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3 10:28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车牌可互换”……

这9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新措施6月1日起施行

本报海口4月12日讯(记者良子 特约记者周平虎 通讯员陈孝文)根据公安部推出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及2018年以来相关改革措施落地情况,我省将推行1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新措施,其中9项2019年6月1日起推行。

9项业务和服务

驾驶考试、车辆登记检验 5项业务“异地通办”

小车驾驶证“全国通考”

申请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在我省任一地直接申领小型汽车驾驶证,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记凭证,实现全省“一证通考”。

分科目考试异地可办

申请人报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后,因工作、学习、生活等原因居住地变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请变更考试地,继续参加剩余科目考试,减轻往返考试负担。

大车驾驶证省内异地申领

对省内异地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无需再提交居住登记凭证。

车辆转籍异地可办

当前,我省海口、三亚成为非营运小微型载客汽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试点城市,对机动车在试点城市之间转籍的,申请人可以直接到车辆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并办理,无需再回迁出地验车、提取纸质档案。

摩托车检验“全国通检”

在已推行汽车全国通检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开摩托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同时,对注册登记6年以内的摩托车,免予到检验机构检验,切实减轻群众特别是广大农村地区车主检车负担,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

车辆抵押登记、临牌发放等 4项服务“便捷快办”

抵押登记推行“两个简化”

简材料 对商业银行、汽车金融公司作为抵押权人的,不需要再提交营业执照原件,改为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电子印章,并积极推进抵押信息联网核查。

简环节 推行银行等金融机构代办机动车抵押登记,提供贷款、抵押、办登记一站式服务,免去群众往返车管所和金融机构的奔波。

使用原车号牌新增“两个便捷”

号牌号码可互换 同一车主名下的同号牌种类的非营运车辆,可以申请互换一次号牌号码,满足群众和单位需求。

保留原号延时限 原机动车注销、迁出或者转移后,保留原号的时限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临牌核发推行“4S店代办”

全面推行汽车4S店代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方便群众现场购车、现领临牌,既方便群众购车登记后上路行驶,又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实现企业获益、群众满意。

车购税信息实行“联网核查”

全面推行与税务部门信息联网,实现车购税信息网上传递、网上核查,群众办理机动车登记无需提交纸质完税证明,减手续、提效率、降负担。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