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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交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2017-09-03 00:00 来源: 编辑: admin 【字体:   打印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 十三 批 201 7 9 2 日)

序号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1

D13089

白沙牙叉镇牙城16队内两家养猪场、一家木材加工厂的养殖、生产废水以及队内的生活污水、排泄物,全部排入流向松涛水库的天然水沟内。另外,16队老橡胶厂洗胶废水、老胶厂内养猪场的养殖废水、老胶厂内宾馆用品清洗店的废水,在晚上和下雨天通过墙边挖的洞直接排入沟内。

白沙

1.经调查,白沙牙叉镇牙城16队和老胶厂共有5户养殖户,其中牙城16队4户猪栏均未建设雨污分流和沼气系统等环保措施,养殖粪污通过管道直接外排至中队小溪北支流,最终汇入约3km外的南叉河。现场检查与群众投诉反映情况基本一致;老胶厂谢光才家猪舍未配套建设雨污分流和沼气系统等环保措施,建有一个不防渗的露天堆粪池,猪粪用于橡胶林地和菜地施肥,产生养殖的废水经排水沟排入原老胶厂的沉淀池,再流向围墙后面原胶厂的厌氧池,计划用于农业水肥浇灌,现场检查池内废水较少,三级池中第一池尚未盛满。2.经核实,海胶集团白沙分公司原牙叉农场胶厂关闭后改为胶水转运站,日转运量约16吨,各连队收胶点将收集的胶水通过胶水罐车运至转运站约35m3存放池集中临时存放,后通过胶水转运车从转运站统一运至海胶金隆橡胶加工厂加工,日存日清。收胶罐车清洗废水一并倒入临时存放池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洗胶废水排放的现象。3.经现场核实,白沙牙叉巨星洗涤中心租用原牙叉农场胶厂约600米原厂房,从事酒店宾馆的床单、被套、浴巾等酒店用品洗涤服务,项目2016年2月2日取得环评批复、2016年10月23日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目前每日平均洗涤量约为680件,产生洗涤废水约8m?/d,现场检查各项设施完好,运行正常,生产废水全部按环评验收批复要求经过絮凝沉淀池和三级化粪池后排入白沙县城污水处理厂市政收集管网。        

属实

一是要求5家养殖户立即停止养殖并自行清场,消除污染。
二是要求胶水转运站加强管理,防止胶水撒漏和清洗水外倒。

三是要求白沙牙叉巨星洗涤中心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运营,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是对老胶厂谢光才养殖户下达《关于限期整改养殖的通知》,限其一个月内完成停场或转场,停止养殖,并要求做好周边环境卫生。
截至8月28日,16队4家养殖户已经全部按照要求停止养殖,养殖栏舍全部拆除,并对环境进行了清理;养殖户已开始每天减少养殖量并已承诺按要求的时间内全部停止养殖。

2

D13106

白沙牙叉镇白沙农场十六队有一木材加工厂(无牌),已经营十多年,每日早五点开始加工作业,产生烟雾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举报人反映此工厂所有木材均来自白沙细水乡、元门乡、南开乡的生态保护区。

白沙

大气、噪声、生态

    白沙振兴实业有限公司位于白沙农场牙城16队的木材加工厂,工厂占地面积12340m2,主要从事锯木和木片加工,设计年产木材拼板胶合板2500立方,主要原料为年用橡胶木3000吨。企业法定代表人黄宏生,于2006年4月办理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36年4月27日;2015年取得《海南省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白沙)林证字第27号)。项目于2007年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并于当年投入试生产,因资金和管理等多方面原因,生产不正常,停停开开,一直未办理环保验收手续。2016年开展的海南省清理整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工作中,该企业被列入“未验先投”违法违规整治项目清单,县生态环境保护局于2016年8月22日下达《关于限期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的通知》,要求该企业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逾期不办理将按规定进行查处。由于该企业已于2015年7月停产,无法按照环保验收要求完成验收手续的办理, 2016年10月31日,企业向县环保局提交了停产报告,并承诺今后不再生产,如要重新生产,将按规定完善手续。今年3月,该企业未经县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恢复生产,截至目前原木实际进购量400立方,实际生产成品100立方,据现厂区负责人介绍,其所收购的木材来源均有合法手续。厂区正常开工时间为7:30左右,赶工期最早是6:00。
    经核实,该厂所收购的木材来源多数属于元门乡、牙叉镇、打安镇、阜龙乡和细水乡人工林的橡胶树和马占树,为农户自家种植树木,木材收购手续齐全,都有收购台账登记及县林业部门出具的木材采伐证和木材运输许可证,并非投诉所说的来源于生态保护区范围。该厂废气产生主要来源一是在端木、旋切、锯边和砂光等工序中会产生木屑粉尘,已建有布袋除尘设施,由于该厂停产,据场内负责人介绍,布袋除尘设施无法正常使用,二是用于烘干经旋切后的木材的4个烘干炉,已建有过水除尘设施。该厂的原料及产生的树皮、木屑等边角料随意露天堆放,没有防风防雨措施,且木片废料在厂外小溪边随意堆放,该厂旁边有厂内职工和附近居民的居住点。由于调查当晚该厂未生产,第二天企业已暂停生产,无法开展噪声及废气监测。县环保部门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属实

处理情况:

1.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向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成企业对存在问题立即开展整改。

2.由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企业涉嫌违法行为进行环境违法立案调查。3.林业部门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暂停作业进行整改。

整改情况:

1.企业已于2017年8月24日暂停生产,清理厂区内环境卫生,并按照环保部门和林业部门的整改要求着手落实整改。目前,该厂已清运场内随意堆放的木片废弃料,并对厂区堆放的原料统一堆放至遮雨棚内。

2.企业与县林业局签订了承诺书,承诺按要求在规定时间生产作业,避免影响周边群众的日常生活,同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并保证木材来源合法合规。

3

D13113

白沙邦溪镇西线高速路邦溪出口3公里处有一白沙友邦石粉厂,作业时有扬尘污染,设备噪音大,且挖石破坏树林。

白沙

扬尘、噪声、生态

白沙友邦矿业有限公司粉磨站位于白沙邦溪农场七队西北面约500米,距离邦溪镇2km。项目占地面积22800m2,建筑面积10580m2,总投资1800万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微细重钙6万吨,超微细重钙2万吨、活性重钙2万吨。该企业原企业法人肖建湘,2015年底变更为张海云。企业于2009年2月19日取得营业执照,有效期至2039年2月19日,经营范围为建筑石灰岩的开采、加工,土石方工程;2009年7月22日办理税务登记;2011年6月28日通过项目节能审查(白工信登[2011]026号),同意该厂建设年产10万吨碳酸钙系列产品生产线1条,总投资1400万元,项目综合能源消耗量为614.5吨标准煤/年;2011年7月1日办理项目立项备案(白发改备案〔2011〕019号);2012年3月取得项目环评批复(白土环资〔2012〕29号),2014年12月通过项目环保验收(白土环资〔2014〕436号),生产中原料在破碎、细磨、筛粉、包装等工序过程中产生粉尘,采用81个布袋除尘装置和安装喷淋设施处理,产品装卸、运输和原理处理车间、原料棚的无组织粉尘采取地板硬化和洒水降尘措施,噪声采取车间封闭措施降噪,厂区除了正门外三面均为橡胶树林,厂界噪声和在最近的居民点邦溪农场七队(约600米)。现场检查时原料矿石堆放在路边,工厂环保措施建有布袋、喷淋等除尘设施,厂房封闭,项目环保设施基本完好,除尘布袋经过改进加大,优化为70个,并加装了自动收集设施,检查时要求企业启动运行正常。
    据企业负责人介绍,工厂生产不是很正常,有订单才进行生产;为了节省电费,企业通常选择在夜间生产;企业没有自己的原料采矿场,均从东方市江边乡的江源石场购买。经查阅该厂的原料进货和销售出货单及台账,2016年原料进货30062.86吨、产品销售30043.47吨,2017年截至7月原料进货10192.83吨,产品销售8353.27吨。经县国土资源局核实,我县没有该企业生产所需的原料矿山生产,也没有发现有盗采现象发生或收到相关举报,对群众投诉的挖石破坏树林的情况无从核实;由于检查时企业因没有订单及受雨天影响没有生产,噪声和粉尘污染情况无法进行采样监测核实。

属实

处理:一是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企业规范原料堆放;停止夜间施工,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加强环保设施维护管理,减低环境污染风险,及时更换除尘布袋,提高除尘效率,增加隔音措施,减少噪声影响。

二是加强企业环境监管,开展不定期的检查,发现企业出现违规造成环境污染问题将严格依法处理。

整改:一是企业对原料堆放点进行清理并规范堆放;二是企业承诺停止夜间施工;三是企业对环保设施进行了维护,对损坏和破旧的设施及时进行了更新,在材料进出口处增加一道塑料布遮挡,起到部分隔音隔尘的作用。

4

D14015

白沙县大岭居委会幼儿园旁边有一养猪场(规模400头),臭气熏天,严重污染空气,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沟里。

白沙

大气、水

经排查,白沙县大岭居委会幼儿园北面有一家规模化养殖场名为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公司该养殖场2015年6月5日取得《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批复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养殖基地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白土环资函〔2015〕207号),2016年5月30日《白沙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关于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基地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白环函〔2016〕58号)。设计规模年存量1500头,年出栏量3000头。根据白沙黎族自治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的要求,该养殖场位于禁养区范围。后排查,发现大岭居委会幼儿园南面临近居民区有一家庭式养殖户,据调查该居民文华清专业从事屠宰,为了节省开支,2016年在家院子边上建设1栋猪栏,用于临时饲养整批采购的生猪。该养殖户现存栏49头生猪,其中23头为2017年8月21日刚采购回来,猪舍配套建有露天化粪池,养猪粪便、污水主要排入化粪池,进行农业灌溉利用。

属实

一是对位于禁养区范围内的白沙绿水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场依法进行关闭或搬迁。

二是对文华清家庭养殖行为进行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要求其完善养殖环保设施,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建议其减少养殖或者关闭。目前,白沙绿水畜牧有限公司养殖场已制定关闭计划,由于养殖规模较大,拟采取逐步减少养殖的方式,自2017年12月前全面停止养殖,关闭猪场。

5

D13098

保亭县响水镇毛岸菜市场斜对面一食品站,凌晨1点到5点宰杀猪,噪声扰民,污水、猪血等废弃物直接外排小沟,流入南圣河,污染环境。

保亭

噪声、水、垃圾

信访人反映的该生猪代宰点位于保亭县响水镇毛岸市场斜对面约60米处,自70年代至今由县食品公司经营与管理。日屠宰量平均为3头/天,屠宰作业时间多集中在凌晨4-6点之间,按照屠宰用水和粪尿排放为300斤/头/天计算,排污量为0.75吨水/天。

经现场核实发现该生猪代宰点房屋为砖瓦结构,傍陡水河而建,建设年代久远,屠宰设施陈旧老化,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三级化粪池被水冲毁,屠宰废弃物和污水直接排入陡水河,宰杀生猪时存在噪音的现象。

属实

我县当场责令该代宰点停止屠宰作业并下达《关于对县食品公司毛岸代宰点进行关停的通知》。

我县要求该生猪代宰点完成当日的屠宰工作后,立即停止屠宰作业。引导该地区屠宰户将生猪运到到响水加茂、县城屠宰场进行屠宰,对该代宰点屠宰设施进行拆除,同时对国有资产进行清点,登记造册,并做好封存工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6

D13046

昌江昌化镇浪柄村9号农户养殖几十头猪,没有任何排污设备,臭味四散,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向周边村庄,影响周围农户正常生活。

昌江

大气、水

昌化镇政府在2017年8月24日早8时接到信访任务派遣单后,主要领导立刻安排有关调查核实工作。昌化镇政府、浪炳村委会的有关工作人员于8月24日中午、26日上午两次共同到该养殖户现场进行核实调查。经调查发现,该养殖户为农户家庭院内养殖,共养殖12只猪,其中养殖2只母猪、10只小猪,主要以养殖贩卖小猪为养殖目的。现场除住宅外,另有猪舍、猪棚各一间,三级沼气池一口。猪舍有排水口,冲洗猪舍废水通过排水口排入沼气池进行储藏发酵。院内有排水口与村道排水沟相连,因住宅地势与村道相比较低,庭院雨水溢满时通过排水口排入门前村道旁排水沟。

部分属实

经现场调查核实后,因并无明显臭气四散现象存在,并且庭院养殖所产生的粪便及污水均已排放入沼气池进行储藏发酵。昌化镇政府工作人员和浪炳村委会工作人员要求李仁彪养殖户进行庭院水泥地面硬化,并做好庭院卫生清洁和防疫工作。在雨水多发季节,做好雨水溢满庭院导致污水从沼气池倒灌入村道的相关排污预防措施。

7

D13064

澄迈金江镇环城西路的澄辉路北边小巷约120米处有一居民在家中私自养猪、加工豆腐,猪粪便及豆腐加工污水散发恶臭味。

澄迈

大气、水

反映的豆腐作坊和养猪棚存在以下几点问题:1、豆腐作坊主要放置于屋内生产,未配套相应的环保设施;2、豆腐作坊生产的环境卫生差,未能满足豆腐生产的卫生要求;3、养猪棚附近存在明显异味;4、养猪棚环境卫生差,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属实

1、2017年8月25日,县食药监局对陆荣銮做现场检查笔录。
2、2017年8月25日,县食药监局对陆荣銮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生产加工。
3、2017年8月25日,县畜牧局对岑选雄下达关闭养猪场的通知。
4.2017年8月26日至28日,金江镇对豆腐作坊和养猪场回访检查,对其豆腐作坊停产及养猪场关闭情况进行核查,目前,该豆腐作坊已经停产,养猪场已经关闭,生猪已经全部转移。

8

D14032

澄迈福山镇红光农场第一分厂芬华村一公司承包土地(农田、水塘),以种植农作物的名义建造房屋,破坏100多亩农田、水塘。

澄迈

生态

8月24日9时30分,县政府王广俊副县长带领福山镇、县国土局、县城管局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对反映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蒙商公司在红光农场第一分场芬华村建设的蒙商项目,未经审批建设五栋一层房屋,建设面积总共1486平方米,目前已停止建设,按要求正在办理相关设施农业用地手续。

属实

8月24日11时30分,镇政府要求蒙商公司人员到镇政府做调查询问笔录,了解蒙商项目具体情况,并向蒙商公司下达《限期改正违法(违章)建筑通知书》,责令其15日内改正违法行为,逾期不改正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强制拆除。
下一步,我镇将按县国土局和住建局依法依规严格确定给蒙商项目的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加大对蒙商项目的巡查,同时要求蒙商公司在完善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

9

D13104

儋州往东城镇20公里处路边有一家禾牧猪场,污水流入隔壁橡胶林,影响橡胶生长和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儋州

1.海南禾牧实业有限公司儋州禾牧2万头养猪场在猪场外大榻村农田边私设暗管,部分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暗管向环境外排放。

2.违反环评批复“不得采用明沟排沼液灌溉”的要求,采取了明沟布设管道方式将沼液抽到附近树林和清料地进行集中灌溉。

部分

属实

市生态环保局对海南禾牧实业有限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私设暗管排污及明沟排灌的违法行为;同时对该公司私设暗管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处罚款10万元并责令立即拆除私设的暗管。并对养猪场私设暗管一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目前暗管已拆除,水污染问题已解决;明沟正在整改。

10

D13118

儋州那大镇军屯市场二路18号对面有人搭棚建屠宰场,每日宰杀家禽,宰杀完未及时处理残渣、鸭毛、血水等垃圾,散发臭味,引来苍蝇老鼠。

儋州

大气、垃圾

2017年8月24日上午,市政府组织那大镇、市城管、环保、畜牧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到军屯市场二路进行实地核查,发现该处空宅基地前有贩卖活禽点,现场发现有污水随意排放,臭味浓重。

属实

一是对军屯二路贩卖活禽的商贩户进行思想教育和严肃的批评;二是军屯市场对该商贩户下发停业整改通知书,责令不得继续在军屯二路空宅基地乱摆卖活禽和宰杀家禽;三是安排市场管理人员整治空宅基地的环境卫生;四是安排市场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巡逻、监督检查常态化管理工作,防止出现反弹。

11

D14002

儋州那大镇侨值农场1公里范围内有家经营多年的砖厂,挖土烧制黄土砖,生产排放废气,影响周边农作物;且运输车辆压坏道路。

儋州

生态,大气

经核查:

1、目前该砖厂已停产,未发现有挖土破坏林地行为;2、道路已被压坏。

 

属实

1、该公司已停产技改,待竣工验收后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生产排放废气进行监测,并不定时派监测人员进入现场监测,加强巡查力度,防止取土破坏林地行为。

2、交通局将督促养护单位对沿线公路路肩修补,排除安全隐患,并加大力度对沿线公路进行巡查,严厉查处打击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12

D14007

儋州国营西培农场西华片区第13生产队周边,生活垃圾成堆,无人清理。

儋州

垃圾

市政府组织环卫局、大城镇政府和西华居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和走访群众,了解情况。

属实

责令西华居立即组织人员和机械设备进行整治;配备垃圾桶;做好宣传,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加强监督检查,巩固整治成果。

13

D14001

举报人称之前举报的儋州东成镇莱村海南农垦美联橡胶加工厂污水问题,目前只在晚上偷排污水,且该厂计划用塑料铺在污水池下做简单防渗,应付检查。

儋州

金联橡胶加工厂排污达标,没有检查到偷排行为;杂胶池和应急池已铺设防渗膜。检查发现该厂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杂胶池和应急池应硬化;二是杂胶沟及标胶洗车场存在部分卫生问题;三是应急池围堰部分未闭合;四是未编制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五是下风向无组织臭气浓度超标。

部分属实

责令金联橡胶加工厂按照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整改要求制定方案并实施。目前已完成杂胶沟及标胶洗车场卫生问题清理,正在进行应急池围堰闭合施工工作,按整改方案进行杂胶池和应急池应硬化工作、编制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评估报告及加强厂区恶臭清查处理工作。

14

D14036

定安定城镇建龙大道、人民路、潭栏路等道路上,看到有环卫车辆收集垃圾未加盖,散发臭味大,整条街都能闻到。

定安

大气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存在一些垃圾收集车未加盖散发出臭味的问题。主要原因是:1.工作人员作业时操作不规范,倒完垃圾后不加盖。2.工作人员清洗垃圾收集车不及时。3.部分垃圾收集车辆老化,后盖损坏,无法加盖。

属实

1.进一步加强对垃圾收集车辆工作人员的管理教育,要求规范操作,对不按规范作业的6位工作人员进行警告处分。

2.将垃圾收集车辆由手动操作改造成自动操作,实现垃圾收集车倒完垃圾后自动加盖。

3.要求工作人员每天对所有垃圾收集车清洗一次,保证车身干净、整洁,没异味。

4.制定《定安县城区主要道路垃圾收集工作方法》,建立长效的管理监督机制,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出现。

15

D13071

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竹金沟河桥下,有一台柴油发电机长时间抽河水灌溉绿化带,空气及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东方

大气、噪声

2017年8月23日晚上,接到任务交办后,市政园林局立即组织人员到反映问题的现场进行勘察,确认柴油抽水机为市政园林管理局用于抽取排洪沟排放的雨水浇灌绿化带,柴油机于2017月6月2日起开始安装抽水,马力为25匹,抽水时间一般为早上八点至十一点,下午三点至六点,夜间不运行抽水。浇灌绿化带为琼西路北段新建的绿化带。运行确实存在轻度噪音污染和少量冒黑烟。

属实

2017年8月24日早上,市政园林局相关分管领导带领工作人员对产生噪音污染、空气污染的柴油抽水机进行了拆除。现已计划采购电泵式抽水机,将柴油抽水机改为电泵式抽水机,预计在9月3日前完成改装。

16

D13078

东方八所镇琼西路三角公园中国农业银行东方市支行东海分理处宿舍,有城镇执法局人员在宿舍区的化粪池上方建铁皮屋(用于执勤),导致化粪池污水填满后无法清理,影响居民生活。

东方

2017年8月24日,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现场查看该执法岗亭位于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三角公园中国农业银行东方市支行东海分理处人行道上,属于中国农业银行东方市支行东海分理处所有,化粪池已接入市政排污管网,污水排进市政排污管道。平时没有出现化粪池污水填满后溢出的情况。虽然该岗亭没有设在宿舍区的化粪池上,但距离该化粪池有约2米且在人行道上,一定程度上有阻碍人行道便民出行和化粪池清理。

属实

该执法岗亭属于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所有,位于琼西路的人行道上,不设在化粪池上。为了方便市民出行和化粪池清理方便,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执法岗亭进行立即拆除,并于2017年8月25日完成拆除及清理工作。

17

D13095

东方市八所镇永安西路北一巷12-4楼下的住户在窗口下养鸡,臭气影响整栋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东方

大气

市领导张渊、符高波于8月23日晚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畜牧局、八所镇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看了群众反映的在八所镇永安西路北一巷12-4楼周边情况,发现一楼旁有一私家住宅,户主为符太贤,家庭自家庭院靠边围墙修建一两层铁笼来饲养鸡,但铁笼里是空的。调查人员随即与户主了解,该户主于2014年开始圈养鸡,用于自家食用,养鸡所排的粪便每天集中清理,当做生活垃圾倾倒到环卫垃圾车,清洗鸡笼的污水排进自家的化粪池,并在本月前几天已将圈养的鸡食用处理完。经调查人员实地检查,鸡笼底下还是有遗留臭味。

属实

该住宅属城市居民区,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2017年8月25日市政府下发《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由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责令该住户以后不得在城区圈养家禽,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已现场对该户的鸡笼进行清理与消毒。下一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规定,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城区不按通告规定圈养家禽家畜的问题进行巡查监管,依法依规给予查处。

18

D14033

东方八所镇东港路双创指挥部对面有一名为“菲芘”的酒吧歌舞厅,每晚10点至凌晨2点营业,噪声非常大,与居民住宅仅一墙之隔,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该问题已持续十年。

东方

噪声

8月23日晚,市领导麦宏山常务副市长及卞晓燕副市长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局、市文体局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看核查,该酒吧位于东方市八所镇东港路北侧,西面和北面有居民住宅楼,东面为商铺,南面临街,营业时间为每晚22:00-次日凌晨2:00,注册日期为2016年12月8日。8月25日晚,市环保局对该酒吧周围设4个噪音监测点位进行监测,根据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菲芘”酒吧所产生的室外噪音已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经现场调查及噪音监测,该酒吧所产生的室外噪音已超出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8月25日,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酒吧噪音存在超标排放问题下发“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8月28日前进自行整改,如果再次监测未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将依法对该酒吧进行查处。下一步,我市将举一反三,对全市范围内的酒吧进行监测,对存在噪音超标排放问题下,立即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立即查处。

19

D14040

东方八所镇永安社区永安东路东七巷有两住户养猪,散发臭味,周边住户无法开窗。

东方

大气

市委常委、八所镇党委书记张渊、副市长符高波于8月23日晚带领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畜牧局、八所镇等部门联合执法,现场查看了群众反映的东方八所镇永安社区永安东路七巷周边情况。经核查,该巷有户主王高芳、苏如华在自家庭院圈养肉猪(王高芳22头、苏如华14头)问题属实,圈养肉猪所排的粪便和清理猪圈的污水排进自家的化粪池。由于猪圈清洗不干净,周边房子能闻到刺鼻的臭味,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生活质量。

属实

根据《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8月25日市政府下发的《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相关规定,由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户主王高芳、苏如华于2017年8月25日前自行处理圈养家畜(猪)完毕。截至日前,经现场核查户主王高芳、苏如华已于8月25日将圈养家畜(猪)处理完毕,市畜牧局也已将该农户圈养家畜的猪圈进行处理与消毒。

下一步,根据《东方市人民政府关于圈(栓)养家畜家禽的通告》的规定,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对城区不按通告规定圈养家禽家畜的问题进行巡查监管,依法依规给予查处。

20

D13041

海口美兰区新世界花园和江畔花园之间的河道滩涂上近几日正在施工搭建钢结构房,疑似餐馆。举报人认为房子占用河道,妨碍南渡江泄洪;且餐馆营业后有排放污水的可能。

海口

生态、水

经调查了解,该处的钢结构房实为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举报信访件(第二批、编号D03025)的海口美兰金水门江边海鲜酒楼(海口金水门江滨餐饮有限公司),按整改要求,7天内将占用河道的船舶清运转移。但由于船体较大,转移过程中无法穿过海新桥桥洞,因此海口美兰金水门江边海鲜酒楼(海口金水门江滨餐饮有限公司)将船体暂时搁置于海口美兰区新埠岛西苑路旁河道边,将船体拆卸分解后再清运转移, 却被误认为有人搭建房子。

不属实

新埠街道办组织社区工作人员在辖区做好宣传工作,避免周边市民群众对金水门江边海鲜酒楼拆卸清运工作产生误解。同时要求海口美兰金水门江边海鲜酒楼尽快完成船体拆卸任务,并做好拆卸现场的卫生保洁工作,在非作业时间(12:00-14:00及22:00-次日6:00)禁止拆卸施工,防止扰民。

目前,该酒楼已经拆除顶棚、架子。

21

D13042

2016年10月海口秀英区城投公司在海岛阳光小区三期南侧设立一夜市(占地约1公顷),晚间到凌晨营业,噪音、油烟污染使小区居民无法正常休息;目前小区东侧正在建设一个相同规模的夜市,施工期间噪音扰民,居民认为新的夜市建成后将造成更严重的污染。居民反映夜市建设用地原规划为公园和道路。曾多次向秀英区政府反映,区政府表示各项评估合理,不予解决。

海口

噪声、油烟

1.兴海美食广场有配套的垃圾收集装置和专人负责清扫,经营时间为21:00—24:00,未超出规定时间范围。

2.广场内规划的环保无烟餐车尚未营业,8家试营业餐饮店的厨房抽油烟机风道都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经秀英区环保局和区监测站核实,油烟设备均合格,不存在油烟污染;现场监测噪音,报告(编号:HK02/T2017090)结果显示,在6处监测点中,有4处超标,2处合格。

经向东南亚美食城工地负责人了解,之前确实存在为赶工期进度,重型机械施工至24:00左右的情况,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部分

属实

 

1.针对兴海美食城噪音超标问题,秀英区环保局已下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秀环察字〔2017〕58字)并责令兴海美食城停业整改,经监测合格后方可开业;

2.针对东南亚美食城工地施工的噪音污染问题,已由城管通知工地负责人,对超时施工问题进行整改落实。2017年8月24日22:02分,街道工作人员前往工地核实,东南亚美食城已停工。秀英街道城管中队将继续加强对该工地巡查监管,若发现问题重复,将依法处理。

22

D13044

之前群众反映的海口琼山区椰海大道椰航路海航城小区京海环卫垃圾停车场问题(受理编号:D03038)交由琼山区相关部门处理后,琼山区环卫局反馈:居民反映的海航城小区500米处垃圾车停车场问题不属实。现举报人认为琼山区环卫局调查失实,实际情况为京海环卫垃圾停车场就在海航城小区旁100米处,且海口市环卫局相关领导曾承诺2016年12月搬迁此垃圾车停车场,但政府网站最近的公示显示2017年4月京海公司已租下此地,租期8年(至2023年4月1日),举报人质疑用地是否合规;垃圾车停车场南部有一建筑垃圾消纳场,经常有大型工程车运输各类建筑垃圾进行倾倒,扬尘和噪音污染严重。

海口

垃圾、扬尘、噪声

1.海航城小区最近的一栋楼距离京海环卫垃圾停车场约100多米处,该环卫垃圾停车场2016年3月29日已与海南吉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对于该环卫垃圾停车场地只是临时使用,原有的垃圾运输车辆在2017年8月13日已转移到滨江二期棚户区改造(林村)拆除空地里,现只有46辆大中小型环卫洒水车(无异味、无污染)停放在该停车场。2017年8月18日琼山区政府已去函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口市规划局,要求从符合规划的国有土地储备地中选择土地用于环卫作业基地的建设(用于环卫作业车辆的停放和维修),待确定环卫作业基地选址后该环卫垃圾停车场方可转移。

2.群众投诉反映“海口市环卫局相关领导曾承诺2016年12月搬迁此垃圾车停车场”的情况不属实,从未有相关领导对此事进行承诺。

3.群众投诉反映“政府网站最近的公示,2017年4月京海公司已租下此地,租期8年(至2023年4月1日),举报人质疑用地是否合规”的情况,据京环公司提供租赁合同(见附件1),该块土地租期八年,自2016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止。

4.群众投诉反映“垃圾车停车场南部距离100米处有一建筑垃圾消纳场,经常有大型工程车运输各类建筑垃圾进行倾倒,扬尘和噪音污染严重”,经现场核实情况部分属实。据调查了解,在2015年12月1日,由琼山区环卫局在椰海大道椰航路入口处设牌告知(见附件4)该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已饱和,从即日起停止使用并禁止倾倒建筑垃圾,但一些群众无顾告示的要求,仍然开车偷偷将各类建筑垃圾运往已封闭的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堆放,到目前为止累计倾倒约70吨的建筑垃圾。

5.京海环卫垃圾停车场位于海口市琼山区椰海大道椰航路海航城小区旁100米处情况属实,租用手续合规。

6.该建筑垃圾消纳场已饱和,但少量工程车偷偷运输各类建筑垃圾进行倾倒,运输和倾倒时会产生扬尘和噪音。

部分

属实

1.中央环保第四督察组转督办件(受理编号:D03038*)后,2017年8月13日已将停车场所有的垃圾运输车辆全部转移,剩余46辆大中小型环卫洒水车(无异味、无污染)的暂时停留在该停车场,停车场每天早中晚洒水降尘8次以上。

2.琼山区政府办于2017年8月24日早上(见附件5)发文给凤翔街道办要求紧急做好玉雅村原建筑垃圾消纳场整改。凤翔街道领导8月24日早上立即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对椰海大道南侧、海航城东侧距离原京环公司临时环卫停车场南边约100米处乱倒的建筑垃圾(约70吨)进行处理。

3.凤翔街道领导马上组织辖区城管队加强巡查,若发现仍然有车辆运输各类建筑垃圾进行倾倒,按照相关规定顶格处罚。

(1)琼山区政府8月18日已去函海口市国土资源局、海口市规划局,要求从符合规划的国有土地储备地中选择土地用于环卫作业基地的建设(用于环卫作业车辆的停放和维修),待确定环卫作业基地选址建成后将剩余46辆大中小型环卫洒水车彻底转移。

(2)凤翔街道办8月24日中午12:00前,已组织人员、机械设备对乱倒在玉雅村原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建筑垃圾(约70吨)清理干净(见附件6)。

23

D13056

海口琼山区云龙镇云龙西江路中间路段有一橡胶加工厂,加工药水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

大气

1.据查,云龙镇辖区内并未登记有“西江路”,按照琼山区副调研员张建国要求,区、镇调查人员对全镇带有“西”、“江”的云江路、丽江路进行实地摸排,寻找群众反映的橡胶加工厂。

2.在排查中发现3家橡胶加工厂,但3家橡胶加工厂均在两年前已停工停产,厂内设备已停止使用,现场未发现有异味等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同时,云龙镇举一反三组织各村(居)委会对辖区的橡胶加工厂进行排查。根据各村(居)委会反馈的摸排情况,目前尚未发现案件中描述的橡胶加工厂。

3.未找到信访件中所说的橡胶加工厂,且在排查中发现的3家加工厂均在两年前停产,未发生异味。

不属实

琼山区人民政府举一反三,要求云龙镇政府对镇辖区内所有道路和街道进行排查,对所有目前正常生产的橡胶加工厂进行跟踪督察,若发现有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查处。

24

D13062

1.海口美兰区板桥路蓝水湾小区二期商铺有一家不锈钢工厂,生产作业时噪音污染严重。小区商铺均未办理环保登记手续;2.海口秀英区秀英大道瑞园小区二期门口右侧约十米处有一罐装煤气销售点,紧邻居民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及环境污染。

海口

噪声

1.对美兰区板桥路蓝水湾小区二期商铺不锈钢工厂的投诉办件调查核实情况:2017年8月24日9:20分,美兰区环保局局长曾柱带领区城管、白沙街道、区工商局白沙所相关人员联合现场调查。经核查,该店铺因贴近居民区,切割加工作业时,未采取隔音措施,导致噪音扩散,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对秀英区秀英大道瑞园小区二期门口右侧罐装煤气销售点的投诉办件的调查核实情况:经核查,信访件举报人反映的原举报地址有误,核实准确地址为海秀西路瑞园二期大门右侧。该服务部经营点距离道路为3.5米(燃气经营相关规定,经营点距离道路安全距离为8米以上,同时距离住宅区距离20米以上),不符合燃气经营相关规定,存在安全隐患属实。该服务点经营地址变更未在相关部门备案,属于擅自变更经营地点和无证经营。

属实

1.对美兰区板桥路蓝水湾小区二期商铺不锈钢工厂的投诉办件处理整改情况:

(1) 鉴于该区域的铺面规划为商铺用途,用于加工生产明显违法规划,影响住户正常工作生活,2017年8月24日上午,美兰区环保局、白沙街道办、街道城管中队、区工商局现场责令该店铺立即停止切割加工行为,并与该店负责人签订承诺书,表明自2017年8月24日起,该店铺只能作为仓库使用。

(2)由美兰区环保局牵头,区城管局、白沙街道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加强对蓝水湾小区一楼铝合金加工铺面的日常巡查监管,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2.对秀英区秀英大道瑞园小区二期门口右侧罐装煤气销售点的投诉办件处理整改情况:

该销售点属于无证经营,秀英区城管部门已立即下达取缔该燃气经营服务点通知书,该店已立即转移该销售点店内所有燃气罐。

25

D13073

海口美兰区海甸二西路与三西路交汇处的海口市自来水公司宿舍区,每天早8点-11点在楼下播放音乐,噪声极大,影响居民生活。

海口

噪声

2017年8月24日00:52分,美兰区城管局执法队员赶往现场调查核实。经与值班保安了解,每天早上8:00-11:00时段内,有几位老人在宿舍区院内跳健身舞时,且携带便携式音乐播放器播放音乐,从而产生噪音,影响到其他居民。8月24日08:50分,美兰区城管局副局长吕志带队再次前往现场进行核查督办。执法队员到达现场时,发现该宿舍区楼下有几名老人在跳健身舞。由于该宿舍小区楼下可供居民健身活动的场地有限,老人们活动健身的同时占用部分通道,给宿舍区内其他居民的出入带来不便。此外,老人们播放音乐的音量过大也对其他居民的生活带来影响。

属实

1.针对存在的占用公共通道及噪音污染问题,美兰区城管局执法队员立即对正在健身的几位老人进行提醒和劝导,要求尽量降低播放音量,在自身坚持健身活动的同时,顾及别人,不要影响到其他居民生活。

2.美兰区城管局还要求人民街道城管中队执法队员,加强日常巡查,积极配合街道办事处及居委会专职人员对此进行定员定点巡查,直至老人健身与他人生活互不干扰,恢复常态化。问题已解决。

26

D13075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碧海大道美丽沙斜对面,有一润通架校,练车时噪声大、汽车尾气污染严重,影响居民生活。

海口

大气、噪声

1.经核实,该场地未完成场地改造工作、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市交通港航局已在2017年8月21日对润通驾校下达了《临时训练场备案撤销通知》;自2017年8月21日起,该驾校已停止全部教学训练活动,所有教学车辆驶离该训练场。同时,市交通港航局也以每天三次的频率组织巡查。截至目前,市交通港航局工作人员未发现该场地有教学训练行为。不存在驾校组织练车造成噪声扰民和尾气污染的问题。

2.经多次回访巡查核实,均未发现市民反映问题,情况不属实。

不属实

1.再次通知润通驾校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市交通港航局下达的《临时训练场备案撤销通知》的要求,不得使用该训练场地进行教学行为;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组织市运管处、市交通港航执法支队举一反三对全市不符合规定的训练场进行查处,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和反弹。

3.在该驾校训练场地大门张贴公告,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市民监督。

该问题已解决。该训练场已于2017年8月21日停止培训教学活动。在驾校改造完成和手续完善之前,不允许驾校使用该场地进行任何教学培训活动。

27

D13084

海口美兰区南宝路12号财富宾馆1楼有5家餐饮店(粤味烧腊快餐店、黄焖鸡米饭点、第一面馆、锋味快餐、江西瓦罐汤),在一楼后面搭建烟囱排放油烟,尤其每天上午11点、下午5点、晚上8-9点左右,油烟排放量特别大,影响居民。

海口

油烟

1.由美兰区城管局局长林浩带队,区城管局副局长许文军、区环保局工作人员孔繁仪、区城管执法大队副大队长陈训栋、区城管执法大队案件室工作人员王运煦、姚文君及海府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严锡开等工作组再次到达现场,进入店铺逐一进行调查。

2.经核查,粤味烧腊快餐店、黄焖鸡米饭店(江西瓦罐汤店)、第一面馆、锋味快餐等4家餐饮店均已安装油烟净化器,但都未采取高空有效排放油烟措施。

属实

1.针对核实存在的问题,美兰区城管局对海口美兰粤味烧腊餐饮店、海口美兰范小江煨汤店、海口美兰香皖功夫煲仔南宝店、海口美兰锋味快餐店同时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均责令停止违法经营行为,立即整改,并分别罚款1000元。

2.加强管理,确保被举报餐饮店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对辖区内餐饮店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未采取有效油烟防治措施的餐饮店立即立案查处。

3.依据城管部门的要求,油烟管道高空排放整改到位后,才能完善环保备案手续。

目前,4家餐饮店均已停止营业,承诺近日安装高空排放油烟管道,且经职能部门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环保备案,恢复营业。问题正在解决中。

28

D13087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美丽沙花苑小区、蓝色海岸小区,一楼铺面两家餐饮店(徽鲜阁、美丽味道)油烟、废气直接排向小区内;餐饮店20台左右空调外挂机设置在小区内,产生的噪声和热气影响小区居民。

海口

油烟、噪声、大气

2017年8月24日01:40分和10:25分,由美兰区城管局局长林浩带领人员连夜赶往现场。经核查:

1.海口美兰徽鲜阁餐馆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进行高空楼顶烟管排放,但油烟净化器缺乏清洗及维护,排出的油烟废气影响小区居民生活。另外,店外4台空调外挂机分散安装在一层外墙,属一般家用小型空调,距离三层以上居住的居民约10米。

2.蓝色海岸小区二层铺面外墙安装有20台空调外挂机,店铺未完成装修关门不营业,不存在因空调外挂机产生噪音和热气影响小区居民问题。

属实

1.海口市美兰区人民街道城管执法中队根据《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十)款对徽鲜阁餐饮店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定期对油烟净化器等设备进行清洗。

2.对空调外挂机噪声扰民问题,美兰区环保局将委托有资质的环评公司进行噪音监测,如果超标,将依据《海口市环境噪音污染防治办法》第二十一条进行处罚。

29

D13093

海口市龙华区丘海大道的道路坑坑洼洼,路面积水,加上附近南北物流城、南北通物流城吸引的巨大车辆,导致沿线扬尘和噪声污染严重。举报人认为居民区不应建设物流城,希望还路于民。

海口

扬尘、噪声

1.丘海大道由于超期服役,加上丘海大道为进出我省重载物流车辆的必经之路;部分路段已经破损严重,经实地勘察,确实存在路面坑坑洼洼、积水等问题,信访件反映情况属实。

2.经实地反复核查证实,南北通物流城(原址丘海大道118号)已于今年1月份搬迁至椰海大道南100米处,不再在丘海大道路段开展经营活动;丘海大道路段不存在南北物流城,该公司实际地址为海口市府城中山南路南北水果市场C区二楼。故不存在南北通物流城和南北物流城被投诉问题。

3.由于丘海大道为进出我省重载物流车辆的必经之路,又是市区交通主干道,过往车流量大;确实存在丘海大道沿线扬尘、噪声污染的问题。

部分属实

1.海口市已将丘海大道改造列入市PPP道路改造项目并完成政府采购有关程序。由市市政管理局作为实施机构,主要改造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目前该项目方案设计已通过市规划局批复,待前期工作完成后将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适时开工建。同时,根据城市发展规划、《海口港总体规划》和省市政府要求,秀英港区将于2019年底实现散杂货和集装箱业务将搬迁至马村港区、车客滚装轮渡业务将搬迁至新海港区的目标,届时通过丘海大道的重载货运车辆数量将显著减少。

目前,市政管理局已按照丘海大道改造过渡期间的管养工作要求,采取临时修补的方式对路面局部病害进行处理,最大限度地保障道路平整并解决路面坑洼积水的问题。并协调市交警部门,加大对货运车辆超载的整治力度。

2.协调市交警部门,加强对丘海大道的路面巡查工作,严查过往车辆乱鸣喇叭扰民的行为,在该路段增设禁鸣喇叭标识牌。同时,协调市环卫部门,定时采取洒水降尘的方式减少路面扬尘。

3.市交通港航局将举一反三,加强对丘海大道沿线物流企业进行宣传教育,要求各物流城夜间22:00~次日7:00物流城内禁止鸣笛,降低装卸货作业噪音污染;并定时洒水降尘,做好物流城周边环境卫生清理。

30

D13119

海口龙华区海垦路香樟林商业街喜喜、十八碗、港饮港食、永和豆浆、南门牛腩店等餐饮店,营业时(早上5点-凌晨1点)设备噪音大,影响周边小区居民休息。曾向龙华环保局、12345反映过,仍未解决。

海口

噪声

1.2017年8月24日8:30分,龙华区政府副区长陆乙源带领区城管局、环保局、海垦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与以上5家餐饮店负责人了解确认情况,同时,安排工作人员对其余餐饮店进行噪声监测。根据现场调查情况,从外面初步判断,喜喜茶餐厅、十八碗、港饮港食和夜来湘等4家餐饮店的油烟净化器安装在后厨外,运行时噪声相对较大。

2.2017年1月1日至今,共受理转自海口12345的关于香樟林餐饮店噪音扰民问题的投诉件24件,曾委托海南海沁天诚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文昌分公司对喜喜茶餐厅、十八碗、永和豆浆、南门牛腩店、港饮港食等餐饮店的噪声排放问题进行监测,时间分别为2017年2月14日、4月27日、6月21日、8月7日、8月8日,检测点为项目边界噪声及喜喜茶餐厅业主家中,并请物业现场监督,监测结果均显示“达标”。

属实

2017年8月24日下午,龙华区环保局已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开发公司对投诉件反映的喜喜、十八碗、港饮港食、永和豆浆、南门牛腩店等餐饮店的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点分别为香樟林小区内的1栋西面靠墙角边、2栋7A房向北边阳间、3栋10A房间靠西南边、3栋西南面靠墙角边,并请业主现场监督。8月27日香樟林风情街海口龙华南门牛腩店、喜喜茶餐厅、十八碗、港饮港食、永和豆浆餐饮店噪声监测报告已出,均显示达标,待全部餐饮店噪声监测结果出具后,龙华区城管局和环保局将会对餐饮店的噪音问题进行跟踪处理。

31

D14003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三西路路口“老杜食店”每天晚上10点半至凌晨2点在店外马路边摆桌经营,产生油烟和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海口

油烟、噪声

2017年8月24日01:15分和09:45分,美兰区城管局局长林浩带领有关人员到达现场。经核查:

1. “老杜食店”未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未安装油烟净化器等设施,经营时产生油烟及噪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2.“老杜食店”白天时段未发现占道经营现象,但8月24日22:30分后店主在店铺门口摆放一张桌子进行经营。

属实

1.美兰区城管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美兰区海甸岛三西路路口“老杜食店”下达《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以6000元罚款。

2.责令该食店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待安装油烟净化器并完成项目环境影响登记备案后方可营业。

3.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三西路路口“老杜食店”负责人承诺在以后营业过程中绝不出店经营。

4.辖区执法中队加强巡查,杜绝此类案件情况反弹。

32

D14010

海口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德利路凤凰公寓5-1号地下停车场自威马逊台风之后一直有污水从地下溢出,无法排走,造成积水,散发臭味,已无法正常停车,严重影响房屋地基。

海口

大气,水

2017年8月24日00:50分,人民街道办工作人员赶到凤凰公寓地下车库。经现场查看,发现该小区地下车库内有一个1.2平方米左右的蓄水池,内有积水。物业反映该区域的积水是为解决排水管渗水问题重建改造的一个蓄水池,水池内的水到一定程度会再自动排放。为解决积水散发臭味等问题,人民街道当场责令物业公司,将蓄水池内的水抽干,立即进行消杀,并做好水池密闭工作。8月24日08:10分,副区长王业民带领人民街道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发现导致无法正常停车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是进入停车场下坡的路面,长期有积水并长有青苔,加上两边墙体渗出地表水且水量较大,墙体两边又没有修建排水沟,因此渗出的水肆意流在停车场的过道上,从而无法正常停车。8月24日19:00,人民街道会同美兰区住建局,区住保中心,再次到达现场勘查确认,该房屋地基不存在所述隐患问题。

属实

1.将路面青苔利用高压水枪清洗干净,并将周边的卫生清理干净;

2.由PCO消杀公司对该处蓄水池及其周边进行病媒消杀;

3.督促物业清理墙体上的青苔,修建过道两边的排水槽引导渗水流入下水沟。  

33

D14011

海口市西秀镇海榆西线18公里进入祥堂村100米处有一个搅拌站,扬尘污染严重,污水进入农田污染蔬菜种植区,现已不能耕种。

海口

扬尘、水

经核实,反映的搅拌站实为海南福力混凝土配送有限公司(福力搅拌站),对该搅拌站产生的废气、污水排放情况及周边环境进行核实调查。该混凝土产生的废气、废水均已按要求落实环保措施,统一收集回收利用,不外排,并建立有污水清运台账。距离搅拌站约10米处仅有一小块的地瓜叶种植,生长势良好。该企业自2017年8月22日起已自行停产检修,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有待

核实

1.目前该搅拌站处于停产检修,待企业检修完成复产后,再对其排污情况进行监测,并及时督促企业完善竣工环保验收及排污许可证的申领。

2.要求企业经常对原料堆场、生产加工区、物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

3.企业要加强厂区四周绿化带的种植,减轻扬尘污染。

4.加强对企业的巡查监管,发现偷排或不正常启用污染防治设备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34

D14017

海口市美兰区大英街7号宿舍区一楼的“四川人火锅店”未建设油烟净化设施,每天下午5点至凌晨经营,产生油烟和噪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

噪声、油烟

1.2017年8月24日02:50分,美兰区城管局到达现场进行调查。经现场查看,该火锅店没有炒菜的灶台,但设置有抽油烟机,油烟管道通向下面的地沟,没有向高空排放。因到达现场时已是深夜,店内无人就餐,未产生油烟和噪声。

2.2017年8月24日11:50分,美兰区城管局再次到达现场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该火锅店的经营方式是对生鲜食材切割分类,没有炒炸煎煮等烹饪行为,店内主要经营清汤火锅,营业时主要是水汽,不产生油烟。

3.2017年8月24日19:00,美兰区城管局到达现场实地发现,反映的噪音问题来源于饭店内人员聊天的嘈杂声。

属实

1.美兰区城管局现场约谈该店负责人,责令其将铁皮屋于2017年8月25日前自行拆除,禁止店家在外场经营,从源头上消除噪音。

2.根据美兰区环保部门的要求目前该店已完成备案手续。

35

D14023

海口龙华区龙桥镇保明新村右侧限高桥后有三家走私羊屠宰点和交易点,污水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放至路边;每日凌晨有大量货车进行交易,噪声严重扰民。此地是海口最大的走私羊交易点,均为岛外未经检疫的羊肉,极大影响了海口食品安全。已经营一年多,曾多次拨打12345市政府热线,但都未能解决。

海口

水、噪声

1.2017年8月24日,龙桥镇联合龙华区环保、城管、农林局、食药监局等执法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2.现场发现有两台海尔冰柜,其中一个冰柜存有6只已屠宰好的冰冻羊,另一台冰柜存有42只已屠宰好的冰冻羊,户主未能提供相关产地检疫证等相关证件,宰杀好的冰冻羊由区食药监局进行查处。现场未发现交易的人员及车辆,现场只发现户主及冷冻羊。

属实

1.2017年8月24日对三家屠宰点进行消毒,在巡查中发现已宰杀好的冰冻羊由区食药监局联合区农林局进行查处,进行无公害化处置;

2.三家屠宰点搭建物与灶台已拆除;

3.由龙桥镇牵头,联合市动检站、区食药监局、区农林局扩对周边区域加强巡查和打击力度,一旦发现私下买卖交易行为和违规屠宰点立即依法依规处理。

4.由龙桥镇牵头,联合市动检站、区食药监局、区农林局扩大巡查范围,防止问题反弹。

36

D14024

海口龙华区义龙横路1号海口市铸造厂宿舍内有一家东山羊肉店,没有建排烟管和排污管。臭气熏天,油烟浓重;且油污经常堵塞小区排水管,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

大气、油烟、水

2017年8月24日0:30分左右,龙华区大同街道赶往现场调查,但店家已经关门。8月24日8:00,龙华区委常委蒋海涛带领龙华区大同街道、住保中心、城管局、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工作人员前往永发农家乳羊店调查处理。检查人员现场发现店内没有安装油烟净化器、排烟管往地下排放。8月24日16:40分左右,龙华区环保局、龙华区城管局、龙华区水务局到现场处理排污情况,在永发农家乳羊店现场没有闻到臭味。

 

属实

1.针对现场发现排烟问题,龙华区城管局对永发农家乳羊店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7日内完成以下改正措施:

(1)立即停止排放油烟污染的违规行为。

(2)安装合格能正常使用的排烟系统并提供整改方案。

(3)封闭所有排风口。

(4)龙华区要求店家做符合餐饮行业标准的隔油池,将排污管道油渍清理干净。

2.永发农家乳羊店提供厨房整改方案,措施:

(1)排水沟加宽加深并换盖合格的无缝钢盖。

(2)厨房污水经隔油池进入小区收集池,隔油池加装无锈钢盖以防鼠害。

(3)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过滤器、油烟罩、油烟排放系统。

2017年8月24日起至今,店家已停业进行对厨房油烟及其他问题进行整改,预计9月8日完成。符合餐饮行业标准的隔油池正在施工,预计9月8日前完成改造。

37

D14029

海口秀英区东山湖高尔夫度假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水库,造成水源污染。2016年6月海口市政府曾发文称将拆迁此小区,原因是小区占用二类水源保护地,然而至今没有任何行动。东山湖高尔夫度假小区没有任何竣工验收报告,举报人认为海口市政府不作为,希望彻查。

海口

水、生态

1.信访件反映的“东山湖高尔夫度假区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附近岭北水库,造成水源污染的问题”的情况不属实。

2.信访件反映的“2016年6月海口市政府曾发文称将拆迁此小区,原因是小区占用二类水源保护地,然而至今没有任何行动。”的情况部分属实。

3.信访件反映的“小区没有任何竣工验收报告,海口市政府不作为”的情况不属实。

4.并未发现海口市政府关于该小区竣工验收相关问题不作为的情况。

部分属实

1.下一步将对该区域土地开发和利用进行进一步规划。

2.加强对该区域的巡查力度,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确保饮用水源安全。

38

D14038

海口秀英区长流镇海盛路101号进入椰海小区的一条道路(长1000多米),黄土裸露,尘土飞扬,下雨时积水严重。曾向12345投诉,仍未解决。

海口

扬尘

经现场核实,该办件投诉的道路为市政规划路,该路段黄土裸露,车辆经过与起风时,灰尘较大,局部路面坑洼不平,下雨易积水。

属实

1.在ppp项目道路建设动工前,长流镇采取道路洒水降尘、坑洼路面用砂石填补平整的措施,以减轻道路尘土飞扬、路面易积水的现象。2017年8月24日已完成该道路洒水降尘、路面砂石填补平整的工作。后续镇政府将继续维护该路段路面。

2.秀英区城投抓紧完成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开工。

39

D14039

海口美兰区海甸怡心路18号消防总队小区A栋1103住户在楼顶上养鸡,导致小区蚊子老鼠多,且清理鸡舍时散发臭味。

海口

大气

1.2017年8月24日01:00,美兰区人民街道办事处主任唐晓莉与相关工作人员赶到怡心路18号消防总队宿舍。经现场核实,在该小区A栋13楼顶确实存在住户养鸡且散发臭味的问题。因时间原因,当时未打扰养鸡户。2017年8月24日07:10分,街道社区、城管工作人员再次到现场与养鸡户协调处理。

2.2017年8月24日08:40分,美兰区政府副区长王业民现场进行查看,对协调处理工作进行指导。

属实

1.辖区街道、社区、城管工作人员上门做好养鸡户的思想动员工作,宣传城市主城区禁止饲养家禽的规定管理。经过耐心细致工作,养鸡户认识到自身错误行为,捕杀养鸡,并对鸡笼、鸡粪进行清洗清理。

2.由PCO公司对该处进行病媒生物防制消杀,消除“四害”滋生环境。

40

D13097

乐东县万冲镇乐中农场有一金山橡胶加工厂,经常加工杂胶,臭气浓重,污水直排昌化江,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乐东

大气、水

8月24日,万冲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分管环保工作的有关镇领导、国土所、司法所及乐中居委会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排查,进入加工厂查看了排水、排气管道,特别是对加工厂的排污设施进行核查。8月26日,县政府召集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山荣农场、县综合执法局、县热作办、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乐东工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就该事项的处置事宜做出安排部署。经现场核查,金山橡胶加工厂的露天胶团未闻到明显臭气,且具备排水、排气、排污等环保措施,该公司有2007年8月17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天然橡胶初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琼土环资监字【2007】76号)、2012年7月24日《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天然橡胶初加工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意见的函》(琼土环资函【2012】1237号)、2015年9月9日《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山天然橡胶加工分公司氨氮在线监测仪验收意见的函》(琼环函【2015】1123号)、海南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有效期为2016年8月9日至2018年8月9日)等齐全的环保手续。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作业期间的废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查,并用专业设备进行实时排污监测及抽取了废水样本,检测结果显示存在氨氮、总磷排放超标,但该公司的废水大部分进行了回收利用,小部分经处理后排放至昌化江,群众所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由于金山橡胶加工厂的废气处理需要专业监测,县环保局无此技术力量,我县将向省有关环保部门申请进行废气监测;二是针对金山橡胶加工厂存在废水排放污染物超标情况,县环保局已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视整改情况进行处罚;三是要求金山橡胶加工厂针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进行自查和整改,加强对进厂杂胶原料堆放时期除臭喷洒力度,并用蓬布覆盖隔离;四是要求该公司巡查橡胶加工时臭味来源、排污口,在加工厂附近的昌化江畔进行勘察,对污水排放口加固堵截,防止其散发臭气,并对加工厂在浓乳场酸化池堆放泡沫胶进行密封处理;五是考虑到加工厂距离居民区及昌化江过近,要求该加工厂加强大气污染的监测,并及时将监测数据向群众公开,并加强内部管理,不得再生产易产生异味的水带胶等;六是要求加工厂区内外设置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加强水泥硬化防渗处理,不得采取明沟布设,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地下水的污染和降低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经该厂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七是责令金山橡胶加工厂要严格按照相关环保规定,立即进行停工整改,要举一反三,对污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金山橡胶加工厂进行了相应自查和整改,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细致排查,加大厂区卫生特别是水沟等易产臭气的设施清洁力度,建立对生产时排放的污水和废气有专人专岗定时定点进行严格监控的长效机制。

41

D13111

乐东万冲镇乐中农场机关乐中亭100米处有一户居民违规建房,施工产生噪音、粉尘污染,且水泥污水流入附近居民家,严重影响其他居民正常生活。

乐东

噪声、扬尘、水

  8月24日,万冲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分管环保工作的有关镇领导、国土所、司法所及乐中居委会干部,对信访所指方位进行了实地查看。8月25日,万冲镇驻点县领导到现场查看了具体情况。8月26日,县政府召集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县综合执法局、山荣农场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就该事项处置事宜做出安排部署。经核实,信访所指方位有一幢正在建设中的4层高楼房,该建筑用地性质为城镇用地,占地面积226.3平方米,总共880多平方米,建筑现状为四层框架结构已封顶,尚未砌墙体。万冲镇国土所、司法所曾在其打地基的时候便先后三次下发了责令停止通知书,并多次组织人员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同时上报县国土局、执法局等相关部门,县执法局也曾到实地责令停工,但该户并未停止违建行为。

属实

  县住建部门已对乐中农场刘英隆的违法建筑做出审核认定意见,并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乐建罚告书[2017]25号),限定7日内限期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我县将组织万冲镇、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予以拆除。

42

D14014

乐东县万冲镇乐中农场基建队九班居民集中区附近有4家养猪场(总计200头以上),养殖排泄物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废水直接排放至附近小河沟,最后流入昌化江,威胁饮用水源。已持续15年。

乐东

大气、水

  8月24日,万冲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分管环保工作的有关镇领导、国土所、司法所及乐中居委会干部,对乐中农场基建队九班居民集中区附近养猪场进行了实地查看。8月25日,万冲镇驻点县领导到现场查看了具体情况。8月26日,县政府召集县畜牧中心、县生态环境保护局、山荣农场、县综合执法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就该事项的处置事宜做出安排部署。经调查,养猪场共涉及5户业主,养猪规模共455头,大小70斤到300斤不等,周边空气环境质量差,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附近的池塘和小河(该小河是昌化江的支流之一),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和生态环境均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一是责成养猪户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将粪便清理干净,不乱排放污水,清扫清运养猪场周边垃圾等。二是责成这5户业主限期将全部的生猪宰杀出卖或转移到正规养猪场后拆除养猪棚。三是将池塘内的漂浮物打捞干净,对池塘进行整治消毒。

43

D14016

乐东县千家镇青岭村委会抱青村附近的一个石场,扬尘污染严重,开采作业时爆炸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导致村民玻璃、墙体开裂。

乐东

扬尘、噪声

  由县国土局牵头,组织千家镇政府、县综合执法局、山荣农场等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分别于2017年8月24日、27日通过走访、问询、实地勘察等方式调查核实举报情况。经现场核实,拉运石料的运输车辆经过村庄旁路段时造成扬尘污染,一定程度上影响群众生活。抱青村距离采矿点约1.5公里,石场开采作业时产生的爆炸声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周边居民休息,据统计抱青村有75户居民,共有49户房屋存在裂痕、98个门窗存在破损。

属实

  1、责成乐东金石实业有限公司严格按照作业方案进行开采矿山,在实施爆破作业时要充分考虑爆破的振动波,在安全爆破的前提下适当减少炸药量,同时避免影响周边群众休息。

2、责成乐东金石实业有限公司配备洒水车及数名工作人员对石料运输道路进行洒水及清扫路面,控制粉尘不扩散,并在道路两旁植树绿化。

3、下一步,将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民房玻璃、墙体开裂的问题原因进行鉴定。

4、责成乐东金石实业有限公司千家空头岭石场停业整改,向环评批复单位(省环保厅)申请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对于此类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我县将举一反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认真做好整改。

44

D13094

近两年来,乐东县黄流镇测流水厂管理不善,经常断供自来水,且每周会输送一次黑色自来水,影响全镇人安全饮水。

乐东县

水、大气、垃圾

现场并没有发现断水现象,同时自来水水质清澈,并没有出现群众反映的有黑色自来水现象。

属实

经过调查组实地核实,黄流镇墟区域内目前没有发现自来水供水停水及黑色自来水现象。黄流镇自来水厂管理上存在不足,要加强水厂人员管理,加强管道维修后的清洗和排放工作,并按月定时清洗清水池,以及要委托有水质检测资质的部门每月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县水务局计划建设黄流镇赤流水厂管网改造工程,由黄流镇三曲沟水厂(三曲沟水厂设计规模8000吨/日,实际供水5000吨/日,富余3000吨/日)管网延伸到黄流镇自来水厂,给予供给补水,满足黄流镇区域范围居(村)民生活安全饮水。(注:黄流镇自来水厂于2003年3月筹备建设,2006年8月投入使用,因为设计规模小,建厂时没有要求办理环评相关手续,所以没有环评和环保的相关验收手续)。

45

D13107

临高临城镇文明西路13号和15号之间有一条水沟(原属某自来水厂,后废弃),长50米左右,宽1米,30年来一直未进行封盖,经常有人乱扔垃圾,臭气熏天,污水流入文澜江。

临高

垃圾、水

该水沟为雨水沟,但未加盖板,附近居民将垃圾丢入沟内,导致臭气熏天,雨水经垃圾污染后排入文澜江,进而污染文澜江水质。

属实

一是组织人员对该水沟进行全面清理,清除垃圾废弃物,疏通水沟暗段,并设置护栏对水沟进行隔离,防止人员乱扔垃圾;二是设置警示牌,宣传告诫警示附近居民做好自我管理,禁止乱丢乱放垃圾;三是将该水沟治理列入旧城区该做计划,进行系统治理。

46

D13109

临高临城镇党校小区后门党校路的路边每晚停放5-8辆运砂工程车,产生强烈的噪音,严重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临高

噪声

停有5辆运砂车,车辆早上出动和深夜停放时产生的噪声扰民。

属实

对各车主下达整改通知和进行思想教育。目前4位车主已经整改,剩余1辆运砂车因车主没有现身被拖至交警大队停车场暂时存放。

47

D14006

临高县临城镇红卫街和西门商场交界处路面未硬化,生活垃圾成堆无人清理,生活污水直接排在路面,臭气冲天,下雨天路面有积水。

临高

垃圾、水、大气

有户智力低下,靠拾荒度日的居民将垃圾拾捡回家堆放在家门口,垃圾散发臭味影响周边居民

属实

1.对居民家门口的垃圾堆进行清理,对其进行批评教育;2.安排环卫职工上门收取垃圾,同时,加大环境卫生宣传力度,提高居民自觉爱护环境卫生的意识。3.加强周边的巡逻监管力度,禁止居民将垃圾堆放在门口,散发异味。

48

D13069

陵水新村镇雅居乐山海间小区和绿色蓝湾小镇小区之间的排污口, 长期有污水直排向清水湾;新村镇望海大道南侧的建筑疑似在海岸线二百米以内。

陵水

水、生态

反映的排沟口是雨水排沟,没有发现排放污水流入大海的现象。经检测该排水沟污染因子未超标。

新村镇望海大道南侧的建筑为居民区,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村民陆续移居建房而形成。经调查,海岸线原来离该居民区并没有现状这么近,是由于经长时间海水的涨落潮,海岸线逐渐靠近居民区,建筑确属在海岸线二百米以内。该居民区符合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实施细则》(琼府〔2016〕83号)相关规定,且该地段未规划为海防林。

部分属实

1.县环保部门已对其进行采样监测,经比对分析,污染因子未超标。下一步将对企业进行深入调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查处,同时加大对海岸线排污巡查力度,坚决防止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大海。

2.继续加大对海岸线的保护力度,严格把关好报建手续,坚决打击违法建筑,保护海岸线资源。同时加大动态巡查力度,如发现任何的违法用地行为,将坚决严厉打击。

49

D13100

陵水县新村镇南湾猴岛上岛码头往公园门口方向100米处,有人砍伐几十亩的原始山林种芒果树。

陵水

生态

该地位于南湾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种植芒果树面积13.95亩,该地原为坟地和零星分布的人工林。

部分属实

我县将继续加强对南湾自然保护区生态林地的巡查和监管,防止出现破坏保护区生态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打击。

50

D14031

之前反映的陵水三才镇牛堆村海日星汉公司破坏耕地问题,当地国土部门下文要求其整改拆除,但目前该公司仍还在继续建设。

陵水

生态

2017年8月23日晚上,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贾俊强、县政协副主席、国土资源局局长邓明裕再次组织农委、国土、三才镇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经现场核查,未发现海日星汉公司公司存在继续施工建设的情况。

部分属实

1.我县已责令陵水荣晟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务必确保停止现场一切施工行为,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取证执法。

2.继续加强巡查力度,安排人员24小时对工地进行巡查,确保没有继续施工建设行为。

3.加快进度,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到位。

51

D13048

万泉河国际村小区1号楼被华帝地产开发商拆除窗户、违规搭建厨房,造成小区污水遍地,油烟四起,相关部门每次检查时堵住厨房入口,调查人员走后又开启。

琼海

油烟

此信访件投诉问题和第6批次编号D06038号案件(已办结)投诉的问题为同一情况。被举报对象为琼海市嘉积镇豪华路华地万泉河国际村小区1号楼7012号商铺,该商铺由琼海嘉积龙腾茶艺会馆向琼海华地发展有限公司租赁经营,会馆厨房装有排气扇,厨房后面搭建一个9平方米的简易洗碗棚,但未发现污水乱排放现象;会馆厨房隔壁的房间被琼海华地发展有限公司用做小食堂厨房,排气管向下排放油烟。

属实

201782010时,经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卢锐局长及经办人员现场核实,经过三天时间的清理,洗碗棚、排气扇和排气管已全部拆除,洗碗设备已搬回厨房内,污水从排水道排放,对外排气扇和排气管口已封堵,同时责成琼海嘉积龙腾茶艺会馆和琼海华地发展有限公司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信访件反映问题已得到解决。

20178232230分接到交办件后,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再次派员到该小区检查,现场确认投诉问题已经整改完成,未出现反弹现象。琼海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将继续联合环保局、食药监局不定期监督检查,确保问题不反弹回潮。

52

D13057

琼海龙江镇蒙养村委会第十村坎下村第十队有一个规模百头的养猪场(靠近万泉河),臭气熏天。该问题已存在7年。

琼海

大气

经调查,被举报的养猪场为琼海市龙江镇蒙养村委会第十村小组张桂平、张开、蔡红绵、张亚三等4户修建的养猪场,共有猪圈4间,现有存栏生猪147头,其中张桂平、蔡红绵、张亚三等3户的猪圈建有沼气池,对污水和生猪粪便进行收集处理。这4户的养猪场建成有3年,距离万泉河约500米,猪圈附近有臭味。故该信访件为“部分属实”属实的部分为琼海龙江镇蒙养村委会第十村坎下村第十队有一个规模百头的养猪场,不属实的部分为“靠近万泉河,该问题已存在7年”。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1、龙江镇政府和蒙养村委会带领镇村干部前往现场确认生猪存栏量,协商搬迁事宜。2、组织人力物力开展养猪场搬迁转移工作,积极协助农户将猪舍内的生猪全部转移处置。3、龙江镇政府和蒙养村委会将定期对该区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3

D13076

琼海万泉镇红星居委会的琼海市自来水公司红星取水点在二级保护区下游,取水点上游有人利用网箱养鱼,群众认为水源地被污染,且保护区内应严禁养殖。

琼海

2017824日上午,由镇委书记王志强和镇委副书记、镇长禤儒带队,组织人员前往沿河地区进行实地查看。经调查核实,共有六个鱼排在万泉河二级水源保护区内,其中有五户养殖户在夏坡村石联段养鱼,养殖类型为鳗鱼、罗非鱼和观赏鱼,另外一个鱼排为80㎡左右的钓鱼排,养殖水产品的粪便和残饵会对水质造成污染,情况属实。

属实

2017824日,万泉镇委书记王志强和镇委副书记、镇长禤儒对5户养殖户进行思想工作,让养殖户限期内联系客商销售成品鱼,以便后期对鱼排进行拆除或转移,减少养殖户财产损失。

827日,万泉镇已对钓鱼排和将成品鱼清理完毕的1个鱼排进行拆除,并随时跟踪养殖鱼的存量变化,销售一部分则拆除一部分。

对未达到销售条件的养殖鱼,万泉镇将协助养殖户将鱼排转移至万泉河水源保护区外适宜养殖的水域。

对于拒绝拆除或转移的养殖户,万泉镇将与职能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强制执法。

54

D13101

琼海大路镇斯达舒制药厂周边有村民烟熏槟榔,浓烟滚滚,污染空气。

琼海

大气

经调查核实,大路镇堆头村委会黄典一村小组有一烟熏槟榔加工点,该加工点共有烟熏槟榔加工灶60个。烟熏槟榔加工过程中对空气及环境造成一定程度污染。

属实

第一时间通知烟熏槟榔加工点负责人,责令其立刻停止槟榔加工;调用一辆小型挖机对烟熏槟榔加工点的槟榔灶进行拆除;全面开展场地清理及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夜间值班巡查力度,不断摸底排查;加大宣传力度,安排宣传车到各村宣传普及烟熏槟榔的污染危害。

55

D14013

1.琼海市万泉镇文曲村附近的高利发橡胶厂(距村庄100米),臭气污染严重,污水向小河沟直排,污染土壤,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2.琼海市嘉积镇大黎村的周林胶厂,臭气污染严重,污水向小河沟直排,污染土壤,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以上两家橡胶厂均在督察组进驻后停产。

琼海

大气、水、土壤

  根据现场检查,利发胶厂处于停产状态,并正在维修厂区内雨水管网,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由于处于停产状态,无法进行水质采样。随后检查人员对利发胶厂周边进行排查,该厂距离最近的村庄约200米,生产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部分用于橡胶林浇灌,部分用于大雅村委会农作物浇灌;周林胶厂正常生产,当天生产量为35/天(乳胶),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周林胶厂生产废水经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部分用于周边100亩橡胶林浇灌,并且已铺设浇灌管网。

 

属实

琼海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与琼海市环境监测站将加强巡查监测,每半个月巡查一次,待利发胶厂恢复生产后进行水质取样。

针对利发胶厂、周林胶厂两家橡胶加工厂臭气的问题,检查小组已现场要求该两家橡胶加工厂做好厂区卫生,做好生产车间及污水处理设施臭气处理,尽量控制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

经琼海市环境监测站对周林胶厂的水样监测报告结果显示,该胶厂经处理后污水的项目指标均未超出《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限值,下一步我市将对此类问题加强管理,并将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环境执法力度、监测力度。

56

D13081

琼海市长坡镇文子村委会有多位村民私自开挖高位养虾塘,污水排入附近河流、农田,导致水田盐碱化。

琼海

水、土壤

经长坡镇和琼海市农林局对信访件反映情况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虾塘排污出口处有淤泥、积水沉淀现象,存在污水排入河流,但未发现污水直排农田;信访件所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针对排污问题从两方面进行整改,一方面责成被举报人即刻对泄漏的渠道进行全面排查并修复,保证渠道畅通;另一方面在排污出口处建造三级过滤池,对排污水进行深度过滤后再排出,并在建成投入使用后安排人员定期对排污出口进行清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排污出口处无淤泥和积水现象,污水得以无害排放,避免污染农田。整改时间2017年8月23日-2017年9月23日。二、由琼海市长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门巡查工作组加大巡查力度,严禁随意排放养殖废水,一经发现立即停业整改,整改时间长期。三、由琼海市长坡镇人民政府加强法规政策宣传,要求养殖户转变养殖方式,完善相关处理排放设施,杜绝私自排放行为,整改时间长期。

57

D13053

琼中阳江农场中心农贸市场对面的木材厂和农场十一队路口的养猪场散发臭味,且养猪场污水直接排到加喜河,污染当地饮用水源。

琼中

大气、水

2017年8月24日,我县组织县畜牧兽医局、黎母山镇政府、国营阳江农场等单位工作人员对琼中春生畜牧有限公司和琼中宝阳分公司进行实地调查核实。

经调查,1.我县已于2017年4月对该猪场污水直排(偷排)到加喜河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0万元),对前任猪场负责人予以行政拘留10日,当场捣毁偷排暗管,并责令该猪场立即对偷排污水问题进行整改,将污水流入沼气池进行处理。目前,该猪场污水排到围墙外1座三级粪池,由粪车抽运到种植园用作有机肥。2.我县已于2017年年初责令该木材厂整改原低矮的烟囱乱排放烟尘及废水直排问题,该厂投入30余万元进行整改,新建了1座高烟囱及三级污水处理池。目前,该木材厂高烟囱及三级污水处理池已通过环评验收,办理了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部分属实

一、琼中春生畜牧有限公司。1.责令该猪场对场区环境卫生进行整治,消除散发臭味;2.责令该猪场在猪场西南面围墙内新建1座三级粪池,将此处污水抽到沼气池进行处理。

二、琼中宝阳分公司。要求县环保、林业、黎母山镇政府等部门加强对该木材厂的监督管理,如发现该木材厂超标排放污染物要立即进行查处。

58

D13105

三亚吉阳区南丁村西南方向的川粮食品厂(主要生产各类米粉、面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旁边村庄的河沟,味道酸臭,影响附近居民正常生活。

三亚

1.川粮食品厂生产废水通过自建污水处理池预处理后排入距离该厂区30米处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设备(由市水务局建设的移动式污水处理站)中处理后排放,临时搭建的伊面加工区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直接排入河道;

2.距离该厂30米处的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设备(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因故障停止运转,导致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河道。

3.川粮食品厂未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手续。

 

属实

1.针对川粮食品厂临时搭建的伊面加工区在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水直接排入河道问题,吉阳区环保局于2017年8月26日对三亚市金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吉阳环保字〔2017〕第252号),责令川粮食品厂将临时搭建的伊面加工区拆除,该厂已于8月29日拆除完毕。

2.针对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设备(移动式污水处理站)因故障停止运转,导致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排河道问题,吉阳区政府立即联系负责维护智能一体化污水净化设备的碧水源公司对该处理设备进行维修,当天已维修好并正常运转。

3.针对川粮食品厂未办理环境影响备案登记手续问题,吉阳区政府已立案查处,案件正在办理中。

59

D13115

三亚吉阳区月川中路芙蓉花园小区1-2楼有18家饭店,中午及晚上饭点,排烟机直接向小区内排烟,影响小区居民生活。

三亚

油烟

月川中路芙蓉花园周边共16家餐饮服务单位,均是临街商业铺面,均无专用排烟管道。经查,产生油烟的餐饮服务单位有12家,7家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中5家油烟净化器可以正常使用,2家安装在室外的油烟净化器及排烟管道已被城市管理部门拆除,拆除后油烟无组织排放。有9家只安装机械式排风未安装油烟净化器,其中3家直接将油烟排入水池(1家安装在户外的水池已被城市管理部门拆除),4家主营火锅或卤菜无油烟产生。

属实

鉴于芙蓉花园16家餐饮店油烟污染治理涉及到业主方、经营户及环保部门、食药监局、城市管理、住建等多个部门,需要多方参与及讨论和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整改,针对实际情况,三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制定整改方案,预计9月25日办结。同时对16家餐饮服务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16家餐饮服务单位限期安装符合要求的油烟净化器,确保油烟达标排放。环保部门将对未办理环评手续的16家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立案处罚。

60

D14019

三亚市吉阳区新风街138号福泉花园小区内乱搭乱建了5个铁皮棚,小区环境脏乱差。

三亚

垃圾

1.福泉花园小区内违法搭建6个铁皮棚。

2.福泉花园小区内卫生脏乱差。

属实

1.8月26日,吉阳区城管局对福泉花园内未自行拆除的6个铁皮棚实施强制拆除,当日全部拆除完毕。

2.福泉花园小区物业已将物品摆放整齐,并做好保洁工作。

61

D14030

三亚吉阳区大东海沙滩乱搭乱建烧烤摊和各类零售店,沙滩可见大量垃圾和污水,希望相关部门有效管理。

三亚

垃圾、水

三亚大东海海滩大排档由三亚大东海管理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经营管理,沙滩和景区的餐饮和保洁工作由三亚大东海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大东海海鲜大排档临时建筑已办理审批手续,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垃圾及时清运,未发现占用沙滩乱搭乱建行为,未见沙滩有大量垃圾、污水。但存在占用沙滩露天摆放桌椅进行经营的现象。

部分  属实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大东海管理公司规范经营,不得占用沙滩,并做好沙滩卫生保洁。近期检查时未发现占用海滩经营及垃圾、污水问题。

62

D14004

举报人称之前投诉的三亚海棠区凤凰花海公园旁环城砖厂只拆除用于存放砖块的铁棚,其他核心设备仍旧原样保留,存在再生产隐患,处理不彻底。

三亚

大气、扬尘

环城砖厂厂房和设备于8月16日开始实施拆除,厂房已拆除完毕,核心设备未拆除。

属实

海棠区政府于2017年8月23日22:00开始对核心设备实施拆除,8月25日18:00已将设备全部拆除,8月26日设备已清理完毕。

63

D14022

屯昌屯城镇东风小区二次供水蓄水池位于地下室,水池未密封,导致内壁脏、水发黄,业主称水中有许多类似铁锈的沉淀物。

屯昌

2017年8月23日上午县水务局会同屯昌县福泉自来水公司到该项目实地核查。经核查,由于小区二次供水的2台加压水泵损坏,物业公司在换新的加压水泵后重新供水,造成水体发黄。经核查,当小区停电或供水设备损坏时,二次供水蓄水池水质沉淀,不及时清理,再供水出现用户自来水浑浊、发黄。

属实

物业公司立即更换新的水泵,并在供水后通知小区住户将发黄的水排掉,8月23日下午3时,该小区报告水体颜色已基本正常。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县水务局要求物业公司按要求定期清洗二次供水蓄水池,同时要求在小区内部管网末端加装排水设施,在停电再供水时对小区内部供水管道进行清洗排泥。

64

D13043

万宁礼纪镇三星村委会罗牛山养猪场污水直排马路,散发臭气,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已向万宁环保局反映长达五年,一直无人受理。

万宁

水、大气

礼纪镇三星村罗牛山养猪场为三亚罗牛山畜牧有限公司所建养猪场,法人代表:陈银开。占地面积184亩,栏舍面积2.64万平方米,2006年建成投产,年存栏生猪5000头。2013年11月因污染防治设施没有正常运行,市国土环境资源局依法将其进行处理,责令停止生产,罚款50万。2015年公司按要求整改完成后,通过省环保厅环评项目验收批复(琼环资函〔2015〕139号),并取得排放污染许可证。

案件所反映猪场污水直排马路,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问题,专案小组经现场查看,并没有发现污水直排马路现象。

属实

1、加强栏舍猪粪清理,粪污需进行干燥粪固液分离处理后,及时外运,避免散发臭气。

2、完善生产区域内污水沟盖板封闭工作,防止臭气外溢。

3、完善养殖区内雨污分流设施,并加强对马路周边污水管理排查工作,禁止出现管道“滴、漏”现象。

65

D13050

1.万宁礼纪镇小海村委会的内海及东澳镇老爷海有很多养殖户挖虾塘,利用网箱养虾,养殖药水、饲料及垃圾污染海水,散发臭味;2.万宁礼纪镇小海村委会港门岭有一家华凯房地产公司,在靠海200米的山岭爆破,造成扬尘污染,破坏生态;3.万宁礼纪镇石梅湾高速路口(海口往三亚方向)有一家房地产公司,破坏林地开发房地产项目。此公司未办理林地征用手续。

万宁

水、大气、扬尘、生态

1、关于反映养殖污染海水问题。经调查,万宁市老爷海面积6.6平方公里,主要涉及礼纪镇、东澳镇。老爷海共有鱼排养殖453户,网箱11976口,主要养殖品种为石斑鱼等鱼类;池塘养殖404户,面积3585亩,主要养殖品种为对虾、石斑鱼。养殖场周边和鱼排四周存在零星垃圾,养殖用药主要为水质改良剂、营养免疫类,饲料污染主要为鲜活饵料影响水质,目前尚未发现养殖户挖塘行为。

2.关于反映华凯房地产公司山岭爆破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经核实,被举报对象为万宁华凯置业有限公司,举报内容为该公司南燕湾项目在靠海200米的山岭爆破,造成扬尘污染,破坏生态。

 

部分属实

一、老爷海养殖问题处理措施及整改情况

1.处理措施: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环境卫生整治。二是编制《万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合理划定养殖区、限养区和禁养区。三是加强养殖监管,尽快建立市镇村三级监管体系。四是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打击非法新建养殖项目。

  2.整改情况:一是接到交办案件后,市海洋局立即安排市海洋与渔业监察大队坡头中队进行排查,目前尚未发现挖塘行为。二是目前正在抓紧开展《万宁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前期招标工作。三是各属地镇政府目前正在组织人员开展垃圾清理工作。

二、关于对华凯房地产公司项目施工存在扬尘污染问题的整改措施:

1、市林业局已2次对华凯公司超越项目用地红线外占用林地的行为进行查处,对再次超范围占用林地的行为正在查处。

2、市林业局责令华凯公司对超越项目用地红线外占用林地恢复造林。目前该公司对其中一块地已铺设草皮,恢复造林,对另一块地正在平整开始铺设草皮。

3、市林业局责令华凯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加强洒水,防止扬尘污染。

66

D13072

万宁市和乐镇罗旺村委会近岭有一个兴发石沙厂,在采石许可证到期后继续开采,长期作业破坏山上植被,导致附近房屋出现裂痕,24小时施工造成严重的空气和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万宁

大气、噪声、生态

2017824日,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和乐镇政府等部门实地调查核实,和乐镇青塘采石场在关闭期间没有偷采行为,在过去开采过程中因爆破作业导致附近居民房屋出现裂痕,该石场已于201512月、20162月给予补偿30万元;该石场在矿山土地恢复治理中存在扬尘、噪声污染等问题。

属实

1、万宁市国土资源局责令兴发石料有限公司重新编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实施方案,并按实施方案进行恢复治理。

2、责令万宁兴发石料有限公司在3个月内完成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工作。

3、责令万宁兴发石料有限公司和乐镇青塘采石场自接到《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后3天内拆除并撤离碎石加工机械设备。

4、在采石场的前后设置2个公示牌,标明恢复治理前的照片和恢复治理后的效果照片。

5、设置治理工程进度展板,标明矿山土地恢复治理时间安排、工程量、工程进度等。

6、在填复治理场地,设置、安装一些水雾除尘设备,用于抑制或降低粉尘扩散。用洒水车在场地作业区、出入道路来回洒水降尘,减少粉尘对周边村庄的影响。

7、清除并平整场地,拆除一切不必要的建筑设施。矿山恢复治理期间不准外运石料销售,场地碎石土等作为回填处理。

8、加大巡查力度,联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坚持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9、加强日常监管,明确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10、以此次环保督察为契机,在和乐镇各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宣传标语和广告牌,广泛宣传非法采矿造成的后果。

67

D13086

举报人对文昌高隆湾书香小镇排水沟排污问题整改措施不满意。调研人员实地考察时提到会进行污水管网整改、沙滩污水截留、沙滩生态恢复等工作,但最终得到的回复只是针对养殖户和开发商进行整改的通知。

文昌

2017年8月24日,林方江副市长再次带队对高隆湾区域进行了实地调查。发现高隆湾片区的污水管网尚未完全并网,无法全面实现全区域排污功能以及实现区域截污并流,同时,沙滩存在部分游客游玩时丢弃的垃圾和海水涨潮时带来的垃圾和海藻。

属实

市水务局加快截污并流(二期)施工;已启动文昌市清澜片区污水截污并流工程(三期),市住规建局加快南二环雨水排放口施工,文城镇和市海洋与渔业局正加强高隆湾沙滩垃圾的收运。

68

D13092

文昌市抱罗镇抱锦村委会后福村一村民在村里建设养羊场(约100只),臭气严重,尤其是下雨天,且排泄物经雨水冲刷流向下游3户居民的水井,影响周边村民正常生活和饮水安全。举报人投诉至镇政府,经协调,承诺养完一批就关闭搬迁,但是目前仍在养殖。

文昌

大气、水

1、养羊户林星辰的羊舍离村民居住场所较近,羊舍内堆积的粪便是否影响村民的饮水安全,有待卫生部门检测;2、羊舍内粪便堆积过多,产生一定臭味,影响到在羊舍北面的4户村民生活。

属实

1、8月24日下午已责令关停林星辰的养羊场。

2、8月24日下午已转移羊群,迁到抱锦专业养羊合作社进行饲养。

3、8月24日下午迁移羊群后当即对羊舍进行卫生清理,8月25日下午已完成清理羊舍粪便、冲洗羊舍、清除臭味并消毒。

4、8月24日上午市防疫站已对村民三口饮用水井进行采样,检测结果15个工作日出来。

69

D14005

文昌锦山镇、冯坡镇及湖山水库下游整个区域存在许多鱼塘,养殖废水严重污染周边小河小溪。

文昌

锦山镇、冯坡镇及湖山水库下游有13家罗非鱼养殖户,养殖面积约1396亩,未经审批将养殖废水经周边水渠排入白茅溪。

属实

锦山镇政府和冯坡镇政府正在对土地性质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有占用林地或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将报市林业局和市国土局依法处理。督促养殖户完成环境卫生清理,今后将常态化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市海洋与渔业局对区域内养殖户进行逐户监管检查,包括 “三项纪录”、用药情况,检查后没有发现禁用药物。市海洋与渔业局联合市水务局、锦山镇政府、冯坡镇政府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3份,责令养殖户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排放预沉和预处理设施建设,废水经检测达标后再排放。市水务局完成了对13家罗非鱼养殖户的调查取证。我市已制定《关于印发文昌市水产养殖废水整治专项工作总体方案》,将严格按方案要求进行养殖废水治理。

70

D14009

文昌会文镇彭家湾的养殖和房地产开发污染环境;养教村东边红树林被砍伐做鱼塘养殖,且面积逐年增大。

文昌

生态

经现场调查核实,会文镇冯家湾区域海岸线长约8公里,共有养殖场1003家,面积3303.4亩。海水养殖业产生的废水浓度较低,但由于养殖密集排水量大对环境造成一定的压力和不良影响。会文镇冯家湾房地产项目6家,均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仅有椰风海韵和莱茵海岸两个项目有少量业主入住,未发现废水外流。养教村东边养教村东边共有30口鱼塘,总面积59.54亩,不属于红树林。2015年村民吴日勤非法占用林地建设1口鱼塘3.8亩,2016年村民吴日佼非法占用林地建设1口鱼塘1.84亩。

 

部分属实

市政府印发了《文昌市冯家湾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了冯家湾环境污染综合整治行动,市环保局对67家存在环境违法养殖户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行政命令,立案查处7家,市林业局对2家非法占用林地建设的养殖场进行立案处理,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市海洋与渔业局检查了83家水产养殖场,牵头会文镇政府和重兴镇政府会做好沙滩清理工作,抽取检测了石斑鱼、东风螺和对虾等8个样品,全部合格。市环保局和会文镇政府督促企业定期于化粪池抽取生活污水转移处理,封堵外泄排污管道,严禁向沙滩排放。2017年6月15日市林业局下达处罚决定书,责令吴日勤30天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林地3.8亩范围内建设建筑与设施,恢复原貌,罚款75120元。2017年8月26日,市林业局对吴日佼非法占用林地1.84亩建设鱼塘进行立案查处。

71

D14027

1.文昌文城镇新风西里1号文城中心小学对面有一海鲜冰冻厂,经常散发臭气,尤其是大卡车运输、装卸海鲜时更加严重;2.文城中心小学校门右侧100米处原有一养鸡场(目前已用黑网围起),后被政府取缔,虽然鸡已被全部撤走,但养鸡场仍然保留,臭气依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和学生的正常生活学习。

文昌

大气

1、文昌文城多丰冷冻厂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该冷冻厂主要经营情况为在海边收购小鱼和鱼内脏等,粉碎加工后制作成鱼饲料销售,不涉及经营生鲜食品。经现场核查,发现确实存在着散发臭气,影响环境的问题。

2、文城中心小学校门右侧100米处存在养鸡场,该养鸡场先前已被政府取缔,目前仅存留鸡棚、食槽等废弃物,以及鸡粪未被及时清理干净。经现场核查,发现确实存在着散发臭气,影响环境的问题。

属实

1、文昌文城多丰冷冻厂。截止到2017年8月28日,文昌文城多丰冷冻厂已将该厂周围的泡沫箱清理干净。并已将40吨的鱼饲料清空,目前该厂已经停止营业,并且冷库内只有货架。

2、文城中心小学校门右侧100米处养鸡场。截止到2017年8月28日,该养鸡场已经将鸡全部撤走,并停止养殖,鸡粪产生臭味的问题得到缓解。

72

D13090

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离五指山畅好乡番好村委会不到1公里处河道建蓄水坝,沿河道随意开采石头、挖砂,其开采长度远超出限定范围。因有人反映,现进行横向开采,导致河道变宽,破坏生态环境。另外,该公司租用河道上游土地(包括山地和农田),挖土填埋之前因未及时放水而水满溢出冲刷的深坑,导致农田无土无法耕种。

五指山

生态

一是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大坝设计洪水位线内采石、取土;

二是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河道边坡取土填埋恢复被冲垮山体;

三是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在2016年实施蓄水坝建设时,受“电母”台风影响,洪水冲垮山体面积1.41亩,全部为林地。

属实

处理情况:五指山市水务局向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河道采石、取土行为通知书》和《限期完成治理恢复山体整改工作的通知》,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制定了《关于红沟电站大坝段冲垮山体恢复整改工作方案》。

整改情况:

1.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已停止采石、取土行为;
2.五指山红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正在开展修建挡土墙、回填土、种植植被、修建排水沟等山体修复工作。

73

D14025

五指山畅好路锦绣花园小区是当地政府建设的经适房,每天早7点到8点都有一台拖拉机在小区内清运垃圾,噪声巨大,干扰居民正常生活和休息。

五指山

噪声

被投诉对象为五指山市锦绣花园小区,地点位于通畅路。该小区为一期经济适用房,现有20栋楼,58个单元,约有1100户居民。小区物业在每栋楼出入口前摆放1—2个垃圾桶(架空层摆放2个垃圾桶),约投放70个垃圾桶。小区物业安排一辆拖拉机(金鹿牌)每天早上7:00至8:00点清运小区内垃圾桶的垃圾,每个桶点清运时间约为1-3分钟。

属实

锦绣花园物业客户服务中心向市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局出具《回复函》,尽量避免影响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和休息,现将锦绣花园小区生活垃圾收集和清运时间调为每日早上8点开始。

74

D14034

五指山通什镇翡翠花园山水龙湾6栋1楼有一名为毛哥老鸭汤的饭店,私自在后门搭建大棚宰杀家禽、洗菜洗碗,导致污水横流,引来老鼠;停电时使用柴油发电机发电,噪声巨大;饭店每天下午6点到半夜,噪声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五指山

噪声、水

毛哥老鸭汤饭店私自在后门安放可折叠简易棚宰杀家禽、洗菜洗碗;停电时使用的小型汽油发电机产生一定的声音;饭店每天下午6点到半夜,存在食客用餐时间过长导致影响周边居民休息现象偶尔出现。

 

属实

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已拆除毛哥老鸭汤饭店私自在后门搭建的大棚,现场教育毛哥老鸭汤饭店老板,今后不准在饭店后洗菜洗碗,乱倒污水,晚上经营时间不宜过长,注意引导食客文明用餐,避免影响到居民休息。市城市管理局向毛哥老鸭汤饭店下达《行政执法责令违法(章)行为通知书》,要求饭店在8月25日前立即将原在店外设置的简易帐篷及吊挂的物品(灯笼)自行拆除;停止一切店铺外的经营行为及洗菜洗碗;停电时使用发电机必须加装隔音设备,防止噪音污染等。今后市城市管理局将加强翡翠花园山水龙湾小区内的巡逻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

75

D14035

五指山毛阳镇185村有一个华润水泥厂,每天车辆运输、装卸水泥熟料,粉尘飞扬;厂里设备噪声非常大,没有采取相应的减噪措施,部分职工听力有所下降。

五指山

噪声、扬尘

2017年8月24日上午,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和毛阳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实地核实,现场发现车辆运输、装卸水泥熟料过程中存在部分粉尘飞扬情况,靠近厂里水泥磨带细碎辊压破碎机设备处噪声大,100米外噪声减小,调查组现场要求市环保监测站针对华润水泥厂无组织粉尘排放及噪声污染情况进行监测。噪声监测结果显示监测点位东、南、西、北侧距厂界各1米处的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执行标准60dB(A),最高监测值55.9dB(A)),厂界东南侧1米处噪声监测值为71.4dB(A),超出2类标准限值11.4dB(A),原因为东南侧监测点距该厂噪声源球磨机车间仅15米,噪声影响较大但该方向1公里内无居民点;敏感点位职工宿舍区、毛阳村和毛阳什豆村噪声监测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粉尘监测结果显示该项目颗粒物厂界无组织排放最大差值为0.478mg/m3,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中表3的标准限值。调查组市安监局工作人员通过查看33份作业区员工2017年5月27日由海口方卓体检门诊部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未显示出举报信中“部分职工听力有所下降的这一情况,体检报告检查结论:未发现粉尘、噪音、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可从事粉尘、噪音作业工作。

属实

调查组工作人员现场指导,并对华润水泥厂作了整改要求:一是要求华润水泥厂每天增加作业场所的洒水次数减少粉尘飞扬(在原有每天上午和下午洒水车洒水两次的基础上,每天上午和下午再各增加一次洒水),厂里现场安全员要严格检查作业区员工佩戴防尘口罩上岗,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危害;二是针对水泥磨坊噪音超标,要求华润水泥厂三个月内安装隔音门,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现场安全员严格检查作业区员工佩戴耳塞上岗,避免听力受损害。

76

D13102

洋浦经济开发区口岸楼小区后面的湿地湖泊,用建筑和生活垃圾填湖造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福玛特超市对面的露天歌舞厅,夜间噪声扰民,影响居民正常休息。

洋浦

生态、噪声

1、洋浦口岸楼小区后面是一个于2000年房地产开发项目筹建时开挖的一个基坑,项目于开工当年停工后闲置多年并积水形成一个大水坑,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深10米,并非举报群众所说的“湿地湖泊”且该水坑存在造成群众溺水的安全隐患。洋浦市政管理局为了防止群众溺水、消除安全隐患,于2016年下半年开始利用拆除违法建筑产生的建筑垃圾对该水坑进行回填并覆土,并非用生活垃圾回填。

2、福玛特超市对面的夜市存在一家“天天红歌舞厅”的露天舞厅,该舞厅晚上播放的音乐声音巨大,夜间噪音扰民情况属实。

部分属实

1、洋浦市政管理局接到D13102举报单第二天即8月24日起已经安排机械和人员对水坑上边堆积的建筑垃圾和渣土推平,并对水面漂浮的垃圾杂物进行清理清运。鉴于该水坑于所属地块于2012年重新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下一步将继续利用拆除违建产生的建筑垃圾回填该水坑并覆土绿化以备今后项目使用。

2、2017年6月份洋浦市政管理局经“12345”平台转办该舞厅噪声扰民的举报后已经开始对天天红歌舞厅开展相关调查工作和下达改正通知书,并于8月1日立案查处,8月23日接到环保督查环境信访投诉交办单之后洋浦市政管理局已再次责令该舞厅整改,目前该舞厅已完全中止营业,噪音扰民现象得到解决。下一步将履行其他法律程序后取缔该歌舞厅并移交工商局建议吊销其《工商营业执照》。

77

X13029

位于白沙打安镇热带作物场的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与生产规模不配套,长期存在超标排放问题;没有废气处理设施,影响工厂周边环境空气质量,在阴雨天气,距工厂一两公里远的地方都能闻到臭味。

白沙

水,大气

   白沙远龙橡胶加工厂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打安镇热作场内,成立于1984年,原由白沙黎族黎族自治县热带作物农场经营。2006年,该厂转让由白沙远龙开发有限公司经营,原2条生产线,于2006年4月建成投入生产。该生产线已于2004年9月6日取得《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扩改建1万吨天然橡胶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附水环境、大气环境影响专项分析)的)的批复》(琼土环资监表字〔2004〕27号),并于2011年3月9日取得原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关于白沙远龙橡胶加工改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白土环资〔2011〕36号)。
    经调查,该公司原有乳标胶生产线和凝标胶生产线各1条,设计生产能力为10000吨/年,其中乳标胶、凝标胶各5000吨/年。2015年9月8日取得海南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批复白沙远龙橡胶加工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琼环函〔2015〕1101号),2016年12月改扩建完成,现已新扩建的项目增加年产5000吨(折干胶3000吨)的浓乳胶和年产2000吨的胶清胶生产线各一条,现年生产能力达到15000吨干胶。建设有一座浓缩乳胶生产线车间、一座污水处理站和废气处理等设施,对现有的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以及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升级。建设有干燥炉燃烧排放的废气治理设施,产生恶臭气味主要是生产车间为敞开式生产,无组织排放产生的废气为:制胶过程产生、浓缩乳胶生产释放的氨气、凝标胶生产原料在储存、浸泡以及污水处理站调节池、格栅池等产生的恶臭气味。
    据调查,该厂目前主要生产浓乳胶,另产生少量胶清胶,在8月8日至23日平均每天收购胶水87.6吨,平均每天生产13小时,污水处理站平均每天运行约15个小时。

属实

一是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排污行为,对生产废水处理设施进行限期整改,在20日内采取措施整改水污染物治理设施,保障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二是依法对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排污问题进行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由于企业处于试生产阶段,各项措施正在进行调试,根据自由裁量权的原则,建议从轻处理,对白沙远龙橡胶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行政处罚:处以水污染物超标排放应缴纳排污费10417元三倍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贰佰伍拾壹元(¥31251.00元)。

三是加强对干燥炉废气和烘干废气处理设施的监管,以及生产车间为敞开式生产进行封闭。

四是责成白沙远龙橡胶发展有限公司根据存在的问题,组织技术力量集中分析原因,按照环评批复要求排查存在问题,并根据整改方案着手落实整改。

五是目前该公司已停止排放污水并聘请专业机构对该厂存在的问题进行查找,编制整改方案并逐一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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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06

澄迈县老城镇北一环和南一环之间的“新希望”和“通威”等三个饲料厂排放臭味,污染周边空气。

澄迈

大气

1、中联生物厂内通风比较良好,除了在生产车间附近能闻到有些味道,在厂界外未发现有明显异味。
2、通威饲料厂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厂界成品仓库周边有明显臭气,通过对生产车间及装料区进行巡查,也能感受到有明显的臭气,但臭气在外面不是很明显能闻到。
3、新希望通威饲料厂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通过厂界成品仓库周边和生产车间及装料区周围进行巡查,能感受到有明显的臭气,在外面有时能闻到臭气的味道。                   

4、为准确掌握上述三个项目厂界臭气浓度情况,8月24日,老城开发区及澄迈县环保局已经联合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8月24日对添祥公司、新希望公司及通威饲料三家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为了排除叠加效应,检测时未被检测的另外两家公司均要求处于停产状态。检测结果显示,在保持正常生产的情况下,新希望公司厂界臭气超标,另外两个项目厂界臭气未超标。

部分属实

1、立即对新希望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启动处罚程序。
2、责令新希望公司对新安装的臭气吸附及净化处置装置进行调试,增加臭气吸附效率,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
3、责令新希望公司加大厂界臭气的监测力度,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臭气检测。
4、建议添祥公司及通威饲料加装臭气吸收及净化处置装置,进一步减少生产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同时加强对添祥公司及通威饲料的巡查力度,如发现有超标排放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

79

X13018

澄迈老城镇老城经济开发区工业大道有一海南翔泰渔业有限公司,已投产两年,但是废气废水设施不完善,污水偷排市政污水管道,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澄迈

水、大气

    经核查,该公司目前配套建设有一个污水处理站,处理量为4000吨/天,而该公司每天污水产生量约为2000吨,污水处理站能满足对项目所有生产及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需求,处理站处理后的污水接入经管委会批准,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往西区污水处理厂,不存在偷排行为。另外,今年3月份,翔泰公司投入150万元,在污水处理站后端增加建设了一套除磷系统,采用化学除磷的方式,通过投加硫酸铝、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等药剂,达到除磷效果,目前该设施已经建设完成,正在进行调试。因此,信访件反映的“关于废水设施不完善,污水偷排市政污水管道”内容不实。但在该厂2017年7月31号的污水抽样检测中,被发现存在PH及总磷超标问题(附件5),在8月14日的污水抽样检测中,被发现存在总磷超标问题。
    关于废气设施不完善,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问题,经查,该公司的臭气源主要为水产饲料生产车间。该车间目前没有安装臭气吸收及净化处理装置,且生产车间密闭性较差,生产原料及产品散发的味道无组织向四周排放,确实对周边环境有一定的负面影响。8月23日老城开发区及县环保局委托海南中环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厂厂界臭气浓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厂界臭气浓度超标。

部分属实

一、对翔泰公司污水超标排放及厂界臭气浓度超标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罚。
二、责令翔泰公司在9月30日前完成污水除磷设施的调试并正式投入使用,确保污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责令翔泰公司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水产饲料生产车间的臭气收集及净化处理装置的安装,确保厂界臭气浓度达标。
四、责令翔泰公司加大厂界臭气及污水的监测力度,要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臭气检测,每周至少进行一次污水水质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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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22

澄迈老城镇老城开发区文玉村委会旁有一海南铂锐采石场,长期采石爆破、抽水导致岩石地质干枯,水田干枯、农田无法耕种,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澄迈

水、土壤、生态

    接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件后,我县高度重视,县政府副县长黎雅负责包案处理。8月24日上午,县国土局、老城镇政府、永发镇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到铂锐石场进行核查,发现该石场已暂停生产,未发现矿区范围内有水田、农田种植过的迹象。矿区规划(见附件5)基本为林地,只有北部一小块尚未开垦的耕地,规划内没有基本农田。该石场已取得采矿权、环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有关手续,2016年开始平整场地,因多次遭到老城镇文玉村民阻挠,生产一直不正常。石场开采过程有爆破行为,爆破工作委托具有资质的民爆公司操作完成,操作规范合理,对环境破坏不大,对距离约2公里的老城镇文玉村影响也不大。
    2013年编制的《澄迈县永发镇潭塘村建筑用玄武岩石料矿(一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见附件5)和现场调查结果共同表明,文玉村位于火山岩地貌区域,属于缺水地区。信访件举报的“水田干枯”问题并非水田,现场只有几个分散的自闭式的凹坑,凹坑周边杂草丛生,没有发现开垦或种植过的迹象。

部分属实

    一、针对石场破坏环境问题。一是县国土部门责令铂锐石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边开采边治理,对采空区做好恢复治理工作,清除安全隐患、恢复生态环境。二是县国土部门责令铂锐石场进行整改,在开采、破碎生产和运输过程中,采取降尘措施,严格控制粉尘超标排放。
   二、针对地质干枯、缺水问题。为解决老城镇文玉村该长期缺水问题,2017年4月,县水务局正抓紧实施老城镇文玉村农田灌溉工程项目建设,预计今年底竣工,项目竣工后即可满足文玉村耕作用水需求。

81

X13050

海口与澄迈交界处海口秀英合郡建筑材料加工厂(属于澄迈县管理)非法从事红砖生产和砂石交易。2017年7月初已被相关部门查处,但2017年8月2日晚21点又开始偷偷生产,通宵作业产生严重的噪音和大量粉尘。

澄迈

噪声、扬尘

经核实,和群加工厂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被查封后私自恢复生产、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落实“三同时”制度及造成扬尘污染等。今年的6月29日,澄迈县环保局对海口秀英和群建筑材料加工厂厂区进行了检查时,发现该厂存在上述问题,根据存在问题,对该厂的负责人王录代做了询问笔录(附件1),并责令其停止违法违规行为,8月23日,澄迈县环保局对和群加工厂正式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附件2),就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4万元的罚款,并责令停止生产,从8月23日至今该厂未有恢复生产的迹象。

属实

一、老城开发区依法对厂区的石料和沙料予以罚没,并责令该厂负责人10日内将厂区内所有设备转运完成。
二、对厂区内未批先建、擅自偷建、抢建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
三、举一反三,对与和群相邻且存在同样问题的澄迈腾龙达建材实业有限公司的粉煤灰蒸压砖及加气砖项目依法予以拆除,彻底解决该区域扬尘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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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24

儋州王五镇雨润公司附近有一个清林砖厂已投产三个月,该公司持有采矿权,到处挖粘土制砖,严重破坏耕地、生态。

儋州

土壤、生态

该砖厂有存在破坏林地取土制砖现象。

属实

一、市林业部门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一个月恢复林地现状,停止非法破坏林地取土的违法行为。

二、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该项目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责令停止建设,并处罚款6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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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28

儋州木棠镇(墟)北盛街西巷为烂泥路,建筑、生活垃圾乱扔,无人清理;猪粪鸡便满地,没人打扫,晴天尘土飞扬,雨天污水、脏水横流,倒灌居民家中。

儋州

扬尘、水

2017年8月24日木棠镇政府牵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再次进行实地核查,由于道路未硬化,周边居民在道路两边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车辆经过时,部分路段产生少量扬尘。

属实

2017年8月24日木棠镇政府再次组织力量对北盛街西巷路面进行清理平整,城市投资有限公司配合安排施工队对路面进行道路硬化,24日开始对北盛街西巷路面进行道路硬化(施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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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34

海南省儋州市侨植农场砖厂(儋州鑫辉建材有限公司)生产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有时晚上排放黑烟,影响村民正常生活;运输时大卡车严重损坏道路,路上扬尘较大。

儋州

生态、大气、扬尘

经核查:1、目前该砖厂已因技术改造处于停产状态;2、存在道路已被压坏产生扬尘现场。

属实

 

1、该公司已停产技改,待竣工验收后环保局将对该公司生产排放废气进行监测,并不定时派监测人员进入现场监测,加强巡查力度。

2、交通局将督促养护单位对沿线公路路肩修补,排除安全隐患,并加大力度对沿线公路进行巡查,严厉查处打击破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85

X13036

儋州市排浦镇春花村委会玉田村、老师村村民盗采农山农场附近水流东河道河砂,利用晚间运出,导致水土流失,破坏河道周边生态环境,影响周边几十亩耕地。

儋州

生态

该河段先前层多次存在当地村民偷采河沙行为,经过严格打击和管控,基本杜绝;关于采砂破坏几十亩耕地经现场调查,此举报不属实。

部分属实

加大联合打击力度,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责成排浦镇政府派员进村对群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86

X13057

儋州海头镇洋家东村委会芭井至莳田约40多亩木麻黄林被海边高位养虾池污水污染,木麻黄林全部枯黄至死。

儋州

现场查验结果表明:海头镇洋加东村委会芭井至莳田养殖池的排污管道并无破裂,没有发现污水流入木麻黄林地内。清点林地内枯死的木麻黄有199株,其中一处低洼地带枯死的有62株,主要为去年台风海水倒灌浸泡而死;其他的137株枯死树呈零星分布于木麻黄林分中,主要受去年台风刮倒刮断,及该地区历年来干旱少雨所致。

部分  属实

将该区域的木麻黄林纳入重点公益林规划,进行严格保护。对历史遗留下来的老养殖池已下达责令停业整改通知书。市农委已制定补植抚育方案,计划对枯死的木麻黄进行补植抚育。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涉案的三家养殖池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87

X13072

儋州中和镇南门城口街道旁边搭盖猪舍养猪,猪粪臭气熏天,夜间猪叫声非常大,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儋州

大气、噪声

养殖户名叫陈衍模,该猪舍建在中和镇南城门口街道旁边,范围属于居民区,没有办理相关的养殖手续,目前养猪40头,猪粪臭气熏天,方圆20米之内都闻到猪粪的味道,夜间也有嘈杂的猪叫声,严重影响到周边20户共90多人的居民生活。

属实

一是对陈衍模宣传相关环保的政策法规,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做好环境卫生清理和将猪舍搬离居民区。

二是协助陈衍模出售猪舍的猪及清空猪舍中需要的物品。

三是提供挖掘机和装载机等大型机械帮助养殖户对猪舍进行拆除,对拆除后建筑垃圾和养殖垃圾进行清理。四是对猪舍原址进行全面的消毒杀虫处理。

88

X13044

东方市四更镇四而村委会宜林山上绿树植被被砍伐,举报人投诉东方市森林公安局有关干警对此事不作为、乱作为。

东方

生态

经向四更镇政府、四而村委会核查,四而村未存在“四而村委会宜林山”地名地块,同时向四更镇政府、四而村委会核实并梳理市森林公安局近年有关案件,未存在四更镇四而村“宜林山”地块林木被砍伐案件,四更镇四而村近年也未发生绿树植被被砍伐情况。

不属实

根据核查情况,所报不属实,但市森林公安局将根据信访内容,举一反三,加大林区巡逻力度,同时加大对盗伐、滥伐林木案件的侦查。

89

X13001

海口龙华区金濂路5号广电家园小区商铺的茶叶店空调外挂机和麻将馆的噪音污染严重。

海口

噪声

2017年8月24日00:16分,金宇街道工委书记杜秀良带领金宇街道工作人员、金盘派出所民警到现场了解情况。发现该片铺面确实存在空调机外挂和咖啡馆经营棋牌问题,当时咖啡馆正在营业。8月24日上午9:00,龙华区政府副调研员聂卫东组织龙华区相关部门进行调查。经核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2楼雅迪香咖啡馆临街包厢由于没有采取有效降噪措施,产生噪音污染。

2.噪音污染主要来自3台中央空调主机(一台属雅迪香咖啡馆,两台属珈和源养生会馆)。

属实

1.整改措施如下:

(1)要求雅迪香咖啡馆对临街16间包厢采取窗口封死、更换加厚窗帘,进行噪音监测后再采取下一步整改措施。

(2)拆除雅迪香咖啡馆、珈和源养生会馆三台中央空调主机加装的铁皮出风口。

2.问题解决情况如下:

(1)雅迪香咖啡馆16个窗口已封死,已更换加厚窗帘,将进行噪音监测后再采取下一步整改措施。

(2)3台中央空调主机铁皮出风口已拆除,拆除铁皮出风后的中央空调主机噪音已由环保部门安排专门人员监测。

90

X13038

海口市万绿园壹号小区对面的海域被填海造地,破坏海洋生态环境。

海口

生态

1.两个项目周边岸滩出现淤积;

2.附近龙昆沟污水直排入海;

3.灯塔酒店项目填海经验欠缺,企业考虑到填到成本,离岸距离较近;4.因灯塔酒店项目主岛体二期开发停滞,灯塔酒店临时施工便道长期存在,导致附近海域泥沙淤积。

属实

导致问题产生的原因复杂,有水动力不足的原因,有陆源污染入海的原因,无法短期解决,具体按照以下措施来处理:

1.对海域使用权已到期的灯塔酒店临时施工便道项目下达海域使用权续期通知,若不再续期,海洋主管部门将对海域使用权予以注销,并责令项目业主对该片海域恢复原状;若企业续期,企业必须做好施工便道的整改工作,确保施工便道两边的水体通透顺畅,有效改善施工便道区域的水动力环境;

2.严格贯彻落实国家的围填海管控政策,严格控制近岸填海造地项目的审批;

3.对填海项目严格落实生态补偿制度,将生态补偿金切实用于海域生态损害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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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10

近几年,海口美兰区桂林洋中学后门、青园小区西侧、颐园小区南侧省艺校东侧建有几家工厂,工厂每晚12点至凌晨4点加工生产,排放大量刺鼻味气体,严重污染居民生活环境。

海口

大气

2017年8月24日00:02分,接到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来第13批群众来信举报件后,开发区工委副书记林健第一时间携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核实举报问题。经核实:

1.海口粤广宝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塑料制品厂已停产十天之久,没有废气排放、噪音污染现象。

2.海口日昌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自2017年8月22日起已被责令停止生产,未发现有生产现象。

3.海口明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当夜还在生产作业,车间内机器轰鸣,有废气排放,因受风向影响,生产过程产生的噪音和废气易影响周边环境。

4.海南九伦纸箱包装厂当夜还在生产作业,车间机器轰鸣,有废气排放。该厂离青园小区较近,生产设备产生的噪音易造成扰民,且锅炉燃烧不按要求使用生物质燃料。

属实

1.对于海南九伦纸箱包装厂

(1)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147号);

(2)责令停产整改,严禁锅炉燃烧非生物燃料;

(3)生产作业区改为封闭作业,防止噪音污染周边环境;

(4)加大厂区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安全生产;

(5)要求定期进行环境保护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执法部门备案。

2.对于海口明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1)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海管法改字桂〔2017〕第149号);

(2)责令限期整改,锅炉除尘设施应升级改造为采用布袋除尘系统;

(3)淘汰对环境噪声污染严重落后的生产设备;

(4)加大对厂区环境整治,及定期对厂区环境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报告报执法部门备案。

3.开发区执法部门加强跟踪监控,对不履行停产整改要求的企业,进行相关调查取证并建议移交美兰区环保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问题尚未解决。海口日昌升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海口粤广宝来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海口分公司两家公司均已停产;海南九伦纸箱包装厂已停产,正在对锅炉进行隔音设施改造,限期7日内整改完成;海口明邦实业有限公司正在对锅炉进行除尘系统改造(与除尘设备供销商于8月21日签订《产品购销合同》,预计20日内发货);自2017年8月24日起,开发区执法部门对被举报企业实行24小时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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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32

海口从金牛岭公园旁流经侨中里村进入龙昆沟的一条水沟,沿途小区将生活污水及生活垃圾通过自建沟直接排入龙昆沟,散发令人作呕的气味。几年来,该水沟流经侨中路段被政府用围栏围着,并标有“沟中水体正常治理”的字样,应付检查。

海口

水,大气

交办件中“金牛岭公园旁流经侨中里村进入龙昆沟的一条水沟”指的是西崩潭、东崩潭水体。2017年8月24日孙芬副市长带领龙华区政府、市水务局、市环卫局等到达现场,对该段水体水质情况及周边的环境进行了检查。

经查,存在主要问题有:

1.东崩潭下游污水箱涵被桥墩占据,过水断面减少近89%,导致上游东崩潭污水井发生污水溢流现象;

2.个别市民往河道乱丢垃圾;

3.未能及时更新公示工程进展情况和完工节点等内容。

属实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如下处理措施:

1.东崩潭下游污水箱涵被桥墩占据,经施工单位研究,需进行改线重建污水箱涵。由于该段区域地下管网复杂,铺设有军用光缆、通讯电缆、高压电缆、供水管道管线,施工条件受限,施工难度大,具体的施工方案还在研究。及时更新公示工程进展情况和完工节点等内容,水体治理工作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责任人:海口汉清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2.龙华区大同街道沿岸各社区加大宣传力度,对西崩潭周边的居民排水户进行积极引导,劝诫居民不要向西崩潭内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建自建沟,如有发现立即拆除并严肃处理。期限:长期;责任人:龙华区大同街道办。

3.海口市龙马环卫公司组织人员对问题区域水沟及沿边管道进行整治清理。平时水上环卫工人要加强了该区域水沟及周边岸坡的巡查工作,发现垃圾及时打捞清理。期限:长期;责任人:龙马环卫公司。

4.在侨中村水沟周边繁华路口、空地安放垃圾桶,其中,在侨中村至明月路段设有3个垃圾投放点、6个果皮箱、2个垃圾屋引导周边居民文明倾倒垃圾,加大该区域垃圾清运频次。期限:三天;责任人:龙华区环卫局。

当前,西崩潭、东崩潭沿线的污水截流工程和污染底泥疏浚工程已基本完工,沿线污水管道清淤已完成2500米的管道疏浚工程,西崩潭晴天已无污水井溢流现象,已完成河道污染底泥清淤8000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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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37

海口市世贸北路一号壹号公馆酒楼厨房的鼓风机、抽烟机每天早上4-5点开始运作,产生噪音;垃圾箱设在厨房边,不卫生,而且工人经常半夜挑拣垃圾,声音很大。

海口

噪声、垃圾

2017年8月24日上午,龙华区副调研员陈强组织金贸街道、龙华区城管局、环保局、环卫局、食药监局等部门到现场调查处理。
经核查,壹号公馆厨房位于二楼,厨房内产生的热气经鼓风机抽取,从厨房旁排风管排出,油烟由楼梯内置管道向顶楼排烟口排放;该酒店餐厨垃圾由海南澄迈神州车用沼气有限公司回收,垃圾屋位于厨房楼下,有铁卷帘隔离,每晚9:00清运垃圾后关闭垃圾屋,卫生情况较差;墙上挂有原洗车场(已倒闭)两个已经停用的抽风机,有安全隐患。

属实

1.壹号公馆于2017年8月24日组织酒店工作人员对垃圾屋进行清理,经环卫部门检查已符合标准。

2. 壹号公馆2017年8月25日上午工作人员已清理下水管道并加盖防鼠网。

3.壹号公馆2017年8月24日已开始采购新的设备(排风管)。

4.壹号公馆每天上午6:30-7:00前完成清运后关闭垃圾屋大门,禁止外人进入垃圾屋进行垃圾分拣,产生噪声。

5. 8月24日拆除两个已停用的抽风机。

6.8月26日,壹号公馆已加长排风管4米,8月27日晚,龙华区环保局委托海口市环保技术工程实业公司对产生该声音的敏感点和边缘进行噪音监测。将根据下一步监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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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50

1.海口秀英区长流镇美楠村长荣石场在海口南海大道环球100工地购买石料运回石场加工,通宵作业产生噪音污染;2.海口狮子岭工业区海榆中线海南中基美域旁的琼发发石料加工厂非法盗采、出售矿产资源,破坏周边林地,污染环境,通宵作业产生噪音污染;3.海口秀英区绿色长廊十字路口往海口方向2公里处的富教村山区有一个矿产盗采点,毁坏林地、污染环境。

海口

生态、噪声

1. 2017年8月24日00:30分,秀英区环境监察局副局长李柏董及相关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长流镇长荣石场进行现场核实发现,该石场建有铁皮罩隔音,当天现场未生产。长荣石场两个侧面,均未发现施工现象。经向附近搅拌站工作人员了解,搅拌站工作人员表示近期长荣石场一般夜间作业至7、8点,以往存在施工到半夜的现象。该石场主要通过向各建筑工地收集建筑废料进行粉碎后的再回收利用。生产设备有隔声减震措施。该公司与秀英区环卫局在2014年已签订合同并完善相应手续,负责承接辖区内建筑消纳工作。2016年12月做了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备案号为:秀环备字〔2016〕183号。该石场相关手续齐全。经走访,周边厂区工人及居民均表示近期没有夜间施工现场,但以往曾存在投诉所称的夜间甚至通宵作业生产的情况,现今已经没有通宵生产作业的情况。该举报案件所诉属实。

2. 2017年8月24日上午9:00,永兴镇值班领导纪委吴跃书记带领城管队员、永兴国土所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发现琼发发石料加工厂已停工,未见任何生产作业。(原琼发发石料加工厂)海口秀英区玖美岭石料加工场调查情况:                     

2017年3月20日,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对其进行调查。经查,该加工场加工生产设备用地的土地性质为自然保留地(不符合规划),未办理相关合法用地手续,涉嫌非法占地, 2017年5月17日,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对其周边(永兴镇中基美域后方)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处为无证开采点,违法当事人为陈天读,现场存在非法采挖事实。调查当天现场没有非法盗采行为,有堆砂点。该堆砂点为拆除前加工生产时余留,涉及占用规划林地0.88亩,没有发现破坏周边林地的现象。相关处理落实情况:

(1)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已于2017年4月6日对该违法用地立案查处。(2)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已于2017年6月7日对其周边(永兴镇中基美域后方)一处无证开采点非法采矿立案查处。(3)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于2017年6月7日去函海口供电局对其停止供电,现海口供电局已对其断电。(4)2017年7月10日,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对其进行日常巡查,发现该加工厂又有继续作业,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于2017年7月11日再次去函海口供电局对其进行断电,海口供电局已立即协助完成2次断电。

该举报案件所诉不属实。

3. 2017年8月24日9:00,秀英区常务副区长吴腾越带领区农林局、区国土分局、区国土执法大队、区环保局(李柏董、李世仁、严皓)、长流镇等部门检查长流镇富教村矿产盗采点,经了解,该矿场已停工数月,毁林面积达3.4亩,下步准备复绿。该举报案件所诉属实。

部分属实

1.对于长荣石场生产噪声是否超标问题,待其恢复生产,秀英区环保部门立即组织对该场进行噪声监测。

2. 2017年8月18日,秀英区国土执法大队联合永兴镇政府、永兴城管中队对秀英琼发发石料加工场进行强制拆除。

3.将在2周内对琼发发石料加工厂堆砂点进行清理,后2周内进行补植复绿(计划用时1个月)。

4.对长流镇富教村山区矿产盗采点违法行为人黄文俊在林地非法采石行为,农林局已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4017元)。

5. 加大对投诉点巡控力度,坚决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行为。

95

X13053

海口演丰镇演东大队瑶城村六百多亩林地、坡地和八百亩水田被卖给海南博大公司,大量防风林与果木被砍伐,土地被水泥硬化,严重破坏生态;且部分土地废弃后,个别村民在此散养黄牛,雨天污水横流,污染严重。

海口

生态、水

2017年8 月 24 日 10:00,由美兰区政府副区长杨柳芳带队,演丰镇政府、国土美兰分局、区农林局及区环保局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该项目原地面硬化面积为 113.38 亩,共 14 个大棚。

经核查,海南博大基业实业有限公司已将地面硬化部分共 74.83 亩及 12 个大棚已拆除,剩下地面硬化面积为38.55 亩及 2 个大棚未整改到位,目前,项目正在停业整顿中。

此外,该项目用地属于海南博大基业实业有限公司与演东村委会和演西村委会正常合作项目,在开发前该地块用于村民种植苗圃及景观树,不存在公司非法砍伐防风林和果木林的现象,项目周边发现有村民散养黄牛160 余头,但在项目用地范围内未发现雨水积存污染现象。

部分属实

1.美兰区农林局于 2017 年 8 月 24 日向海南博大基业实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该公司2017 年 10 月 29 日前拆除剩余的38.55亩地面硬化部分及2 个大棚;

2.要求海南博大基业实业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10 日前全部清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

3.演丰镇政府对散养黄牛的相关农户下达《限期搬迁通知书》,要求其在2017年9月5日前整改完毕,同时,演丰镇积极做好农户思想工作,动员农户限期搬离。

目前,正在拆除剩余地面硬化部分及大棚;清理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垃圾;部分牛已搬离至定安,剩余十多头牛将在规定期限内撤离完毕。问题正在处理中。

96

X13060

海口琼山区凤翔东路38-1旁(凤翔东路北侧和下坎西路西侧的桂坎三巷对面巷道)有两家铁皮搭建的露天烧烤园(店名:“顺创”和“万州”),夜间经营产生噪声、大气、垃圾、油烟污染,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海口

噪声、大气、垃圾、油烟

1.经查,两家露天烧烤店在夜间经营产生噪声、大气、垃圾、油烟污染,举报情况属实。

2.2017年8月24日9:30分,执法人员再次来到案发地点,对海口琼山瑞双餐饮店(又名:万州烧鱼园)经营业主许晋瑞和“顺创烤鱼”经营业主蔡於忠进行全面的调查,分别给两个经营业主下发了《案件初查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章)行为通知书》。

3.两店均违规露天经营烧烤。

属实

1.上述两家烧烤园涉嫌违规,执法人员当场取缔。并根据不同违法情节,依照《海口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第九十二条第十款之的规定,对万州烧烤园处以2000元的罚款,对顺创烧烤园处以1000元的罚款。

2.目前,上述两家烧烤园都已经停业,经营桌椅已全部清理完毕。

97

X08003

举报反映海口市有不法企业在南渡江入海口上游三公里处的司马坡岛(琼州大桥附近),填河造地约一千亩,使该岛面积扩大了60%以上,南渡江该河段宽度缩小约290米。举报人认为其结果严重影响了河流行洪,危及河流生态安全,并存在违法违规建设情形。

海口

生态

1.2017年8月24日00:00,接到办件后,海口市水务局规计处陈挺雄处长立即组织水保处赵剑处长、琼山区水务局陈欣欣副局长、白马公司部门负责人庄飞于8月24日24日6:00到司马坡岛进行调查核实,据了解司马坡岛护岸工程已建设完成,竣工后由第三方机构三亚天纬测量有限公司进行护岸线测量,结论为护岸线与初步设计图纸吻合。

2.司马坡岛项目土地红线面积1701.60亩(1134405.24m2),与司马坡岛开发前面积基本一致。经现场目测和从谷歌地图上测量,司马坡岛两侧河道宽度最窄处分别为:左岸河汊约160米,右岸河汊约440米,该项目按防洪影响评价报告的岸线和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施工,满足防洪要求。不存在举报反映司马坡岛填河造地约一千亩,使该岛面积扩大了60%以上的问题。

3.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司马坡岛段南渡江左岸已按百年一遇标准,右岸已按近期30年、远期50年一遇标准建设防洪堤,水利部珠委技术咨询中心咨询意见认为,司马坡岛项目实施后没有降低两岸堤防现有设计防洪标准,对河段行洪安全影响和对河势影响较小,不存在举报反映南渡江该河段宽度缩小约290米,严重影响河流行洪,危及河流生态安全的问题。

4.举报反映司马坡岛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经核查,岛上仅有办公楼一幢,有规划部门出具的临时建筑规划许可证,其他土地均未开发建设。该办公楼属于临时建筑并配套有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环卫公司定期清运,不存在举报反映存在违法违规建设问题。

不属实

问题已解决。市水务局将配合相关部门对司马坡岛上的建设项目进行严格管控。

98

X13040

举报人称乐东县利国镇抱岁村有干部私自将耕地用的农田、湿地转让他人进行开发使用。

乐东

生态

  2017年8月24日上午,由利国镇政府牵头,联合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农业局组成调查组赴现场调查了解。经调查发现,该地块经抱岁村第十三村民小组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同意,于2017年6月30日与陈海峰、潘石梅签订土地转让合同书,转让年限为70年,转让面积以该地的整体实际面积为准,转让金额共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陈海峰、潘石梅在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后,在没有向县职能部门报批的情况下,填土改良土地。群众所反映情况属实。

属实

调查组现场责令陈海峰、潘石梅停止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目前,陈海峰、潘石梅已停止填土。若承包方确因生产发展需要而改良土地,必须向县职能部门申报批准,方可进行;责令抱岁村委会第十三村民小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重新与陈海峰、潘石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目前,抱岁村委会第十三村民小组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规定要求,重新与陈海峰、潘石梅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书》。利国镇政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监管。

99

X13068

临高新盈镇古春村某村民擅自改变55.76亩水田、旱地、坡地(新盈车站后面)用途,填平土地做房地产项目,毁坏水田、旱田、坡地,污染土壤。

临高

生态

该土地是坡地,自1986年以来一直处于丢荒状态,未有耕种,古春村小组于2006年和2008年将该地承包给陈吉利,陈吉利平整土地后规划为宅基地给村民使用。

属实

2008年11月,原临高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对海南大鹏建材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吉利)未办理有关土地使用审批手续,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共处罚款3437797元,案件移交临高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00

X13014

琼海长坡镇龙湾村附近的龙湾港有一个散装水泥包装厂,船舶停靠码头卸货时粉尘飞扬,附近村庄种植的果树、庄稼沾满水泥粉尘而导致减产、死亡,养殖的海产品也大量死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影响居民生活。

琼海

大气、扬尘

1.经调查,该散装水泥包装厂由琼海港隆港务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在该公司经营过程中,由船舶装卸、车辆运输产生的扬尘污染影响到码头周边村民的正常生活情况属实;

2.经实地调查走访,现场未发现附近村庄种植的果树、庄稼沾满水泥粉尘而导致减产、死亡,也未发现因扬尘污染造成养殖的海产品大量死亡,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的情况,所举报情况不属实,但在走访过程中群众普遍反映港区周边海域海水水质变坏,海草、海菜消失,鱼类、贝类明显减量;

3.经调查,琼海港隆港务有限公司的水泥中转项目在未经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已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部分属实

琼海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当场要求该公司尽快拟出整改方案,报市环保局备案,并对该公司调查取证,如经核查发现确实存在环境违法行为,将正式立案调查。

 

101

X13049

琼海市龙江镇蒙养村第十六小组村口的两个砖瓦厂(已存在近50年)大量挖掘泥土,引发水土流失,破坏当地生态。

琼海

生态

经现场调查,这两个砖瓦厂是由所属村小组于201612月转包给私人生产经营,属于手工作坊,目前已全部停止生产。该两个砖瓦厂经过长达50年的生产取土,在砖瓦厂附近形成两个约1亩左右的取土低洼区,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但取土低洼区是多年前形成,当时砖瓦厂由村小组生产,村民建房多去该取土区域进行取土,自201612月两个砖瓦厂给私人承包经营以来,两个砖瓦厂分别取土10多立方米。故该信访件为部分属实。属实的部分为蒙养村第十六小组村口的两个砖瓦厂(已存在近50年)挖土引发水土流失,破坏当地生态;不属实的部分为“大量挖掘泥土”。

部分属实

整改措施:

1、要求这两个砖瓦厂停止生产经营,并清理现场。

2、组织挖机对取土低洼区进行填土平整,同时开展植树复绿工作。

3、龙江镇政府和博文村委会将组织人员定期对这两个砖瓦厂会进行巡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此类问题发生。

102

X13052

琼海嘉积镇万泉河下游河道内(翠屏湾小区对面)有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且有人在河道内养鸭,饲料、粪便布满万泉河,严重污染河水。

琼海

垃圾、水

2017824日,市水务局会同琼海市嘉积水电工程管理处人员到现场对信访举报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翠屏湾对面的万泉河绿化带由市城市管理局当业主正在进行施工,施工现场存在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此地段河边有用于养鸭的铁丝围网,但现场未看到养鸭、饲料、粪便及污染万泉河现象。

部分 属实

针对存在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问题,市水务局已于826日,组织人员和挖机将少量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清理干净,并拆除了河岸边的养鸭铁丝围栏。同时,市水务局组织嘉积水电工程管理处人员乘坐冲锋舟对万泉河嘉积城区段开展了扩展巡查,未发现有类似问题。

103

X13026

琼中县国营乌石农场金石橡胶加工厂制胶时偷排有臭味的废水,废水排水沟所到之处稻田每年失收,严重影响周边村民生活和身体健康。该企业因偷排废水被处罚,但未进行整改。

琼中

大气、水

2017年8月24日,针对群众信访件中提到的水稻田连年失收的情况,我县组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土壤进行采样检测,并对琼中县国营乌石农场金石橡胶加工厂进行了实地检查。

属实

一、关于琼中县国营乌石农场金石橡胶加工厂制胶时偷排有臭味的废水,废水排水沟所到之处的稻田每年失收的问题。
我县的水稻种植由县政府购买保险,除台风受灾外没有其他灾情上报,如果水稻失收,可通过保险公司进行赔付。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土壤进行采样检测,计划在明年水稻种植期间相对应的开展技术培训,提高群众的水稻种植管理水平。
二、琼中县国营乌石农场金石橡胶加工厂偷排废水被处罚,但未进行整改的问题。
我县于2017年8月25日对琼中县国营乌石农场金石橡胶加工厂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琼中环责改字〔2017〕23号),责令该公司立即进行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04

X13033

琼中县和平镇境内乘坡河一直存在电鱼、炸鱼、毒鱼的情况,破坏生态环境;周边居民生活污水及养殖户养殖污水直接排入河内,污染河水;河床挖沙、采石情况严重;大山里砍伐森林改种橡胶树、槟榔情况严重。

琼中

生态、水、垃圾

1.堑对、乘坡河段,和平镇境内乘坡河一直存在炸鱼、毒鱼的情况不属实。但存在部分村民偶尔于傍晚时分到河里电鱼用于食用现象。

2.什介村委会什吗村朱道勇、朱道强,林田村委会黄丽颖,乘坡农场五队韦忠儒,和平粮所王燕香,镇农场王玉标等6户村民在距乘坡河100米内建造猪舍,养殖10至200头数量不等的猪,均无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流入河中。和平镇卫生院的污水排放管道年久失修,导致部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河内。

3.乘坡河流域内未发现有采石的现象,河床挖沙现象一定程度上存在。

4.存在群众通过不破坏森林资源地表植被等方式在天然林下套种槟榔、橡胶与益智等经济作物。

部分属实

1.开展禁渔宣传,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抓好渔业执法落实工作,建立联勤联动机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对重点河段加强巡查。

2.对养猪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停业整治;引导村民以圈养畜禽等方式,集中收集养殖废水和废渣(猪粪),通过三级化粪池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快污水处理项目建设,解决污水处理问题,委托资质企业,对和平镇卫生院排污管道、污水处理池进行改造。

3.加大对重点河段巡查力度,建立乡镇、村组、派出所联勤联动机制,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

4.加大宣传力度,宣传保护生态环境与森林资源的重要性;将森林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到乡镇、村委会、村小组,对经查实侵占天然林进行林下套种严重的乡镇,约谈相关责任人;常态化对全县现有天然林套种行为进行大排查,并集中组织力量对重点区域开展清理工作;加大对涉林违法案件的打击力度;对确实不尽责管护人员的启动问责机制。

105

X13039

三亚市吉阳区中廖村对面的华盛散装水泥厂24小时作业,噪声、粉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三亚

扬尘、噪声

1.信访人反映的水泥厂实为华润水泥配送中心项目,由三亚润物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和生产。该项目已取得《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备案回执》(备案号:39),水泥生产线全密封,建有消声设备和除尘设备防治噪声和粉尘污染。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水泥扬尘和噪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2.该项目由于物料缺乏,已从2017812日开始停止生产,经现场勘查,该项目生产线没有运转、没有车辆进出、厂区无水泥等物料堆放。

部分属实

我市将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

106

X13048

举报人称三亚南山港散装码头未办理相关手续,也未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扬尘、噪声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安置区居民正常生活。

三亚

扬尘、噪声

三亚港南山港项目已办理环评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工程规划、工程初步设计文件批复、海域使用权证书等相关手续,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

2.该项目散装码头已安装喷淋及含尘废水处理站,但散装处的喷淋设施漏水,压力不足,不能全面覆盖散装区域,部分区域在装卸时有扬尘,散装码头区内道路清扫、洒水不够,道路积尘,车辆行驶过程有扬尘。

3.经监测,南山港厂界噪声和驷马安置区周边交通噪声达标。

部分属实

1.针对该项目未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行为,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已立案查处,并责令该项目办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目前尚在履行期限内,逾期不履行处罚决定,将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2017年8月26日上午,崖州区环保局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责任单位尽快维修喷淋设施,加强管理,正常运行喷淋设施;遮盖燃煤堆场、增加区内道路清扫和洒水次数,保持区内道路整洁。8月29日下午,已完成整改。

107

X13066

反映三亚市、万宁市环保部门未及时公开行政处罚信息。

三亚

其他

20166月之前的三亚市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在原三亚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官方网站(http://www.sylr.gov.cn/)政务公开专栏中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进行了公开;20166月之后的三亚市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均在三亚市门户网站(http://www.sanya.gov.cn/)的信息公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主题中进行了公开。20166月以来共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75条,按要求时限公开70条,延迟公开5条(其中3条为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未与三亚市国土资源局分设前的环境处罚信息)。

部分

属实

三亚市生态环境保护局立即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针对反映的问题立整立改,进一步理顺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流程,在涉及的各个环节设置时间节点,要求各个环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务必在时间节点内完成承担工作,及时公开环境行政处罚信息。

 

万宁

其他

存在的问题是2016年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发布的内容过于简单化,只是通过表格形式集中公开,信息公布的内容不齐全。

部分属实

对于2016年以来环境处罚问题公开不到位的10家环境违法违规企业,全部重新进行补公开,督察期间,完成2宗案件立案处罚,已按时公开。

108

X13043

万宁市北大镇丰丹村委会润水埇村水井附近有一养猪场,废水四处横流,污染水井,威胁村民饮水安全,猪粪露天堆积,臭气熏天,村民意见很大。

万宁

水、大气

8月25日上午,由万宁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北大镇政府等有关单位组成专案小组,前往北大镇润水垌村开展专项检查。

案件所反映的养猪场为村民蔡笃村所建自己猪舍,栏舍面积为40㎡,现存栏生猪5头(其中:母猪2头,小猪3头)。栏舍内环保及排污设施简陋。

属实

1、加强干粪的清理,并及时外运处理,同时对栏舍清洁除臭。

2、养殖户同意在2017年9月10日前拆除猪舍,重新选址搬迁。

109

X13059

万宁万城镇人民西街华兴学校隔壁有两家废品收购站,造成环境污染。

万宁

垃圾

经查,被举报对象万宁市万城献武废品收购站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人民西街华兴学校附近,占地面积70㎡,有工商营业执照(负责人为陈光武),注册日期2010年05月06日,经营范围为废品(除报废汽车以外)收购、销售。

另一个举报地点也位于万宁市万城镇人民西街华兴学校附近(再生资源回收站的隔壁),是一家出租建筑钢管架的店面,为外地务工人员居住。

属实

1.对再生资源回收站下发停业整顿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业整改,将堆放在院里的回收废品在三天内全部清除干净。

2.做好再生资源网点备案登记工作。按照《再生资源管理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规范》(海南省地方标准DB46/T141-2009)等有关规定,由市商务局联合市环保、市住建、市国土等部门进一步整合规划我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备案登记工作。

3.对隔壁的建筑物料堆放点,要求其立即将房屋周围和道路旁堆放的钢管、木材等建筑物料清理、搬运干净。

4.加大巡查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对举报点的监管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加强日常监管,从源头上防止各类违法行为的发生。

6.举一反三,扩宽违法举报渠道,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110

X13017

文昌龙楼镇新兴街与龙海路交汇处有一龙楼镇国有屠宰厂,污水未经处理直排低洼处,严重污染空气、地下水源,每天凌晨3点-6点进行家畜(猪、牛、羊)屠宰,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文昌

水、噪声

该屠宰场属为文昌市食品总公司龙楼公司管理经营,法定代表人为符致光,2017年1月至今,宰量为8306头,其中猪8238头,牛68头,平均每天屠宰量约为35头,日排水量约25吨。经核实,该屠宰场主要存在如下问题:(一)排污管道堵塞,沼气池、三级粪池、蓄水池等污泥过多,污水外溢,产生臭味,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卫生;(二)每天凌晨3-6点进行家畜(猪、牛、羊)屠宰,产生噪声污染,影响居民生活。

部分属实

一是要求该公司8月24日起疏通清理排污渠道、沼气池、三级粪池、蓄水池等污泥、污水;二是要求该公司落实屠宰猪、牛电麻机械设备,解决屠宰猪牛时产生的噪声问题;三是要求该公司马上对周边环境进行卫生大清洁,清除卫生死角;四是要求环保局与农业执法大队联合执法加强督查,杜绝该类事件再次发生。截止8月28日,公司已基本落实全部整改措施:一是公司已对屠宰场的排污渠道、沼气池、三级粪池、蓄水池进行了疏通,臭味问题已得到解决;二是公司已采购了一套屠宰猪、牛电麻机械设备,噪声得到基本解决;三是公司对屠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卫生大清洁;四是环保局与农业执法大队联合到屠宰场现场执法。
由于噪声问题还存在不足之处,下一步建议公司采购更先进的电麻设备及猪口罩。

111

X13020

文昌东郊镇东郊椰林风景区海岸线绿化带上乱搭乱建海鲜坊、养殖池塘,堆积杂物,养殖污水直排大海,导致沙难堆积污泥,臭气熏天,海鲜坊的垃圾桶放在公路旁边,散发刺鼻臭味,影响居民生活。

文昌

水、大气、生态

经核实,东郊镇东郊椰林景区目前共有10家海鲜坊,都是上世纪80年代开始经营,通过排查,未发现存在养殖池塘,堆积杂物,养殖污水直排大海,导致沙滩堆积污泥,臭气熏天现象,海鲜坊的垃圾桶是东郊镇政府工作人员放置。

部分属实

对东郊椰林风景区存在的10处违章搭建遮阳棚,已责令限期拆除,并将继续对区内乱搭乱建现象进行排查,已对垃圾桶进行清理及更换,散发臭味问题已解决。

112

X13042

文昌市文城镇云逸路8号义方家园小区南侧一养猪场(规模200头),养殖废水流向该小区,臭气污染空气,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文昌

大气

调查核实情况:    
被举报对象为何瑞贵,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军城村人,该猪场位于文城镇凌村村委会军城村旁,为家庭小规模养殖,占地面积约1亩,现有简易猪舍8栋(其中,5栋闲置,3栋养殖),栏舍面积约700平方米,存栏生猪73头,该猪场生猪年出栏量不达到环保网上备案的规模要求。猪场建有雨污分流、干清粪、干粪堆放池3立方米等环保设施,没有配套建设沼液储存池等设施,沼气池贮满后外溢到周边义方家园小区方向荒坡。经现场了解,该猪场养殖户与义方家园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征用该村土地建设房地产时,一并将该养殖户沼液池及沼液消纳用地进行征用,并与该养殖户签订了承诺建设协议,由义方家园房地产公司负责排污管建设。
存在问题:
(一)猪舍建在林下,地下枯叶较多,猪场周边环境卫生缺乏管理,产生一定的臭味污染空气。
(二)猪场建设沼气池没有配套建设沼液储存池,导致部分沼液溢出流向义方家园小区方向荒坡,产生一定的臭味污染空气,影响附近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属实

 截止8月28日,经市政府副市长符策万、市畜牧兽医局和文城镇政府有关领导现场核查,该猪场完成各项整改措施情况。
  一、已完成猪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清理,达到整洁有序生产,同时承诺环境卫生日日清理,杜绝猪场引发臭味污染附近小区居民正常生活。
  二、义方家园公司开始帮助猪场对沼液池管道等设施重新设计,计划于2017年9月7日前完成建设。
  三、文城镇政府已制定猪场关停方案,明确要求户主何瑞贵主动配合,有计划分步做好猪场关停工作,确保2017年9月30日前实现猪场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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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3074

文昌国营农场养心村旁有一南盛混凝土搅拌站,每天生产时扬尘污染,污水乱排,污染农田及农作物。举报人还反映文昌市没有环保措施的混凝土搅拌站有15多家。

文昌

扬尘、水

一是经核查,搅拌站周边未发现农田,周边主要种植橡胶和胡椒;二是根据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结果表明,该项目生产废水经沉定池处理后,第三级沉淀池废水溢流外排,经公路排水沟流到下游的橡胶和槟榔等园地,不符合环保管理要求;三是经统计各镇实地调查结果,未取得环保审批手续的混凝土搅拌站有14家,目前都处于停产状态。

部分属实

一是201766日,市林业局对海南南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关于责令停止非法占用林地的通知》(文林地通字2017年第(100)号);二是2017710日,市环保局对海南天投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环保罚决字〔201733号);三是2017820日,市林业局对海南南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林罚决字〔2017〕第50号);四是824日,文昌供电局对海南南盛混凝土搅拌站有限公司采取停止供电处理;五是824日,市农业局对海南南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关于污水乱排污染农田及农作物整改的通知》(文农字〔201774号);六是825日,市环保局对海南南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七是825日,市国土资源局对海南南盛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

  注: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办第十三批群众来电来信举报件共计113件。截至9月2日,本批次已依法办结69件,正在办理4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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