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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3-34851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3-01-17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陵水黎族自治县樟香坝和都总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 文  号:琼府办函〔2023〕19号发布日期: 2023-01-20
  • 主  题 词: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同意调整陵水黎族自治县樟香坝
和都总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琼府办函〔2023〕19号


陵水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调整樟香坝和都总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请示》(陵府〔2022〕80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樟香坝和都总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具体调整后的划定范围如下(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一)陵水黎族自治县樟香坝饮用水水源地设置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总面积为11.2215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0.9158平方公里、陆域面积10.3057平方公里。具体如下:

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1796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0.0498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为取水口向金冲河干流上游上溯1000米处及取水口上游380米处沿牵藤溪上溯620米处,下边界为取水口向下游水域延伸至拦水坝处的水域范围,水域宽度为金冲河和牵藤溪的河道宽度;陆域面积为0.1298平方公里,陆域沿岸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延伸,东侧延伸至50米处,西侧延伸至102乡道为界覆盖的陆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面积为4.818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0.1000 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分别为向金冲河干流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处、取水口上游1000米处的支流上溯900米处及取水口上游380米处的牵藤溪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线上溯至黎万水库坝下,二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为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向下游水域延伸200米处,水域宽度为金冲河和支流的河道宽度;陆域面积为4.7187平方公里,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为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线和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各延伸至第一重山脊线处为界覆盖的陆域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准保护区:面积为6.2232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0.7660平方公里,水域范围为黎万水库多年平均水位线(90米)时的全部水域范围。陆域面积为5.4572 平方公里,陆域范围为黎万水库第一重山脊线内覆盖的陆域范围。

(二)陵水黎族自治县都总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置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总面积为1.083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0.2095平方公里、陆域面积0.8742平方公里。具体如下:

一级保护区:面积为0.2330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0.1227平方公里,一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为取水口向都总河干流上游上溯1000米处,下边界为取水口向下游水域延伸至拦水坝处,水域宽度为都总河干流河道宽度;陆域面积为0.1103平方公里,陆域沿岸长度为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陆域沿岸纵深为一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延伸50米的范围。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

二级保护区:面积为0.8507平方公里,其中水域面积为0.0868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水域上边界分别为都总河干流一级保护区水域上游边界向上游延伸2000米处,沿吊罗山林业局干校支流自汇入口向上溯310米至紫庭桥处及沿黎跃水库下游河道自汇入口上溯100米至岭圮二桥处,水域下边界为都总河干流一级保护区水域下边界向下游水域延伸200米处,干流和支流的水域宽度均为河道宽度;陆域面积为0.7639平方公里,陆域沿岸纵深范围为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线和二级保护区水域边界线向两岸陆域延伸,西侧延伸至小妹水库总干渠处为界,东侧延伸至S215长本线处为界覆盖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质保护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

二、你县应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和饮用水水源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三、你县应于2023年12月底前完成上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后的立碑定界工作,标明保护区各级别范围和管理规定。

四、你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保护区内现有的农业面源、生活面源、畜禽养殖和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设施或装置关停、搬迁和治理,并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跟踪监测工作。

五、你县在组织编制和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应严格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管控要求,严格控制保护区及周边区域开发建设的规划布局,防止相关开发建设对饮用水水源地产生不良影响;要结合实际,适当调整保护区内及周边的农村农业生产结构,加强环境风险源防控,切实保障水源水质安全。

附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表及划分示意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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