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预算
2017-03-22 15: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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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省政府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负责起草或审核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科技、教育、文化、发改、财税、金融等方面的讲话稿、致辞等。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向党中央、国务院上报的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组织开展全省经济运行和政策实施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经济总体形势和发展走势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预警,供省领导决策参考;负责编辑出版《参阅件》等内部刊物;负责省政府咨询顾问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编办核定海南省政府研究室编制26名,其中主任(正厅级,由省政府副秘书长兼任)1名、副主任2名、副厅级非领导1名、正副处级领导职数9名,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内设机构3个(社会发展处、经济运行处、综合调研处)。截止2016年12月31日,单位实有人员38人,其中在职人员24人,离休1人,退休13人。

  第二部分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财政拨款总预算644.0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644.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644.05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644.0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4.08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2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4.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07.73万元,主要是减少科学发展研究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44.08万元,占84.48%;外交(类)支出0万元;教育(类)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16万元,占8.8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56万元,占1.48%;住房保障支出33.25万元,占5.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44.0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0.75万元,主要是减少科学发展研究项目经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57.1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02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全部转为社保发工资。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9.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3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社保费用增加。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33.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51万元,主要是去年申请9名同志领取住房补贴。

  三、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61.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4.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医疗费等;

  公用经费116.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等。

  四、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9.4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6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业务人员因工作需要参团出国(境)学习考察3批次5人次;2、室领导随省领导出访考察2批次3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8万元),与上年预算下降6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单位车辆编制数为1辆,运行费用降低。

  公务接待费15.4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7%。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1、国务院研究室、国务院研究中心领导来琼调研接待3批次15人次;2、省政府两个顾问委员会顾问来琼调研接待2批次6人次;3、外省市区业务对口部门人员来琼调研、考察接待8批次40人次;4、与我室业务相关的研究机构人员来琼调研接待4批次20人次。

  五、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政府研究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主要为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总预算644.05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收入预算644.0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经费拨款收入644.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

  八、关于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支出预算64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1.25万元,占71.62%;项目支出182.8万元,占28.3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政府研究室本级(无下属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16.5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政府研究室采购预算总额97.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48万元,主要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等设备;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0万元,为经济预警与预测两个项目采购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政府研究室车辆编制数1辆,实有车辆1辆,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政府研究室2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82.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省政府研究室2017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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