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各项工作落实效率?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拿出新招。自7月6日起,该县推行“137”工作制度,通过网上督查平台,对相关事项下达、进展、办结情况进行全程督办,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1”即当天下达督考任务,当天研究部署;“3”即3天内向督考组反馈办理情况;“7”即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反馈办理结果。督考事项包括: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工作事项;海南省市县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事项;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及专题会议定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指示及其他交办事项;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重点领域事项。
海南日报记者了解到,督考任务下达后,网上督查平台将自动按照1天、3天、7天时间节点,分别在截止时限前对承办单位进行短信提醒;承办单位未按时限要求提交反馈的,且经催办仍未按时落实或落实不力的,将进行问责;对在7天内无法办结、确需长期推进的事项,承办单位须提前1天提出延期办结申请,并制定合理、明确的落实方案,报县督考办同意,并按月报告,直至任务全面落实。
“我们将根据办理时间、报送质量、落实结果等,逐阶段逐环节对申请办结事项进行审核,按‘绿灯’‘黄灯’‘红灯’三个等级进行‘亮灯’管理,每月在全县通报一次‘亮灯’情况,并按10%的比例对督考事项进行实地抽查。”琼中县督考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承办单位年末“亮灯”情况将与县年度绩效考核对接挂钩,作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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