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数据是统计工作活动过程中所取得的反映国民经济社会现象的数字资料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其他资料的总称,是党和国家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数据真实可信,是党和国家科学决策、正确决策的重要前提,是社会人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正确认知基础。诚信统计,是我国建设诚信社会、信用社会的重要领域。
一、诚信统计是确保统计公信力的根本
孔子曰:民无信不立。统计数据也是如此。如果统计数据不真实、不可靠,那么,统计数据就没有公信力。统计公信力体现政府公信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习近平等党中央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指示批示。国家统计局为实现诚信统计,提高数据公信力,在管理体制改革、加快现代统计体系建设、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等方面综合施策,取得了明显效果。
以海口调查队为例:一是改革统计管理体制。2019年我队进行了机构改革,重新核定“三定”(即定职能、定机构、定编制),岗位职责更加明晰。在业务上,局队业务分工调整优化。调查队偏向于抽样调查和民生类调查,如家庭收入和消费、价格指数、劳动力就业、农民工监测、农产量调查等;统计局偏向于全面统计和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如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人口普查等等。2019年,国家统计局抽调调查队系统人员对第四次经济普查情况进行事后质量抽查,发挥统计监督职责。二是加强信息化技术在调查中的运用。目前,企业调查基本实现联网直报,住户调查电子记账率已达到64.8%,劳动力调查、农民工调查等全部实现PDA入户访问,消费价格调查使用手持机采价实现即采即报;农产量调查通过无人机实行遥感测量监测……信息技术的大力推广和应用,有效避免了数据造假、弄虚作假,提高了数据质量。三是不断完善制度方法。强化直接调查直接上报职责,严格入点入户调查要求,确保源头质量。规范数据采集审核评估环节,明确业务风险点,建立指标关联数据库,加强调研,全方位做真做实。四是强化责任监督和考核问责。制定工作责任制,加强工作流程检查,核查工作执行进度,通报数据质量,总结存在问题,严格年度考评,严肃纪律问责。
二、诚信统计是诚信社会信用社会的应有之义
确保数据真实可信,既需要统计部门如实汇总和评估统计数据,更需要统计调查对象提供真实准确的统计调查信息。诚信统计,不单是统计部门的责任,也是社会中每一个人的责任。打造诚信统计,是信用社会的应有之义。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党中央提出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明确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2014年6月14日,国务院印发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对统计领域信用建设提出了如下要求:“开展企业诚信统计承诺活动,营造诚实报数光荣、失信造假可耻的良好风气。完善统计诚信评价标准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统计诚信评价制度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查处统计领域的弄虚作假行为,建立统计失信行为通报和公开曝光制度。加大对统计失信企业的联合惩戒力度。将统计失信企业名单档案及其违法违规信息纳入金融、工商等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系统,将统计信用记录与企业融资、政府补贴、工商注册登记等直接挂钩,切实强化对统计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约。”
国家统计局高度重视统计信用建设,将其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意见的重要抓手。2017年6月,国家统计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全面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任务,指导全国统计系统推进统计领域信用建设。2018年,国家统计局分片召开省(区、市)党委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和统计调查机构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等重大统计改革文件,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和问责制,推动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制”。2018年,国家统计局直接查处56起统计违法案件,公示和联合惩戒118家统计严重失信企业。
这些年,海口调查队也不断加大统计普法和执法力度,对企业、家庭报送的情况进行检查和执法,在提高调查对象法治意识、如实报送统计调查数据方面取得良好进展。
三、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是诚信统计的基础和保障
依法治国、提高国家法治体系和法治能力建设是新时代发展目标。加强统计法治建设、提高依法治理能力,是统计部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的内在要求。
这些年,统计法律体系建设不断加快。1983年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是统计工作的根本遵循。为了使统计法更有操作性,2006年2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9年监察部、人社部和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2017年5月28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实施条例》,《实施细则》同期废止。同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确保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独立调查、独立报告、独立监督职权不受侵犯,确保各类重大统计数据造假案件得到有效查处,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018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中央深改委会议,审议通过《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并于9月中旬公开发布。
这些中央和国务院层面制定的统计法律法规,成为统计工作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国家统计局加强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统计执法、检查和监督,如2017年9月1日《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办法(试行)》《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施行,成立统计执法监督管理局等等,2019年开展首轮统计督察,加快探索建立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调查对象知法守法的长效机制。如此这些,均为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建立了严厉的法治约束,为依法统计、依规统计建立了法律遵循。
诚信社会需要诚信统计,诚信统计构建诚信社会。从你我做起,认真对待每一张报表,如实填报每一笔数字。这一个个真实的数字,会联接成一个个红黄蓝的信号,反映你我的生活,见证社会的发展,揭示经济的规律。
让诚信反映真相,让真实照亮未来。诚信统计,从你我做起!
作者:国家统计局海口调查队队长彭桂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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