

针对进岛的医学隔离观察人员,如何实行通行附加费免征?

李志强: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部分外省货车司机进岛后被安排医学隔离观察,车辆滞留本省,结合《条例》有关规定,按《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中载明“自接受隔离观察之日起至解除医学观察之日止”的自然天数加3天计算,对因医学隔离观察滞留的外省车辆免征滞留期间的通行附加费。

海口日报:

有一些人已经办理了2020全年统缴通行费,这类车辆在疫情防控期间如何享受通行附加费免收政策?

李志强:根据《条例》和《海南省柴油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征费标准及具体缴费方式等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可以实行年度统缴,统缴费款可以一次缴清,也可以按照半年和季度缴清,按照季度缴清费额为应缴费额的90%,按照半年缴清的费额为应缴费额的85%,全年一次性缴清的费额应为应缴费额的80%。为贯彻落实好疫情防控期间免征车辆通行附加费政策,对于已办理2020年年度统缴的,可根据车辆统缴方式选择计算得出疫情防控期间应免收的费额,通过向财政申请退付或抵缴到车辆的下一个缴费周期。这里我也说一下,已办理报停、停征等业务的本省籍柴油车辆免收通行费问题,具体方案将在近期发布。

海口网:

本次免收通行附加费是一项利民措施,请问省交通运输厅如何监督政策的落实,确保群众得到实惠?

李志强:省政府批准了我省免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方案后,我厅立即要求省征稽局组织全省征稽人员对我省加油站内汽油进销存进行计量登记,该工作已于2月17日上午开展,经全省征稽人员对加油站下调汽油销售价格进行核实,目前全省范围内各加油站均已于17日零时起全部下调汽油销售价格1.05元/升。

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免收通行附加费政策落实到位,我在这里也呼吁广大群众如若发现存在不落实免征政策的情况,欢迎积极拨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进行举报,我们将进行认真的核实,查经属实,一律严惩。

南海网:

什么时候恢复省际和城际客运班线车的运行?

李志强:何时恢复省际和城际班车是大家目前比较关注的问题,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我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分区分级管理的有关要求,同时结合我省的市场需求,我厅目前正在研究制定逐步恢复省际和城际班线车运行的方案,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我们将根据疫情发展的情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逐步恢复部分线路,具体时间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向社会公布,目前以客运包车服务来保障群众出行需求。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

2月14日“海南省互联网医院新冠肺炎诊疗服务平台”正式开通,整合了16家互联网医院面向广大市民提供在线问医生、新冠肺炎AI自测机器人、疫情查询等服务。几天过去,平台运行的相关数据情况如何?

陈建洪:截至2月17日21点整,平台上线的4天里,居民通过省卫生健康委官网及搜狗搜索访问平台累积7万多人次。除了解疫情讯息外,“在家问医”功能帮助居民在线问医生,累积服务5623人次。

而平台最有特色的24小时在线的AI机器人服务,得到居民广泛欢迎。凌晨等特殊时段,无法得到医生及时答复,居民使用新冠肺炎AI自测机器人进行感染风险自测,1秒内即可获得评估报告,累积服务居民4359人次。另外,学会了全网2万个权威医生关于新冠肺炎的防疫知识的AI问答机器人,有问秒答,累积服务居民3968人次。居民最常问的问题有三类:第一类是家里有亲人有发热、低烧、咳嗽、打喷嚏等情况,会不会感染新冠肺炎了,要不要去医院;第二类是口罩怎么戴,怎样用酒精消毒等等居家防护问题;第三类是咨询如何提高免疫力。互联网医院的医生是怎么给海南居民在线问诊的呢?我们互联网医院的医生分布在全国,例如医生就在广东深圳,可远程为海南居民提供服务。具体流程是,居民在平台发起问题,AI机器人作为医生助手先与居民沟通,收集完居民完整的健康信息后通过短信通知医生,医生3分钟内接着回答居民问题。

健康报:

海南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点疫区解除封锁措施有哪些流程和条件?

陈建洪:(一)解除的条件。一是所有的新冠肺炎病例按要求进行隔离住院治疗及管理。二是以上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自最后接触时间起隔离观察满14天,没有出现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达到解除隔离的标准。三是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居住过的场所(家庭、医疗机构隔离病房、转运工具等)在其离开后,无症状感染者核酸检测转阴,且疫点已经进行彻底的终末消毒后,医疗废物严格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11修订)》规范处理。四是整个区域疾病监测系统有效运转,群防群控策略与联防联控措施得到有效落实,自最后一例病例隔离后14天,无新发病例出现。

(二)评估流程。一是疫点疫区所在乡镇(街道和农场等)政府向市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提出解除申请报告。二是由市县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组织联防联控部门与专家进行评估并形成正式评估报告,评估结果报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备案。三是按照传染病属地管理的原则,解除封锁由当地人民政府做出决定。

(三)解除封锁后继续采取的措施。应继续按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海南省城乡社区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试行)》(琼肺炎指〔202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2020年2月6日发文)等新冠肺炎防控文件要求落实防控措施。

茹英英: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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