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统计护权威,知行合一重实效
2020-01-13 15:17 来源: 国家统计局澄迈调查队 编辑: 李生海 【字体:   打印

党的十八大以来,依法治国理念逐步深入人心,形成依法治国基本格局,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统计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如何在国家推进法治建设的进程中,实现依法统计和依法治统等问题值得深思,事关统计调查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事关统计工作的崇高性和权威性。

依法统计,法律意识需牢固。统计工作的开展,应在统计法律之下,而不能在之外,更不能在之上,不得与之相违背。统计工作人员是统计工作的执行者,是统计普法的宣传者,是统计法律权威的捍卫者,应加强《统计法》、《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系列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研究。统计工作者应学深悟透,不断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提高法治思维,明确权责范围,理清使命担当,利剑高悬于心,依法依规进行统计工作。同时,发挥统计普法轻骑兵的作用,利用住户、劳动力、农民工和畜禽等工作入户调查的机会,利用各专业工作会议作为契机,向调查对象进行统计普法,告知其拥有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统计调查,依法填报调查数据。

依法统计,业务知识需扎实。统计工作者应与时俱进,努力适应时代的发展变化,努力学习统计专业知识,扎实业务水平,熟悉业务本领,掌握统计规范。统计工作的主要规范是统计调查制度,只有熟悉统计制度,熟悉和了解各项统计指标的含义、统计范围、统计单位、统计方法等相关知识,方能科学的进行数据统计,也才能准确、及时、客观地搜集原始数据。科学有效的统计数据,才能获得使用者的满意和信任,才能真正体现统计调查的公信力。

依法统计,服务意识需铭记。爱岗敬业、服务群众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所有统计工作及其获取的数据、资料及产品,其性质主要是服务于各级政府领导决策、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社会公众知情权。统计工作者作为服务型产品和服务活动的生产者和参与者,就要有自身的正确定位,明确工作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兢兢业业做好服务,对统计调查严格负责,对自身的诚信度负责,对由此产生的社会效应负责。有了正确的服务意识观念,公众才会由衷地肯定统计、信任统计。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统计工作者应牢固法律意识,扎实业务知识,铭记服务意识,脚踏实地辛勤付出,日积月累勤恳实干,来不得半点虚假和浮躁;“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统计工作应忠诚于每一次统计调查,尊重于每一个原始数据,在日常工作中依法统计,严把数据质量关,严守数据真实性,严触统计造假红线。依法统计利国利民,关乎民生福祉;依法保障统计数据,事关国家利益。

作者:国家统计局澄迈调查队队长李生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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