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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1-85620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1-06-07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 文  号:琼府〔2021〕25号发布日期: 2021-06-09
  • 主  题 词: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
在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
范围内新增建设项目和迁入人口的通告
琼府〔2021〕25号


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已列入省政府批复的《海南水网建设规划》,也是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抓紧推进建设的国家新一轮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目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基本编制完成。为确保工程征地移民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79号)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范围涉及:五指山市的3个乡镇、5个行政村及1个农场;昌江黎族自治县的6个乡镇、31个行政村、2个社区、1个农场有限公司及1个林场;白沙黎族自治县的1个乡镇、1个行政村;东方市的1个乡镇、2个行政村;乐东黎族自治县的7个乡镇、40个行政村、1个农场、2个林场及2个腰果场;三亚市的2个区、1个生态区管委会及7个行政村;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2个农场有限公司(详见附件)。控制范围为工程建设征地范围。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严禁在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内进行一切永久性的基本建设(含扩建和续建),已批准的项目不再建设,在建的项目停止建设;不得新栽种多年生经济作物和林木。主要包括:

(一)房屋、仓库、学校、商店、圩亭、加工场、宅地、副业场、砖瓦窑、石灰窑、水井、水池、沼气池、粪井等设施;

(二)工厂、企业、矿山、公路、码头、渡口、桥梁、送变电设施、通信设施、广播线路、水利、水电、排灌等工程;

(三)墓葬、水准点、纪念碑、风景点等;

(四)开荒、造田、造地和种植果树、树木、竹类等经济作物。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在实施征地移民安置时一律不予补偿。

三、加强对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范围区域户籍管理,严格控制人口的迁入。除正常的工作调动、出生、婚嫁、军人转业退伍、大中专学校毕业生未被机关企事业单位录用及刑满释放回原籍人员等国家政策允许迁入外,凡本通告发布后擅自迁入的人口,一律不按移民对待,不负责搬迁安置。

四、本通告施行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工程征地搬迁安置工作完成止。

附件: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涉及权属单位名单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1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昌化江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征地
涉及权属单位名单

一、五指山市

通什镇:牙日村。

番阳镇:番阳村。

毛道乡:毛卓村、毛道村、毛枝村、毛道乡农场。

二、昌江黎族自治县

石碌镇:保梅村、山竹沟村、水头村、牙营村、片石村、香岭村、尖岭村、保突村、石碌社区。

十月田镇:保平村、好清村、塘坊村、万善村、王炸村、南岭村、才地村。

乌烈镇:白石村、峨沟村、峨港村、乌烈村。

叉河镇:唐村村、老羊地村、排岸村、叉河社区。

海尾镇:南罗村、五联村、长山村、打显村、海农村、三联村、五大村。

七叉镇:乙劳村、大章村。

红林农场集团有限公司、昌化林场。

三、白沙黎族自治县

金波乡:金波村。

四、东方市

东河镇:金炳村、俄贤村。

五、乐东黎族自治县

志仲镇:保国村、成栋村、谭培村、志强村、志仲村。

大安镇:只朝村、南木村、加巴村、礼乐村。

九所镇:四所村、九所村、十所村、罗马村、抱浅村、中灶村、海坡村、山脚村、新庄村、赤公村、抱荀村、石门坡林场、镇农场。

黄流镇:东孔村、抱一村、抱二村、孔汶村、赤龙村、镇腰果场。

利国镇:乐一村、乐二村、乐三村、乐四村、塘丰村、佛丰村、红五村、荷口村、官村村、赤塘村、镇腰果场。

万冲镇:抱班村、抱隆村、卡法村、卡法林场。

抱由镇:保定村、头塘村。

六、三亚市

崖州区:北岭村、城东村、拱北村。

天涯区:过岭村、华丽村、文门村。

育才生态区管委会:青法村。

七、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海南省农垦南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原国营南滨农场)、海南农垦荣光农场有限公司(原国营乐中农场、国营山荣农场、国营抱伦农场、国营保国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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