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出台背景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是经济发展最基本的支撑。省委、省政府一直以来对就业创业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大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就业创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二、规划主要内容
指导思想。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省和就业优先战略,培育就业新增长点,推动比较充分和更高质量的就业,切实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海南打造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动范例提供强大支撑和保障。
基本原则。提出了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坚持供需两端发力、坚持政府与市场统筹兼顾、坚持人力引进与促进就业并重等四方面原则。
主要目标。根据国务院“十三五”促进就业规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指导意见并结合海南省情,提出了三方面目标
第三节6-11条,推动重点产业发展促就业创业。经济发展是增加就业的根本。规划提出,要围绕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重点聚焦热带高效农业、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就业吸纳能力强的产业和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兴业态,结合开展激发重点群体增收活力改革试点,不断拓宽农民、服务业人群、科研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等就业创业渠道。
第四节12-16条,推动“双创”促就业创业。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发展的动力之源。规划提出,要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创业创新的投融资政策,优化创业政务环境;实施创业平台建设计划,鼓励大众创业,提高创业参与率;以“百万人才进海南”行动计划为契机,吸引中高端人才就业创业,提高创业成功率。
第五节17-21条,加强重点群体就业保障。确保重点群体就业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规划提出,要坚持突出重点,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首位,支持推动更高比例的应届高校毕业生积极创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确保零就业家庭和失地农户至少有1名适龄劳动力实现就业;统筹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残疾人、少数民族劳动者、退役运动员等特定群体就业工作,兜住民生底线;重点抓好大学毕业生、农村剩余劳动力、退役军人、城镇困难群体、特定群体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促进就业均等化。
第六节22-24条,强化人力资源教育培训。劳动力素质的提升是着力化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的重要途径。规划提出,要围绕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三大产业类型、十个重点领域十二大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通过加快海南大学创建世界一流学科、高校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实施全省外语能力提升培训工程等多种方式,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人力资源市场供给。
第七节25-26条,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坚持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重点从健全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加大劳动力市场监管力度两方面着力,提升人力资源供求匹配配置效率,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和有序配置。
第八节27-30条,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重点开展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均等化、标准化、专业化、普惠化、信息化等“五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第九节31-33条,构建和谐劳动利益关系。进一步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处理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利益关系。
为加强规划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各项重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结合我省实际,将规划重点任务细化为40项重点工作,分解到各市县、各部门,压实各方责任,狠抓贯彻落实。
编辑:省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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