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建全装修住宅今起实施分户验收
2020-05-10 07:39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我省新建全装修住宅今起实施分户验收
一户一验 省心住进放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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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9日,《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海口召开。5月10日起,新建全装修住宅将按照《办法》标准实施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为充分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我省在2017年出台的《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基础上再出台《办法》,旨在加强海南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管理,落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住宅工程质量水平。

■ 本报记者 孙慧 通讯员 杨洲

好不容易买到房子,交付后却出现漏水、裂缝等质量问题,想必不少购房者都经历过类似的糟心事。如何在验收环节保障住房质量?5月10日起,《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正式实施,旨在加强全装修住宅质量管理,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

全装修住宅分户验收如何进行?有哪些特点?5月9日,在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的《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上,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就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按照《办法》, 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和本省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

省住建厅副厅长刘联伟介绍,此次《办法》对全装修住宅的装修材料透明化、质量监督执行等方面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全装修住宅质量管理,与2017年出台的《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质量规范等系列政策形成规范化体系,确保解决当前全装修住宅存在的质量问题。

《办法》明确实施现场分户验收,包括逐户、逐间、逐段进行,验收范围包括住宅内部和公共部位,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明确了质量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的工作内容和职责,也给各市县住宅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形成压力,加强质量监督管理。

刘联伟表示,住宅全装修是一体化的全装修,为此《办法》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均要参与分户验收工作,如在建设中设计方案发生改变,验收得不到设计方认可,也不能通过验收,旨在压实参建各方主体质量责任。

逐一分户验收势必会增加建设项目的验收工作量,是否会影响到住房交付时间?对此, 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孟鑫耀认为,开发商和建设方要考虑到增加的验收工作量,合理规定住房交付时间。(本报海口5月9日讯)

A

责任更明晰 纠纷不怕“踢皮球”

一、《办法》共21条规定和6个附件,内容上分四部分,第一部分(第一条到第五条)主要说明管理办法的目的意义,明确相关概念和各方主体责任。

该部分明确:

分户验收是指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基础上、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设计文件等,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

建设单位是实施全装修第一责任主体,对全装修质量负首要责任,负责组织全装修工程建设实施、验收;做好质量保修、售后服务以及组织责任单位处理工程质量问题等工作。

B

装修更透明 买房不再“碰运气”

第二部分(第六条到第十一条)对全装修提出总的标准和要求。特别要求装修工程完成后要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还对分户验收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条件、验收程序与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对验收全过程进行进一步明确和规范。

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为明晰工程质量主体责任,实施交接验收

考虑到土建施工和装修施工可能会由不同单位进行验收,《办法》规定全装修住宅工程应在装修施工前制定交接验收方案,对屋面、楼地面、外墙(窗)及管道渗漏情况以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进行交接验收、做好交接验收记录,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此举可有效避免质量问题责任不清的情况,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C

验收更放心,住房有了“多保险”

第三部分(第十二条到第十五条)主要明确竣工验收对分户验收的核查,并对分户验收资料的内容和归档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分户验收不合格

不得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建质〔2013〕171号文)的有关规定进行竣工验收,严格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分户验收合格

工程竣工验收还需对每种户型至少抽查1户,抽查比例不少于总户数的10%;总户数少于8户的全数检查;其中顶层、底层每栋至少各抽查2户。分户验收资料存档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不应少于10年

第四部分(第十六条到第十九条)主要明确监督机构对分户验收的监管要求、参建各方存在违法违规与失信行为的处罚以及对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处理等。

分户验收包括户内验收和公共部位验收 其中户内验收内容包括

主要材料 部品部件和设备

室内空间尺寸

防水工程

门窗工程

顶棚与吊顶工程

墙饰面工程

楼地面饰面工程

细部工程

厨房工程

卫浴工程

电气工程

智能化工程

给排水工程

通风与空调工程

室内防火工程

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标准中要求分户验收检查的内容

装配式内装修工程主要包括

设备管线

装配式吊顶

装配式墙面

装配式地面

装配式厨房

装配式卫生间工程等

验收“样板房”

建设单位应在装修施工前对每种户型按设计要求设置样板房,宜以市场为导向提供不同档次、风格的样板房供购房者选择,以满足不同消费群体需求。同时鼓励建设单位设置装修施工工艺展示区,以展示水电管线安装、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的施工断面。

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与样板房一致,避免纠纷

重点强调

样板房保留的时间自全装修商品住宅交付之日起不少于1年,或者自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之日起不少于2年

强调

分户验收实行现场实施,逐户、逐间、逐段进行

并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部位应按外墙(窗)淋水试验要求进行淋水检查

《办法》 凸显4大创新

1 实施交接验收,明晰工程质量主体责任

为划清土建施工单位和装修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保证住宅工程建设质量,《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装修工程施工前,应对屋面、楼地面、外墙(窗)及管道渗漏情况,以及室内装修基层、空间尺寸等按交接验收方案规定进行交接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形成书面验收意见。

此举可有效避免质量问题责任不清的情况,有利于消费者维权。

2 实行样板先行的质量管理模式

为有效控制全装修工程质量,《办法》规定实施全装修施工的单位,在进行全装修前必须完成具备交付条件的样板房。同时鼓励建设单位设置装修施工工艺展示区,以展示水电管线安装、地板、吊顶等主要工序施工断面。

该举措能使消费者一目了然地了解所购房产全装修的质量、工艺,明明白白消费,踏踏实实购房。

3 重点强调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与样板房一致,避免纠纷

市场上装修材料林林总总,价格相差极大。因此全装修所用主要材料自然成为业主们关注的热点。

为此,《办法》用了较大篇幅对装修材料作出具体规定,明确全装修所用材料及部品应与所完成样板房的标准一致,施工过程应采用与样板房相同的操作工艺及质量控制措施,且施工质量符合国家和本省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4 强调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

我省属热带岛屿季风性气候,常风较大,热带风暴和台风频繁,因此住房“裂、漏、渗”等问题往往困扰部分消费者。

为加强对“裂、漏、渗”问题的防治,《办法》强调要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进行外墙(窗)淋水试验,提前发现有可能的质量隐患点,避免多雨天气发生渗漏。

文字整理/本报记者 孙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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