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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总工会补贴复工农民工交通费
    发布时间:2020-02-29

本报海口2月28日讯(记者 王玉洁 通讯员 何瑞闻 实习生 吴宇斐)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协助做好我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复工复产工作,省总工会将对47个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的农民工给予一次性交通补贴。2月29日8时至5月30日17时,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本人可持票据、户口本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及开户行信息向务工单位工会申请。

根据安排,享受补贴的农民工不限户口所在地,需是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省就业局)公布的47个省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务工人员,要有农村户籍;且需要持有2020年1月6日至4月30日期间出发地或终点站是海南地区的实名制客车票、火车票(含动车票、高铁票)、飞机票和船票(以票据照片为准)。

需要注意的是,已申请享受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工会交通补贴和2020年“乐团圆·暖心返乡路”农民工春节返乡购票补贴的,不重复补贴。

此外,省总工会将延长2020年“乐团圆·暖心返乡路”农民工春节返乡购票补贴行动时间。原定补贴票据时间为1月6日至2月29日,现将调整为1月6日至4月30日,且需是出发地或终点站是海南地区的实名制客车票、火车票(含动车票、高铁票)、飞机票和船票(以票据照片为准)。符合标准的农民工可于5月30日17时前登录“海南工会云”APP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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