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10条措施推进项目集中开工审批服务
2019-05-28 08:03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海萍 【字体:   打印

三亚10条措施推进项目集中开工审批服务
单项审批服务3个工作日内办结

本报三亚5月27日电(记者林诗婷)海南日报记者5月27日从三亚市政府获悉,《三亚市推进建设项目集中开工审批服务10条措施(试行)》(以下简称《措施》)于日前印发。三亚通过制度创新促进项目落地,在精简审批事项、审批提速等10个方面进行改革,提升服务项目水平,推动三亚经济社会发展。

据悉,《措施》的服务内容适用于纳入三亚市2019年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须完成建设用地手续)。

在精简审批事项方面,项目已经提交的申请材料和部门批准文件,作为后续审批事项申请材料的,应通过共享平台获取,不得要求项目单位重复提交;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纠正不符合审批条件的行为且不会产生严重后果的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后补、告知承诺;在并联审批方面,每个审批阶段确定一家牵头部门,实行“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由牵头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制定统一的办事指南和集中受理程序、申报表格,严格按照限定时间完成审批;供水、供电企业将优先为集中开工项目安排方案审核、工程施工、停电(水)时段等资源,加快办理进度;在加强项目前期服务方面,三亚将以购买服务形式组建项目服务专职团队,协助建设项目前期报建工作,提供全程业务咨询、诉求响应、代办帮办、一窗收件、沟通协调事项办理,进度跟踪督办等服务;此外,《措施》还对审批时限进行规定,即单项审批服务须于3个工作日内办结,公示、评审等特殊环节不计入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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