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东门社区卫生服务站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高登东街115号西侧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8日 |
违法事实 |
存在有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钱奕南单独从事临床执业活动,开具处方的违法行为。 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钱奕南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群上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8日 |
违法事实 |
存在有未取得处方权独立从事临床执业活动,开具处方的违法行为。违反《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二款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依据《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予以警告。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帅爱兰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椰海新城148铺面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2月4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存在有私自开办“诊所”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佰叁拾伍元整;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海口市琼山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杰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琼山区振发横路振民巷80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3月1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存在有私自开办“诊所”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伍元整;没收器械;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禧福新城社区卫生服务站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海秀中路103号凤凰新村东座二楼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5年12月29日 |
违法事实 |
使用取得相应资格但未经注册的医师从事诊疗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 |
处罚结果 |
予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的行政处罚。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海口市龙华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罗丕英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龙华区月朗新村70号(门牌号70—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9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和器械,并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海南鸿春堂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海甸一东路分店中医坐堂医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海口市美兰区海甸一东路滨江海岸一期5栋102商铺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03月23日 |
违法事实 |
使用一名未经注册医师进行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王敏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商品街七巷十七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3月9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儿科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元。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蒋良芳中医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天涯区道德村13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5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徐崇明开展诊疗活动,开具处方,违反了《处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处方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1000元。同时责令限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符光华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槟榔村官坝一组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2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条第(一)项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壹箱,罚款人民币8000元。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梁玉珍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天涯区回新社区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2日 |
违法事实 |
梁玉珍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擅自在三亚市天涯区回新社区非法开展医师执业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取缔梁玉珍医疗点,没收诊疗药品壹箱,罚款人民币40000元。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三亚王亚贤诊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三亚市天涯区南边海渔村路48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8日 |
违法事实 |
该单位未经批准在登记执业地点以外开展诊疗执业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没收诊疗药品壹箱,罚款人民币3000元。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王桂花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儋州市那大镇解放北路18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3月16日 |
违法事实 |
未经批准擅自为孕妇王雅凤、蒋艳、钟金文三名孕妇实施中期以上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违反了《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韦瑞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儋州市国营八一农场场部昌隆路18栋1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2月29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在八一农场场部昌隆路非法设立场所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没收药品器械一批;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王书微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儋州市和庆镇国营西流农场四区部一幢5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2月29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非法设立场所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没收药品器械一批;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儋州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邱聪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儋州市和庆镇新村村委会高田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2月29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而擅自在和庆镇新村村委会高田村非法设立场所开展诊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没收药品器械一批;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东方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众信牙科(苏玉童)诊疗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东方市感城镇河堤路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18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管理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七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行医使用的医疗器械及违法所得伍佰元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琼海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王振光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琼海市嘉积镇元亨一街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13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乳膏及器械一批;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琼海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周小燕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琼海市嘉积镇北门市场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3月30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停止医疗行为并给予1、没收器械一批,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琼海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琼海温泉新村伟记牙齿护理中心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琼海市嘉积镇温泉新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3月30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停止医疗行为并给予1、没收器械及药材一批,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琼海市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琼海温泉海清牙齿美容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嘉积镇温泉万石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3月30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停止医疗行为并给予1、没收器械及药材一批,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临高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李军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皇桐镇龙波村农贸市场(李军牙科)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5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口腔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临高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罗万积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临高县临城镇干部新村5街10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1月29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执业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
处罚结果 |
没收药品及器械;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医疗执业活动。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临高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许美春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临高县加来镇机场路苑茹商务酒店205客房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2月1日 |
违法事实 |
许美春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而擅自开展人工终止中期以上妊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
处罚结果 |
警告;没收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反行为。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澄迈县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陈元耀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澄迈县金安农场书富作业区书富一队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2月19日 |
违法事实 |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
处罚依据 |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 |
处罚结果 |
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药品和器械,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
洋浦卫生监督所 |
被处罚单位名称 |
黄景霞 |
被处罚单位地址 |
洋浦经济开发区干冲区南方居民组南便156号 |
处罚决定时间 |
2016年4月8日 |
违法事实 |
黄景霞未经批准擅自为他人非法实施妊娠中期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 |
处罚依据 |
《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 |
处罚结果 |
责令改正;警告;没收医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维生素B6注射液7支、酚磺乙胺注射液10支、庆大霉素6支、三磷酸腺苷二钠注射液2支、便式血压计1个、甲硝酸钠5%GNS3瓶、输液管2条、安尔碘1瓶、一次性扩宫器1个,钳子1把;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