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2020-05-10 07:33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文政 【字体:   打印

我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新建住宅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竣工验收

本报海口5月9日讯 (记者孙慧 通讯员杨洲)5月9日,海南日报记者从在海口召开的《海南省全装修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5月10日起,我省新建全装修住宅要按照该办法标准实施分户验收,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住宅工程竣工验收。

2017年新建住宅全装修政策实施以来,我省涉及全装修住宅质量问题投诉增多。为充分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我省在2017年出台的《海南省商品住宅全装修管理办法》基础上再出台《办法》。

《办法》共21条规定和6个附件。对全装修提出了总的标准和要求,全装修应按绿色建筑及装配式建造的要求实施,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和装配式内装修,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特别要求装修工程完成后,要对室内环境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分户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办法》还对分户验收工作小组的人员组成、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条件、验收程序与相关要求进行了详细说明,对验收全过程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和规范。

《办法》提出,建设单位分户验收不合格,不得组织住宅竣工验收。分户验收逐户、逐间、逐段进行,并对外墙(窗)等容易产生渗漏水的部位按相关要求进行淋水试验检查。《办法》还明确了竣工验收对分户验收的核查。核查由竣工验收组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下,根据不少于总户数10%的比例进行现场随机抽查,其中顶层、底层每栋至少各抽查2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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