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发布时间:2019-12-31

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活力
——四论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加快构建以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为核心的开放制度体系,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这对我们做好新一年经济工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有着重要意义。

优化营商环境,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点,是增强市场活力和经济内生动力的有效途径。营商环境好,市场主体就八方汇聚,发展就充满活力。放眼世界,那些市场发育成熟、活力竞相迸发的地方,往往都是营商环境好的地方。海南自贸港建设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只有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汇聚源源不断的市场力量,注入生机勃勃的发展活力。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要正确把握“放”与“管”的辩证关系。优化营商环境,本质上还是要处理好“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之间的关系。“放”,就是要把不该管和管不好的交给市场;“管”,就是要把政府该做的事情做好。把握“放”与“管”的关系,就是要处理好政府和市场关系的辩证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根本方法是改革。去年以来,我省先后制定优化营商环境40项措施和29项措施,营商环境有了很大改善。新的起点,我们仍然需要继续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作为总抓手,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用“放”与“管”的加减法换来市场活力的乘数效应。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要统筹推进“软件”与“硬件”的一体建设。营商环境,在体制机制,也在基础设施。做好营商环境的“软件”建设,就是要通过改革不断为企业经营发展释放政策红利。要加快建设完善全省统一的基础数据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库,全面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和极简审批制度。要坚持好“两个毫不动摇”,营造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法治环境,更好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加快发展。要深化国际投资“单一窗口”建设等改革举措,确保各项改革落地见效。做好营商环境的“硬件”建设,就是要通过基础设施建设补齐短板,为人才引进和企业发展创造更多便利条件。要加快布局和建设教育、医疗优质资源,同时大力推进“智慧海南”建设,着眼未来需求超前推动相关基础设施和平台建设。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要协调推动“存量”与“增量”的共同发展。激发市场活力是优化营商环境的落脚点。无论是已在海南落地还是将在海南落地的市场主体,都是海南改革发展的宝贵力量。着力做好“有中生新”和“无中生有”文章,是培育一支强大的海南自贸港建设生力军的必然之举。针对市场主体“存量”,要做好“有中生新”文章。特别是洋浦经济开发区、海口高新区、海口综保区等较成熟的园区,要在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上下功夫,力争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针对市场主体“增量”,要做好“无中生有”文章。要重点围绕自贸港建设急需和缺乏的高端产业,有针对性地招商引资,优中选优,为海南自贸港建设奠定坚强有力、前沿高端、协调互补的产业支撑。

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再次强调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彰显了我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决心,同时也顺应了市场主体期待。各市县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带动深化改革开放步伐,让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成为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张名片,为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打开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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