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推出“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产品
2020-03-01 09:00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我省推出“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产品
每位入岛游客均可免费获得

本报海口2月29日讯(记者赵优 特约记者谢琛)海南日报记者2月29日从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获悉,为降低疫情对旅游业发展的影响,提振国内外游客和旅游企业信心,该厅将与有实力的保险公司合作,推出“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产品。

据介绍,“海南游、疫安心”旅游综合保险产品是一种由政府主导、保险公司商业运作的特定旅游综合保险产品,投保人为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被保险人为疫后海南旅游市场开放后一年内不特定来琼游客,保单有效期一年。届时,每位入岛游客均可免费获得一份因感染新冠肺炎、登革热等流行传染病及自然灾害(台风、暴雨、洪水、雷击等)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人身伤亡或产生医疗费用的旅游综合保险产品,每名游客保障时间为自其入岛时开始至离岛当天24时终止。

保险方案对投保人责任限额作了说明:保障对象每人死亡或残疾责任限额为5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责任限额5万元,每人每次住院补助金50元/天(最高不超过30天),每次事故责任限额800万元,每人补助费用限额1万元。

方案约定,对入岛至离岛时间最长不超过90天(短期旅游或旅居)的游客提供不记名保险。出险时,游客需提供身份证及入岛凭证(相关火车、轮渡、飞机、省际客运票据或网上订单等)、本地住宿凭证(入住酒店的提供酒店/民宿订单等)或景区门票等,供投保人及保险人认定游客资格。

保单特约承保游客因在海南省内确诊新冠肺炎、登革热所造成的住宿费、交通费(包括但不限于往返机票、轮渡票、火车票、省际客运票据)损失,以每人1万元为限,实报实销。关于传染病潜伏期,保单扩展承保在提供离岛凭证基础上,自离岛凭证日期起计算14天为责任终止时间。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