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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1-57575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1-02-19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划定临高县临城镇、博厚镇、多文镇、皇桐镇、东英镇2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 文  号:琼府办函〔2021〕49号发布日期: 2021-02-26
  • 主  题 词:
  •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同意划定临高县临城镇、博厚镇、
多文镇、皇桐镇、东英镇23个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的复函
琼府办函〔2021〕49号


临高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划定临高县临城镇10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临府〔2020〕62号)和《关于划定临高县博厚镇、多文镇、皇桐镇、东英镇等1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临府〔2020〕61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临城镇昌拱村、德老村、发豪村、龙波村、禄道村、美保村、美当村、美梅村、奇地村、调俗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博厚镇博北村、博西村、龙干村、马袅居委会、美伴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东英镇伴康村、波浪村、美夏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多文镇博郎村、东江村、兰庞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皇桐镇龙波乡、头松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案。具体划定范围如下(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一)临高县临城镇昌拱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分别以1#、2#开采井为中心,向外径向30m(北侧、南侧分别以距离水井21.14m和25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325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临高县临城镇德老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老井、新井组成,只设置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0564km²,具体如下:

老井保护区范围: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2km²

新井保护区范围: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2km²

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三)临高县临城镇发豪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东侧以距离水井19m处的村路为界,南侧以距离水井22m处的村路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41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四)临高县临城镇龙波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2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五)临高县临城镇禄道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分别以井1、井2开采井为中心,向外径向30m(西南侧以距离水井26m处的村路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422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六)临高县临城镇美保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北侧以距离水井16m处的村路为界、东侧以距离水井26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27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七)临高县临城镇美当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西南、西北侧分别以距离水井18.53m和23.62m处的村路为界,东南、东北侧分别以距离水井15.17m和18.35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四周连线形成的四边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14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八)临高县临城镇美梅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西北侧以距离水井17m处的村路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47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九)临高县临城镇奇地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1#、2#开采井为中心,向外径向30m(南侧以距离2#水井24.32m处的村路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保护区面积0.0047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临高县临城镇调俗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东北侧以距离水井24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70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一)临高县博厚镇博北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西南侧以距离水井16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33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二)临高县博厚镇博西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东侧以距离水井13m处的村路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18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三)临高县博厚镇龙干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老井、新井组成,只设置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054km²。具体如下:

老井保护区范围: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东南侧以距离水井21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58km²

新井保护区范围: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2km²

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四)临高县博厚镇马袅居委会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西北侧以距离水井26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边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77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五)临高县博厚镇美伴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2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六)临高县东英镇伴康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2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七)临高县东英镇波浪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老井、新井组成,只设置一级保护区,总面积0.00512km²。具体如下:

老井保护区范围: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2km²

新井保护区范围: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北侧以距离水井15.8m处的村路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3km²

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八)临高县东英镇美夏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两口井组成,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1#、2#开采井为中心,向外径向30m(西南面以距离水井18.07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38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十九)临高县多文镇博郎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由两口井组成,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1#、2#开采井为中心,向外径向30m的矩形(长77m、宽60m)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436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十)临高县多文镇东江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北侧以距水井19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西侧以距水井16m处的村路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06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十一)临高县多文镇兰庞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十二)临高县皇桐镇龙波乡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向外径向30m(西侧、北侧分别以距离水井23m和19m处的居民建筑物为界)的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68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十三)临高县皇桐镇头松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30m的圆形区域划定一级保护区,面积0.0028km²。水质保护目标不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标准。

二、你县应确定各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三、你县应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23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立碑定界工作,标明保护区级别、范围和管理规定。

四、你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保护区内现有的农业面源、生活面源和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设施或装置关停、搬迁或限期治理。定期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工作,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

五、你县要将上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纳入正在组织编制和实施的临高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中统筹布局,做好有关区域建设用地优化布局,加强空间规划管控,采取措施加强水源地保护。

附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表及划分示意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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