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外汇局:再推6项新举措支持自贸港建设
2020-02-14 08:32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本报讯(记者王培琳 通讯员谢声时)近日,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在前期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等11项新政的基础上,再推出了6项外汇管理新举措。

一是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二是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三是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据介绍,外汇局海南省分局已于2月10日正式实施上述三项政策。

对于另外三项新政,即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外汇局海南省分局正在抓紧制定相关细则,争取早日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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