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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落户
2020-11-11 12:02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在人才落户上,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双一流”高校和海外留学归国本科毕业生等,可选择在海南省任一城镇(三沙市除外)申请落户,同时还允许离校3年内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海南省先落户后就业,相应享受引进人才落户待遇;在医疗保障上,对全职在海南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分别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至10000元的标准统一购买商业健康团体保险,用于保障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

如何确保人才留得住、用得好?海南将从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在打造高质量的干事创业平台方面,我省围绕“三区一中心”战略定位,大力发展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热带高效农业,打造种业、深海、航天三大科创高地,做强数字经济、石油化工新材料、现代生物医药等三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好离岛免税、医疗、教育三篇境外消费回流文章;在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方面,我省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全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和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建设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推行极简审批,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在打造宜居宜业的人才生态方面,我省建设人才服务“单一窗口”,实施“天涯英才卡”和服务联络员制度,为人才提供最简化、最便捷、最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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