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通报三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2019-06-27 08:01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海萍 【字体:   打印

本报讯(记者张惠宁通讯员罗明楷符开炳)近日,临高县纪委通报查处的3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

临高县临城镇多莲村民小组组长谢安东在分配村集体征地补偿款过程中不担当不作为、消极应对问题。经查,2013年12月至2018年9月,多莲村民小组在分配集体征地补偿款过程中,谢安东对符合发放征地补偿款的低保户谢某英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不予办理支付,时间长达近5年,直至审查组介入调查后,才将土地补偿款0.12万元发放给低保户谢某英的继承人谢某芝。2019年4月,谢安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高县临城镇多莲村原党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谢智作在村级换届选举工作中把关不严、失察失职问题。经查,2016年7月,在第八届多莲村委会选举换届工作中,时任第八届多莲村委会选举委员会主任谢智作,没有按规定对不符合候选人资格的谢某前、谢某东、谢某庄的当选资格进行审查,致使谢某庄当选为多莲村委会副主任,谢某前、谢某东当选为多莲村委会委员,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2019年4月,谢智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高县公安局原拘留所所长王小龙工作失职问题。经查,2018年9月,王小龙在担任临高县拘留所所长期间,对工作不负责任,未严格按照拘留所规定对拘留所值班人员加强管理,致使值班人员在值班过程中未认真履行监管责任,造成了在拘人员陈某某自缢身亡的事件。2019年6月,王小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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