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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体化涉外民商事法庭
2020-11-12 15:53 来源: 海南自由贸易港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创设“立、审、执”一体化涉外民商事法庭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中“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要求,充分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中关于支持海南建立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的政策,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海南省于2019年9月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跨区域集中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法庭。

一、主要做法

一是“全域性”的服务覆盖。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审理全省范围内的涉外民商事案件,并重点突出涉外法庭案件管辖的全域性、全覆盖性。同时,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兼顾海南经济发展及案件分布情况,从便利当事人诉讼的角度考虑,在南北区域分设两个法庭,在北部依托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海南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在南部依托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海南第二涉外民商事法庭。

二是“独创性”的方式运作。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是我国第一个“立、审、执”一体化、跨区域管辖涉外民商事案件的专门法庭。该法庭按照法院的雏形设立,具有独立编制和办公场所,实行“立、审、执”一体化运行模式,设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和诉讼服务中心,法庭可独立完成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审判和执行。为配套该改革措施,法庭制定了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施方案等多个创新制度。积极实践跨域立案、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等多种方式,建立立案、审理、执行内部衔接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案件审判效率。

三是“专门性”的职责履行。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独具涉外审判“四专门”特色。“四专门”即专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专门负责与海南境内外法院审判机构对接;专门与海南涉外办事机构企业对接;专门的国际化审判团队。“四专门”的职责履行有效满足了新形势下营商环境的司法需求,统一了涉外民商事案件的裁判尺度,实现了案件审判质量的提升。

四是“国际化”的标准打造。海南以国际化、智能化的高标准着力打造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法庭配备了互动可视化大屏,通过对大数据分析精确反馈实时状态,让数据可视化、立体化地向公众展示法庭审判进展和工作成果。积极引入香港调解中心、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等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调解机构,探索一站式纠纷解决方式,实现跨境调解涉外民商事案件。

二、实践效果

一是提升了法治化的国际司法公信力。海南省设立涉外民商事法庭后,强化改革创新意识,加强与国际商事仲裁、调解机构的衔接。通过公正而专业的审判,树立精品审判意识,塑造海南对外开放的国际形象,提升了海南法院的国际司法公信力,体现了海南法院主动服务自贸试验区(港)建设的责任担当。

二是优化了国际化的司法营商环境。截至11月30日,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已经快速立案105件,审结16件。案件涉及美国、新加坡、韩国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台湾地区,涉及多个法域、多种类型,案件涵盖债权转让、技术合同纠纷、涉外仲裁协议效力、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等,充分体现了投资者到涉外民商事法庭解决纠纷的意愿,是对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公正高效审理案件的充分信任。

三是形成了便利化的司法调解机制。海南涉外民商事法庭通过打造第三方专业调解、构建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形成了线上线下便利化的司法调解机制。如设在海口的第一涉外民商事法庭以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提供的第三方专业调解员方式,成功调解了韩国企业诉我国企业债权转让的合同纠纷,当事人对法庭高效便捷的调解方式表示了充分的认可和赞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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