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海南省接待办公室部门预算
2017-03-23 11:03 来源: 省政府办公厅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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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海南省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是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执行内宾接待任务的职能机构,负责党和国家领导人来琼视察、调研及休息、休假的接待工作,负责副省(部、军)级以上领导来琼考察、调研的接待和协调等工作,是全省内宾接待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内设综合处、管理处等6个处级职能机构。海南省政府接待车队为下属自筹自支事业单位,按规定不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

  预算表(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037.3万元。其中,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037.3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4.81万元,教育支出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65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37.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81万元,主要是2017年执行新工资标准后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4.81万元,占79.52%;教育支出5万元,占0.4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84万元,占10.4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万元,占2.31%;住房保障支出75.65万元,占7.2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7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1万元,主要是2017年执行新工资标准后增加人员经费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4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万元,主要是增加综合事务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主要是减少业务培训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93万元,主要是2017年执行新工资标准后增加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2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07万元,主要是2017年执行新工资标准后增加医疗和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项):2017年预算数为75.65万元,比上年数增加5.81万元,主要是2017年执行新工资标准后增加个人住房保障支出。

  三、关于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3.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182.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三、关于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无此项预算)

  四、关于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接待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收支总预算1037.3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收入预算1037.3万元,全部为经费拨款收入1037.3万元。

  六、关于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支出预算10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6.3万元,占95.08%;项目支出51万元,占4.92%。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海南省接待办公室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8.9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海南省接待办公室本级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38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海南省接待办公室本级共有车辆9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和应急用车2辆,其他用车6辆。国有资产中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海南省接待办公室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5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用于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教育支出(类)进修与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二十、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户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海南省接待办公室2017年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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