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半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省委省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及时出台多项政策措施积极应对,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复工复产加快推进,居民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居民收入增长实现由负转正。
据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上半年,海南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31元,同比增长1.7%,增速较一季度的-0.2%回升了1.9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
分城乡看,上半年,海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41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89元,同比名义增长1.0%,增速比一季度回升0.7个百分点。海南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8614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1元,同比名义增长2.1%,较一季度提高4.4个百分点。
分四项看,四大项收入呈“三升一降”,经营收入降幅收窄。上半年,海南居民工资性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和经营净收入分别为8219元、1125元、2309元和2379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1.1%、7.6%、11.8%和下降7.0%。其中,转移净收入拉动居民收入增长1.7个百分点,对居民收入拉动作用最明显,主要原因一是省委、省政府优先保障民生,即使在疫情期间仍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和离退休金,这一部分人员工资基本不受疫情影响,加上领取养老金人数逐年增加;二是各级政府加大社会保障力度,通过各项社会保障待遇按时足额发放、扩大惠农补贴覆盖面、增加临时救助等措施。经营净收入降幅比一季度收窄10.9个百分点,虽然随着疫情影响逐渐弱化,居民生产经营活动逐步恢复,但经营状况尚未恢复到去年同期水平,仍影响居民收入下降1.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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