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预算
2017-03-22 11:03 来源: 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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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概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省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厅包括部门本级及6家直属预算单位的收支均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为主管全省海洋经济、海洋事务和渔业行政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海洋与渔业工作的政策、法规和规章,以及发展战略、规划、计划。

  (二)负责全省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及信息发布;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海洋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的建议。

  (三)参与本省海域勘界工作;监督管理全省海域 (包括海岸带、无居民海岛)使用,按规定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实施海域有偿使用制度;管理海底电缆、管道的铺设。

  (四)负责全省渔业资源的管理。组织实施海洋捕捞强度控制方案、伏季休渔制度和指导渔业资源监测工作;负责本省水产养殖种苗的管理;管理内陆水域、浅海滩涂渔业开发利用工作;拟定和颁发水产品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

  (五)负责海洋环境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拟定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组织、管理全省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海洋生物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负责防治海洋工程项目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核准新建、改建、扩建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监督管理海洋自然保护区和特别保护区。

  (六)管理海洋观测监测、灾害预报警报、信息综合、标准计量等公益服务系统,负责发布海洋灾害预报警报和海洋环境预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渔业海上搜救工作。

  (七)根据国家规定对本省行使海洋监察、渔业船舶检验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职能,管理全省海监和渔业执法队伍。

  (八)负责海洋与渔业基础数据和信息管理工作。

  (九)组织指导本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有关海洋与渔业的科学研究、技术推广。

  (十)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一)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海洋与渔业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厅本级及6家直属预算单位,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5家。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万宁大洲岛国家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第二部分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421.45万元。其中,收入总计82421.4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82421.45万元;支出总计82421.45万元,包括科学技术支出240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88万元、农林水支出70880.62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40.1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8.57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2421.7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8109.44万元,主要是2017年农业部油补资金地方转移支付部分列入部门预算中。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2407.8万元,占2.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7.72万元,占0.7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88万元,占0.18%;农林水支出70880.625万元,占86.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7940.155万元,占9.63%;住房保障支出418.57万元,占0.5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预算数为240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97.3万元,主要是会计科目的调整,2017年省级预算项目--海洋与渔业科学技术开发及应用列入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科目。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0.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50.99万元,主要是2017年行政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金由社保发放,离休人员养老金仍由单位发放。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08.8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8.87万元,主要是会计科目发生变化,2016年没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科目,这两年数据不具有对比性。(2016年部门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预算561.41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7.9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3万元,主要是遗属人员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81.5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26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导致相关费用正常增长。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4.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44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导致相关费用正常增长。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0.4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1万元,主要是工资调整导致相关费用正常增长。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2633.0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62.71万元,主要是经常性预算项目合并导致相关预算数据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630.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21.29万元,主要是经常性预算项目合并导致相关预算数据增加。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7年预算数为53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6.39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7年预算数为414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15.059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2017年预算数为42.7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07.21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59262.78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6262.785万元,主要是农业部油补调整资金地方转移支付部分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2017年预算数为25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18.554万元,主要是2016年预算项目品牌农业资金2000万元列入农业组织化与产业化经营科目。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593.515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域使用管理(项)2017年预算数为306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01.6万元,主要是因年度工作目标调整,相应的项目预算减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项)2017年预算数为1881.74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425.325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调查评价(项)2017年预算数为597.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70.14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执法监察(项)2017年预算数为13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0.54万元,主要是总队1500吨海监船建造费用。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洋防灾减灾(项)2017年预算数为394.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41.55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水淡化(项)2017年预算数为23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0.5万元,主要是2017年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安排了海水淡化项目。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其他海洋管理事务开支(项)2017年预算数为377.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6826.14万元,主要是2017年项目预算比2016年(含有实有账户统筹资金)减少较多,导致海洋渔业项目预算减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410.2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57万元,主要是工资正常上调。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8.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75万元,主要是部分单位2016年漏报购房补贴预算。

  三、关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5456.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64.2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083.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80.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

  公用经费892.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51.91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0.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四、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4.2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119.7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长63.97%。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省财政“三公经费”取数口径的原因,2017年“三公经费”取数口径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016年我部门预算资金来源包括统筹实有账户资金,2016年我部门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238.146万元,2017年较2016年实际下降49.74%。

  根据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17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5次,出国(境)21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斐济渔业访问交流团组:目的地为斐济,人数为4人,天数为5天,主要任务为渔业方面的合作和交流;2.美国、加拿大海洋渔业访问团组:目的地为美国、加拿大,人数4人,天数9天,主要任务为海洋、渔业方面的交流和合作;3.巴西淡水鱼类资源学术交流团组:目的地为巴西,人数为5人,天数为15天,主要任务为淡水鱼类资源学术交流;4.希腊养殖与环境学术交流团组:目的地为希腊,人数4人,天数12天,主要任务为养殖与环境学术交流;5.水产苗种繁育及经济品种保护学术交流团组:目的地为加拿大,人数4人,天数10天,主要任务为加强水产苗种繁育及经济品种保护学术交流。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35.15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2.97%。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缩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89.43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2.94%。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我厅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俭,压缩公务接待费用的支出。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主要用于农业部、国家海洋局检查组成员及外省海洋渔业系统人员。预计2017年我部门公务接待批次122批,人次732人。

  五、关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非税收入;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82421.75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收入预算82421.75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69421.75万元,占84.23%;非税收入13000万元,占15.77%。

  八、关于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2017年支出预算8242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56.62万元,占6.62%;项目支出76965.13万元,占93.3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027.55万元,其中:省海洋与渔业厅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384.14万元、省海洋与渔业监察总队285.43万元、省海洋与渔业科学院186.77万元、省海洋监测预报中心109.58万元、三亚国家级珊瑚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6.56万元、万宁大洲岛国家级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管理处11.45万元、省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33.62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604.8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95.92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808.97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实有车辆33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其他用车2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11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14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6965.13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用于海洋渔业技术研究及推广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单位遗属人员支出。

  十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事业单位医疗(项)/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医疗保障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事业运行(项)/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执法监管(项)/防灾救灾(项)/农业结构调整补贴(项)/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项)/农产品加工与促销(项)/其他农业支出(项):指用于我省渔业基本支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渔业执法、渔业防灾减灾、水产品宣传和促销等方向的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海洋管理事务(款)海域使用管理(项)/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项)/海洋调查评价(项)/海洋执法监察(项)/海洋防灾减灾(项)/海水淡化(项)/其他海洋管理事务开支(项):指用于我省海域使用、海洋环境保护与监测、海洋调查、海洋执法、海洋防灾减灾、海水淡化等方向的支出。

  十九、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二、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7年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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