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进“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
2019-06-06 09:14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我省推进“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
海口三亚儋州琼海均需优选出不少于10个示范小区

本报海口6月5日讯(记者梁振君)《“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经省政府审定同意和实施。省发改委6月5日印发的《方案》透露,我省将在海口、三亚、儋州、琼海范围内,每个市县优选出不少于10个示范小区,其他市县(不含三沙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示范小区数量,综合考虑小区建桩意愿调查结果,先行按照不低于1:0.3的车位和充电桩比例目标建设充电基础设施。

《方案》透露,针对目前制约“充电桩进小区”的配套建设资金来源不明确、利益分配不协调、体制机制不完善等主要问题,我省将通过示范项目建设,打破制约充电基础设施进小区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有关规范和标准制定,实现公共电网对小区内停车位直接供电,同步提高小区变压器容量、消防安全水平及综合管理水平,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方案》实施时间为2019年6月至2019年10月。

《方案》显示,我省将从海口、三亚、儋州、琼海全市范围内选取具备以下典型特点的小区进行示范建设:一是老旧和新建小区;二是车位紧张和车位充足小区;三是变压器容量不足且增容困难和变压器容量富裕小区;四是拥有地下或地面等不同类型停车位小区;五是实现电网公司抄表到户和未实现抄表到户小区;六是车位产权明晰和车位产权不明晰小区;七是有物业管理和无物业管理小区;八是由政府管理的办公区域。

对于各示范小区,由电网公司按照“公共电网对小区内停车位直接供电”模式和“适度超前”原则,推进变压器容量增容,确保满足充电基础设施用电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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