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海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衔接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许可事项的通知》(琼编办【2017】105号)等相关文件已取消《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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