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新闻发布会
2021-01-29 17:18 来源: 海南省新闻办公室 【字体:   打印

《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新闻发布会
(2021年1月29日)



陈 曦: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下午好!欢迎出席省新闻办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日前,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修订印发了《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新修订的《管理办法》)。

今天我们请来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李璟先生、工伤和失业保险处处长陈五洲先生、政策法规处处长方群女士,请他们向大家介绍新修订出台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有关的问题。发布会结束后,将播放一个介绍新修订的《管理办法》的短视频,大家可以留下来观看了解。

首先,我们有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李璟副厅长作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出台情况介绍。


李 璟: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首先,由我代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向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记者朋友们表示热烈的欢迎,对长期以来支持海南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修订的背景和主要内容。

我省现行的《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是2001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初步建立了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制度机制。2007年作过一次修订,进一步规范了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基本保证了我省劳鉴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职工合法权益。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医疗技术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调整变化,我省现行的劳动能力鉴定制度已不适应当前工作形势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劳动能力鉴定便民利企、公正高效,有必要重新修订《海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有11章56条。归纳起来有5个特点和亮点。(一)突出制度创新。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在全国率先实现劳动能力鉴定业务的全省通办和鉴定结论的全省互认通用,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在家门口就能就近办理劳动能力鉴定服务,鉴定结论在全省范围内互认通用。举个例子:比如你家在保亭,工作单位在琼海,工作时受伤,经治疗后回家养伤。之前你只能在琼海劳鉴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实施后,你可以选择就近在保亭县劳鉴委申请,也可以回工作单位所在琼海市劳鉴委申请,还可以选择在其他市县劳鉴委申请,但不可以重复申请,不管哪里的劳鉴委作出的结论你参保所在地的社保局都是认的,都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二)突出鉴定免费。删除了原《管理办法》关于劳动能力鉴定收费的表述。鉴定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按预算分别列入基金和财政支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经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负担,进一步理顺了劳动能力鉴定经费的开支范围。(三)突出服务下沉。一是取消了省本级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服务事项,交由市县劳鉴委开展实施;二是根据我省省直管市县和医疗资源分布实际情况,在原有授权海口市、三亚市劳鉴委对初次鉴定项目所有等级直接作出鉴定结论基础上,增加授权儋州市劳鉴委对初次鉴定项目所有等级直接作出鉴定结论。(四)突出简政便民。一是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请人只需提供申请表和必要的病史材料,身份证明、工伤认定书、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和其他材料不再提交。二是优化办理流程,删除了原《管理办法》的受理环节和内部表决环节,压缩办理时限,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五)突出风险防范。一是全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二是省劳鉴委加强监督和业务指导。三是根据国家规定明确劳鉴委工作人员、鉴定专家、医务人员和申请人的法律责任。

《管理办法》修订印发后,将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职责更加明确,鉴定项目和范围的分类更加清晰,申请劳动鉴定更加方便快捷,开展劳动鉴定工作更加公正高效,将为维护从业人员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提供更加完善健全的制度保障。

有关情况介绍就到这里,谢谢!

陈 曦:感谢李璟副厅长的介绍,下面,请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前请各位记者先通报所在新闻单位名称。现在开始提问。


海口日报:刚才人社厅负责人对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做了相关介绍,请问,劳动者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


陈五洲: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从业人员无论何种原因导致劳动功能发生障碍,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用人单位或从业人员的申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医学专家,根据国家制定的评残标准,确定其劳动能力丧失程度的一项综合评定制度。

我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分为市县和省级两级,鉴定的范围和项目不同。分别是: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鉴定的项目有三大类:第一类是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有以下几项:1.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2.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3.延长停工留薪期或对停工留薪期有争议的确认;4.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确认;5.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第二类是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有以下几项:1.已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从业人员劳动能力鉴定;2.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3.财政供养人员遗属劳动能力鉴定。第三类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鉴定。省级劳鉴委开展因工伤残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鉴定。谢谢!


海南广播电视总台融媒体中心:请问,劳动能力鉴定是否一定需要本人去申请?要到哪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方 群: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关于申请人,可以是被鉴定人本人,也可以是其所在的用人单位。被鉴定人本人因无民事行为能力,意识不清、行动不便等原因,确实无法作为申请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作为代理人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您的第二个问题,关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地点,分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两种情况:申请初次鉴定的,可以到省内任一市县的劳鉴委申请,办理地点在市县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需要提醒的是,不能重复多地申请。申请再次鉴定的,只能向省劳鉴委提出,办理地点在海口市美兰区嘉华路6号的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办事大厅。

您的第三个问题,关于申请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的,需要提交两个方面的材料:一是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二是有效的诊断证明和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属职业病的还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第二种情况是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的,也需要提交两个方面材料:一是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二是有效的诊断证明和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属精神类疾病的需提供最近五年专科治疗病历和诊断证明。谢谢!


海口旅游交通广播:请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是否有时间限制?从申请到出结论一般要多长时间?

陈五洲:谢谢您的提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问题,是要区分不同情况的。如果是初次鉴定,一般是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提出申请。例如:某职工腿骨骨折了,医院帮他打了固定装置帮助固定愈合,那要等拆了固定装置,基本愈合后才能申请,不能说你还打着固定装置就去申请。如果是复查鉴定,要在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提出申请。如果是再次鉴定,要在收到初次鉴定结论后15日内提出申请。复查鉴定和再次鉴定只针对工伤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没有再次鉴定和复查鉴定程序,因病情变化需要重新鉴定的,原则上从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可以重新向劳鉴委提出申请。

劳鉴委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鉴委对被鉴定人组织鉴定评审时不收取费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经费,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负担。这也是我们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一大亮点,按照修订前的办法,申请人申请再次鉴定,没有改变结论的,鉴定费用是要由申请人来承担的。谢谢!


国家广电总局健康中国:如果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也就是被鉴定人不配合,不到医院做医学技术鉴定,那怎么办?

方 群:非常感谢您的提问,您所说的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对这类情况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单位对工伤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工伤职工有义务配合进行再次鉴定。如果他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鉴委同意,可以调整医疗技术鉴定的时间,但如果他两次无故不参加鉴定,可以视为拒不接受劳动能力再次鉴定。对此类情况,办法规定,停止享受初次鉴定的相关待遇;进行劳动能力再次鉴定以后,自鉴定结论下发次月起恢复工伤保险待遇,停止支付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不予补发。


中国网:劳动能力鉴定的整个流程是怎样的?是否被鉴定人本人都必须亲自到现场?

陈五洲:申请人选择到某地劳鉴委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材料不完整的,劳鉴委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完整的,劳鉴委介绍被鉴定人按指定时间到医疗机构进行医学技术鉴定,申请人为从业人员或被鉴定人的,还应当同时告知用人单位。劳鉴委或授权医疗机构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织劳动能力医学技术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医疗机构应当将进行鉴定的时间、地点以及应当携带的材料提前通知被鉴定人。被鉴定人应当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医学技术鉴定。劳鉴委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可以邀请相关领域的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参与集体讨论。

整个劳动能力鉴定过程,只有现场的医学技术鉴定要求被鉴定人必须亲自到场,医疗机构也会在鉴定现场对被鉴定人身份进行核实,确保人证相符。对行动不便的被鉴定人,经劳鉴委初步确认,可以组织医疗卫生专家上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陈 曦: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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