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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平台企业信息共享实现税收征管
2020-11-12 15:52 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 【字体:   打印

与平台企业信息共享实现税收征管“一次不跑、一步到位、一站办结”

为鼓励互联网平台经济新业态的健康发展,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澄迈县人民政府自2019年7月1日起在澄迈试点信息共享税收管理模式,并按照《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8号)要求,进一步降低税务登记成本、优化税收征管模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大大降低平台经济运营成本、提升企业盈利空间、强化平台经济发展潜力、增加平台经济就业岗位、强化平台经济科学监管。

一、主要做法

一是创新税务登记制度,降低税务登记成本,实现“一次不跑”。推行平台注册信息与临时税务登记办理信息同步共享机制,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由职业者通过平台完成人脸识别、指纹辨别、录入身份证号码、绑定银行卡号、电子签名等方式实名认证登记基本信息,税务部门即对其信息进行同步采集,视同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彻底打破以往平台自由职业者需经过市场监管部门认证,并前往税务部门提供临时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业务场所证明等材料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面对面”办税模式,实现纳税主体身份认定“一次不跑”。

二是依托信息共享机制,落实减税降费红利,实现“一步到位”。因自由职业者提供的服务具有流动性、不稳定性,且缺乏市场统一规范管理,以往均为按次申报缴税,且每次超过500元都需按收入额的3%缴纳增值税,并按增值税的10%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税所得额超过800元,还需按20%-40%的累进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并入综合所得按照3%-45%的税率进行汇算清缴。依托信息共享机制后,符合条件的平台自由职业者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后即视为个体工商户,“一步到位”享受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大大简化自由职业者申报个体工商户纳税主体身份的认证手续,经认证后仅需按季申报,月应税收入不满10万元(季收入不满30万)免征增值税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按应税收入0.5%-1.7%的税率征收,大大减轻了自由职业者的税收负担。

三是优化税收征管模式,推行委托代征税款,实现“一站办结”。委托平台经营者作为代缴义务人,一站受理所负责平台自由职业者税务申报工作,平台在支付自由职业者报酬时统一代征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相关附加费,在平台注册的自由职业者无须另行申报,实现税务申报缴纳税款“一站办结”。

四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与大数据信息比对,实现“一网管控”。海南税务部门通过后台监管账户,实时获取平台相关数据,监控平台所有自由职业者业务开展情况,与企业资金流、发票开具、税款入库数据等进行排查比对,通过异常数据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并纠正纳税人不报、漏报税行为,有效防范税收流失风险,实现平台公司自由职业者业务动态“一网管控”。

二、实践效果

一是有效优化了税收营商环境。适应平台上自由职业者随时、随地提供服务获取报酬的新业态,实现对临时税务登记证办理程序的突破,既让平台经济相关市场主体充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又打破了办税时间和地域的限制;既提高了自由职业者的税法遵从度,又减轻了其纳税负担。截至2019年11月底,澄迈区域内平台自由职业者符合享受优惠政策条件的人次数达到49万人次,共计享受减免税5100余万元;平台企业缴纳各项税款1.1亿元,代征自由职业者个人所得税1432.3万元。

二是实现了对平台经济的科学监管。在平台注册并提供服务的自由职业者人数众多、流动性强、分布区域广,采取委托代征方式征收税款,以“平台管平台”“数据管数据”等方式,将原先散布在市场上的经济数据汇集纳入税收监管平台,从源头上解决了自由职业者获取报酬时的税收流失风险。这项政策在方便自由职业者的同时,也提升税务机关监管质效。

三是增强了平台经济发展潜力。信息共享税收管理模式,简化了自由职业者纳税手续及成本,最大程度集聚市场供需双方信息,通过广泛、及时、大规模、低成本的信息交互,为解决市场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供了新的可能。截至目前,海南省澄迈县已通过平台为150 万余名从事生产、经营的自由职业者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腾讯、阿里巴巴、好未来、随行付、拉卡拉、高灯、猪八戒网等50余家知名互联网平台经济企业在澄迈县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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