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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期”聚餐需申报备案
2018-03-24 09:40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符春媚 【字体:   打印

加强食品安全落实监管责任
“公期”聚餐需申报备案

  本报海口3月23日讯 (记者罗霞 通讯员贺澜起 陈夏明)春节过后,海南部分群众陆续组织不同规模的吃“公期”活动,群众聚餐次数多、规模较大,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剧增。记者近日从省食药监局获悉,为确保“公期”期间食品安全,我省多举措加强“公期”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有关监管。

  一方面,严格落实“公期”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对“公期”聚餐的食品安全监管实施包村(街)定人,逐级落实监管任务,对存在失职、渎职行为的,将追究包干领导和监管人员责任。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公期”聚餐申报备案制度。村(街)食品安全信息员要在“公期”前72小时内登记聚餐信息,落实“公期”聚餐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三是加强“公期”聚餐食品安全宣传。

  此外,我省加强“公期”聚餐食品加工关键点控制。所有食品原材料需从正规渠道采购,不得使用“三无”非法产品、假冒伪劣或过期不合格食品。

  我省还派人对“公期”聚餐现场进行指导,各市县食药监局在属地内各村(街)“公期”前一日和当日派人进行现场巡回指导,重点对“公期”聚餐加工场所的周边环境、卫生条件、食材采购、索证索票、厨师健康状况、餐饮具洗消、用水、操作规范、食品留样等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人员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现场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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