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预算
2017-03-21 14: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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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局包括局本级及20家下属预算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 主要职能

  1、负责全省住房公积金、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运作管理工作,指导各市县单位住房资金、职工住房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

  2、负责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和城镇个人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工作。

  3、负责对各市县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管理机构和经办网点实行统一管理。

  4、负责对住房公积金的缴交执行情况实行监督管理。

  5、承办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级

  2. 海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3. 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4. 定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5. 澄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6. 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7. 琼海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8. 万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9. 陵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0.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1. 保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2. 临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3. 东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4. 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5. 五指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6. 屯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7. 琼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8. 白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19. 昌江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0. 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21. 洋浦住房公积金管理局

  第二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1521.63万元。其中,收入41521.63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41521.63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00万元、上年结转0.00万元;支出总计41521.63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5.1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1.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04.86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521.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018.39万元,主要是提取财政补助市县项目支出——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65.12万元,占0.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251.65万元,占0.61%;住房保障支出(类)40904.86万元,占98.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65.1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97万元,主要是参加了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改革。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71.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17万元,主要原因为两方面:一是我局新招聘人数 13 人,导致工资发放金额增加;二是全局人员工资基数调整导致预算数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79.68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17年预算数为35329.3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031.71万元,主要是提取财政补助市县项目支出——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专项资金;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267.5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50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增加、工资政策性调整;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530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38.64万元,主要是因工作开展需要减少部分一次性项目开支。

  三、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212.1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0.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0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装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费。

  四、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96.1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54.5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0.01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控制出国费用。根据海南省外事部门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1次,出国(境)2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英国住房资金投融资管理和贷款风险防范培训团组:目的地为英国,人数为20人,天数为21天,主要任务为学习英国住房福利政策、公共住房投融资方式、住房资金储蓄和政策性住房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政策,住房投融资平台建设。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14.5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14.5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26.9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专项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41521.63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41521.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00万元,占0.00%;经费拨款收入19131.00万元,占46.07%;政府性基金收入0.00万元,占0.00%;专项收入22390.63万元,占53.93%。

  八、关于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41521.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2.13万元,占7.74%;项目支出38309.5万元,占92.2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如下:

  预算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单位:万元)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级90.55

  海口住房公积金管理局43.45

  三亚住房公积金管理局20.08

  文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85

  琼海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50

  万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99

  定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76

  屯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70

  澄迈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62

  临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81

  儋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9.64

  陵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73

  乐东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73

  东方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58

  昌江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91

  白沙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92

  琼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86

  保亭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67

  五指山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80

  洋浦住房公积金管理局8.06

  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13.0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1.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51.9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0辆,其他用车3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417.68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由事业单位医疗(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项)两部分构成,其中事业单位医疗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销售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是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共由三部分构成,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用于新建、改建、购买、租赁、维护和管理公共租赁住房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城乡社区住宅住房公积金管理是指反映财政部门批准用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支出。

  十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预算公开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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