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揽子”方案
2019-08-15 08:35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三亚通过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揽子”方案
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本报三亚8月14日电(记者黄媛艳)三亚近日召开市委深改会审议通过了该市农村土地制度改革“1+3”工作方案,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1+3”工作方案以《三亚市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自由贸易试验区(港)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为总揽,以《三亚市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主体,以《三亚市国土空间乡村专项规划及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方案》《三亚市开展全域综合整治保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实施工作方案》为两翼,确保改革试点在2019年8月至2021年年底有序推进。

根据方案,三亚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为导向,通过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将缩小土地征收范围,对位于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外的经营性项目建设用地,可不再实施征收,为入市预留空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建立公共利益认定争议解决机制,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土地征收民主协商机制和协商不成依法征收的处置机制和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鼓励采取留地、留物业等多种方式进行安置。

三亚将逐步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加快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探索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存量及少量新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根据相关规划要求,以出让、租赁、入股等方式用于工矿仓储、商服、租赁住房等经营性项目建设;入市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使用期限内,享有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的转让、出租和抵押权能,实行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同时,三亚将探索不同所有权主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异地调整入市;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资入股入市;探索利用集体土地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农村集体在具有市场需求区域将集体建设用地用于租赁性住房建设等。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