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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多规合一”要求,对现有省级重点产业园区进行调整,规划建设若干可大可小、可集中可分散的专业产业园区,着力培育打造总部经济、设计、新型工业、健康疗养、互联网、大型主题乐园、金融、展览交易中心、商贸物流、科技、教育文化、国家公园等十二类重点产业园区。完善“飞地经济”政策,推动产业项目进园区,将其打造成吸引外资的重要载体,为探索实施自由贸易港有关核心政策打下基础。大力向园区放权,让园区“说话算数”。引进专业化园区运营商,主导参与园区的设计、投资、建设、招商和运维。以综合效益为导向,健全园区管理和考核评价机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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