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水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防控秸秆焚烧污染
2019-03-24 08:51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徐莹 【字体:   打印

陵水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防控秸秆焚烧污染

本报椰林3月23日电 (记者李艳玫 特约记者陈思国)为防控秸秆焚烧污染,陵水黎族自治县近日建立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对焚烧秸秆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共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据了解,举报奖励参照《陵水黎族自治县秸秆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第八条规定实施,即对秸秆露天禁烧举报人员,经核查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奖励资金由所在镇落实。投诉举报电话:12369。

对焚烧秸秆当事人,陵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对每一个火点按1000元标准处罚到位;未发现焚烧当事人的,由种植户或土地承包户承担责任;对故意阻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给禁烧工作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