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817365-1/2023-56898 主题分类: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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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文 号:琼府办函〔2023〕100号发布日期: 2023-05-08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
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琼府办函〔2023〕10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琼府〔2023〕13号),省政府决定成立海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组织和实施,协调解决普查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沈丹阳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陈万馨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雷 省统计局局长
宋丽云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戚弘超 省发展改革委一级巡视员
成 员:魏泽勇 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黄宏志 省委编办副主任
杨传喜 省财政厅副厅长
许焕中 省民政厅副厅长
何海平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 成 省大数据管理局副局长
陈 平 省税务局总经济师
唐海川 省统计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统计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主要包括:研究提出需领导小组决策的建议方案,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县和部门的沟通协调,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省统计局局长杨雷兼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领导小组不作为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4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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