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18条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 涉及奖励补贴、费用减免等方面
2020-02-08 09:58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本报嘉积2月7日电(记者刘梦晓)2月6日,琼海市出台《琼海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了对冬季瓜果菜运销进行应急补贴,对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的企业、合作社进行奖励补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物业管理公司予以补助,延缓缴纳水电费和减免城镇污水处理费等18条措施。


  降低运营成本方面,《措施》提出,按照贫困户及带贫合作社优先原则,对收购琼海市冬季瓜果菜的,根据运销目的地距离,予以每公里每吨0.18元至0.22元不等的运费补贴,并根据运销量,给予一次性20万元至50万元不等的奖励。对宾馆酒店、景区运营也将予以不同程度的补助。对承租行政事业单位用房的中小企业,免收3个月的房租等。


  减轻税费负担方面,《措施》明确,减征或免征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并对因疫情影响导致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的中小企业,适当延期缴纳税款。


  加大稳岗力度方面,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对不裁员且2020年继续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参保中小企业,可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企业奖励。


  强化金融支持方面,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实施贷款财政贴息。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琼海支持疫情防控工作作用突出的重点企业2020年新增贷款,市级财政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0%给予补贴。


  据了解,《措施》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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