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社保费“减免缓”为市场主体减负96.8亿元
2021-02-25 22:08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莫中圆 【字体:   打印

我省社保费“减免缓”为市场主体减负96.8亿元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1年

本报讯 (记者 彭青林)海南日报记者日前从省社保中心获悉,国家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台的企业社保费“减免缓”政策,在我省实施以来累计减免96.8亿元,惠及9万多家市场主体。此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从2020年2月份到年底,全省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费累计减免96.8亿元。其中,养老保险累计减免金额81.37亿元,医疗保险累计减免金额11.63亿元,失业保险累计减免金额2.53亿元,工伤保险累计减免金额1.24亿元。

省社保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从我省政策实施效果来看,社保费“减免缓”政策的力度和规模都是空前的,有效纾解了企业经营困难,有力支持了稳岗扩岗,对稳就业、稳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

该负责人介绍,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是一项临时性支持政策,2020年年底已经到期,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四项社会保险费从2021年1月1日起已按规定恢复正常征收。考虑到疫情风险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压力可能较大,人社部出台规定,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今年4月底到期后,将再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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