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旅游企业水费可缓缴3个月
2020-02-13 08:49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本报海口2月12日讯 (记者孙慧 特约记者邹小和)2月1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省水务厅获悉,按照省政府部署要求,在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中小企业、旅游企业可缓缴3个月水费,缓缴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并免收滞纳金。


  为保障企业复工复产需求,全省水务系统强化供水调度和行业监管,每日统计汇总城市供水、污水,农村安全饮水、水库大坝安全运行和水库供水等数据情况,及时掌控全省用水供水情况。


  我省持续加强供水质量管控,全省23家城乡供水企业从1月25日起持续加强管网水的持续消毒,在水质标准上限内,相应提高了出厂水余氯含量,加大水质检测频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全部按要求加大了安全巡查的频次,按规范做好消毒净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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