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出台疏浚河砂运输管理办法 运砂车辆必须做好覆盖工作
2017-01-06 08:01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海萍 【字体:   打印

  本报嘉积1月5日电(记者赵优 通讯员冯玉)今天,记者从琼海市综合治理采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琼海已出台了关于疏浚河砂运输管理办法,并于1月6日起施行。

  据了解,在琼海市综合治理河道采砂行动中,琼海除了依法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查处超载超限运输河砂行为,同时严厉打击违法堆放河砂、非法销售河砂行为,规范河砂经营管理秩序。

  根据疏浚河砂运输管理办法,从疏浚河砂开采码头至各统一堆放点的河砂运输,由琼海市城投公司负责以统一黄色标识车进行统一调配运输,黄色的标识车仅限于河砂开采码头至统一堆放点路线的河砂运输,不得作为他用。

  从统一堆放点销售后的河砂运输车辆由各用户自行解决。同时,所有运砂车辆必须做好河砂覆盖工作,确保河砂不洒落、不滴水,必须持有琼海市城投公司统一出具的河砂销售有效票据,以备交运、交警部门检查。

  琼海市城投公司则需根据市场需求状况,做好疏浚河砂生产安排及河砂供求调配工作,并在1月10日前完成嘉积城区金海北路、嘉积镇上埇区2个堆放点的配套建设,以满足琼海重点项目及建筑市场、群众用砂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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