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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00817365-1/2020-07457 主题分类:农业、林业、水利、海洋渔业、气象
  • 发文机关: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0-09-04
  • 标  题: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划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水厂等4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 文  号:琼府办函〔2020〕237号发布日期: 2020-09-08
  • 主  题 词:
  • 时  效 性:
    有效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同意划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水厂
等4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
琼府办函〔2020〕237号


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划定乐东黎族自治县千家水厂等4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请示》(乐府〔2020〕3号)收悉。经省政府同意,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县千家镇千家水厂等4个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方案。具体划定范围如下(拐点坐标及划分示意图见附件):

(一)乐东佛罗镇龙沐湾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开采井(108°43'55.98"E, 18°38'23.62" N)为中心,半径为0.03km的区域,保护区面积为0.00283km²。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二)乐东千家镇千家水厂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开采井(109°4'55.87"E,18°33'57.16"N)为中心,西侧以沿路建筑物外墙为边界,其他部分以开采井为中心,半径为0.03km形成的圆形区域的外接矩形区域,保护区面积为0.00247km²。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三)乐东志仲镇志仲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为以开采井(109°15'36.64"E,18°37'52.11"N)为中心,半径为0.03km的区域,保护区面积为0.00283km²。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四)乐东尖峰镇山道村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只设置一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范围分别以1#(108°44'57.22"E,18°39'51.57"N)、2#(108°44'53.96"E,18°39'44.99"N)、3#(108°45'20.79" E,18°38'28.85" N)开采井为中心,半径0.03km形成的圆形区域,每个取水井的保护区面积为0.00283km²。山道村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总面积为0.00849km²。水质保护目标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

二、你县应确定各保护区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制定保护区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

三、你县务必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上述4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立碑定界工作,标明保护区级别范围和管理规定。

四、你县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海南省饮用水保护条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等法律法规,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针对目前水质超标问题,编制水质达标方案,并切实做好保护区内现有的农业面源、生活面源和可能威胁饮用水水源安全的设施或装置关停、搬迁或限期治理,定期开展水质跟踪监测工作,确保水源水质达标和饮水安全。

附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拐点坐标表及划分示意图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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