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归档专题 > 2017海南两会 > 工作报告及解读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中国·海南 www.hainan.gov.cn     发布时间: 2017-03-17 11:03     来源:海南日报   字体[ ]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17年2月22日在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贾志鸿

  2016年主要工作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自觉融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全省工作大局,强化法律监督,服务经济发展,深化司法改革,建设过硬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锲而不舍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运行机制

  我省被中央确定为司法体制改革第一批试点省份后,在省委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们牢牢把握先行先试机遇,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完成了首批入员额检察官选任工作,在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面推行了办案责任制,全省各市县(区)检察院的人财物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省级统一管理,检察权运行新机制初步建立。在此基础上,一年来,我们继续深入探索、大胆实践,全力推进各项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推进内设机构改革。针对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职能碎片化、官多兵少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内设机构整合,全省基层检察院内设机构由平均14.7个减少至7.8个,减少了47%。整合后,我们组建了以独任检察官和检察官办案组为基本单元的办案组织,直接向检察长负责,实现了管理扁平化、办案专业化,全省基层检察院151名科局长直接转到办案第一线,促进优质资源向司法一线回归。

  持续深化办案责任制改革。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和检察官办案权限指引,将133项检察长的权限授权给检察官行使,建立健全司法档案、检察官考评委员会等8项配套制度,有力促进了办案责任制落到实处。坚持办案力量向基层一线倾斜,探索建立每三年微调一次的编制动态管理机制,从省检察院拿出20名编制划拨给办案任务较重的基层检察院,努力保证各级检察院人员编制、员额数量与办案任务相匹配。严格落实进入员额的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全省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领导干部共直接办理案件2005件,较好地发挥了带头示范作用。

  建立健全司法办案核阅制度等监督机制。坚持放权与控权相结合,建立与原“三级审批制”有本质区别的检察官司法办案核阅制度,对检察官在权限范围内制发的、具有决定性或重大影响的法律文书,由业务部门负责人通过核阅并提出意见建议的方式进行监督。实行核阅制度以来,各级检察院共核阅法律文书31083份,核阅人提出意见748份,占2.4%;检察官采纳核阅意见653份,采纳率87.3%。我们还通过检察官联席会议、重大复杂敏感案件监督把关、案管部门流程监控等措施,多渠道加强对检察官司法办案的监督。

  积极推进检察人员职业保障改革。配合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在全省同步实施入额检察官工资套改,去年10月,检察官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全部落实到位。在全国率先制定检察人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办法,按照向基层倾斜、向办案一线倾斜的原则,于今年春节前将绩效考核奖金发到每一名干警。推进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检察官等级晋升不受行政职级制约,基层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相当于副处级)以上职数可达到进入员额检察官的40%,打破了基层检察官职级晋升的“天花板”,激励优秀人才扎根基层。

  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省检察院制定11项措施,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坚持法定证据标准,对证据不足案件不批捕726人、不起诉176人。深化司法办案活动公开,推进案件信息查询、法律文书公开、网上举报申诉及违纪违法投诉四大平台深度应用。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保持良好发展势头,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办案效率不断提升、质量保持平稳。检察职能得到强化,检察监督力度更大、效果更好。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

  二、坚持围绕中心融入大局,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我们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出台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21条意见、保障社会投资百日大行动的8条措施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努力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效。

  着力服务保障脱贫攻坚。立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全省所有市县进行全覆盖式的扶贫调研,制定了为海南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司法保障的13项措施,罗保铭书记批示给予肯定。

  着力服务保障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为我省2016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司法保障,罗保铭书记在我们的报告上批示“省检察系统服务全省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着力服务保障生态省建设。继续深入开展“绿色宝岛·生态检察”专项工作,依法批捕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26人、起诉450人。

  着力服务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决落实平等保护原则,制定保障非公经济发展的6项措施,举办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听取非公经济界人士的意见建议。

  三、严肃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我们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牢记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减少存量、遏制增量,努力推动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全省检察机关在立案标准提高的情况下,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209件248人、渎职侵权犯罪40件55人。立案侦查20万元以上贪污贿赂大案111件,其中涉案金额100万元以上38件。查办涉嫌犯罪的原县处级以上干部62人,其中原厅局级5人。

  严肃查办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全力保障政府投资安全,严查项目审批、招标投标、资金管理等环节职务犯罪86人。充分运用侦查一体化机制,在一些重点区域和行业查办了一批窝案串案,从中立案55人。

  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加强与公安、边防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抓获、劝返12名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依法追缴赃款赃物和违法所得,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444万元。

  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化职务犯罪预防“五进”活动,组织警示教育和预防宣传418场次,受教育人数4万余人次。

  四、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建设

  我们认真履行批捕、起诉和诉讼监督等职责,依法惩治犯罪,有效化解矛盾,保障社会公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8844人,同比上升4.9%;提起公诉10679人,同比上升9.2%。

  全力投入禁毒三年大会战。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第一时间制定下发《关于积极参加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意见》,对全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禁毒斗争作出部署。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共批捕毒品犯罪2978人、起诉3070人。

  重拳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省检察院先后两次对参加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作出部署,组织4次专题培训提升干警办理此类案件的能力,会同省公安厅研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证据收集、法律适用等重点难点问题,共批捕电信网络诈骗犯罪430人、起诉418人。

  全面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联手社会力量,积极推行司法保护、犯罪预防、心理矫治、帮教挽救“四位一体”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模式。落实专人办理、合适成年人到场、社会调查等制度,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141人、不诉199人,封存犯罪记录273件。

  坚持把化解矛盾贯穿司法办案始终。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1031名犯罪情节轻微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同比增长19.1%,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261名犯罪嫌疑人建议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同比增长3.6倍。

  着力提升诉讼监督工作质量效果。加强刑事诉讼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21件,纠正漏捕118人,纠正漏诉47人,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53件。

  五、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夯实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我们始终坚持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监督和管理,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狠抓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四个意识”,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入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扎实开展“学、练、赛”活动,分类组织精品案件、业务能手评选,举办各类培训班132期,培训干警2004人次,5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能手,8名干警入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全国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全省检察机关有9个(次)集体和24名(次)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突出强化政治巡视。自觉接受最高人民检察院巡视组的巡视监督,深刻查找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了112项整改措施,细化任务分解,逐项落实责任,严字当头、立行立改,以巡视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在我省检察机关落地生根。

  狠抓司法规范化建设。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对涉案财物管理、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等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开展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检查,全省三级检察院全部建成规范化的律师接待场所。

  层层压实“两个责任”。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检察长每日工作安排报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通过述职述廉、派员列席下级检察院党组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充分运用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建立各级领导干部谈话提醒制度,针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248人次。

  狠抓基层基础建设。持续深化三沙市两级检察院建设,三沙市检察机关已办理刑事案件16件,有力维护了海洋生态安全。配合各级党委做好检察系统换届工作,配齐配强市县(区)检察院检察长。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成功承办了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第十四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和2016金砖国家总检察长会议。

  我们认真落实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和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全省各级检察院共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71次,省检察院向省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侦查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省人大代表联络月”活动,走访代表231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57人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51条意见建议逐一督办落实。

  2016年,全省检察工作虽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司法理念与经济发展新常态、五大发展理念的要求仍有差距,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二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使命担当不够,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到位,与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三是司法体制改革任务依然繁重,司法辅助人员短缺,队伍管理面临新情况,有的改革项目抓得还不够到位,一些配套措施跟进不够;四是基层基础依然薄弱,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不够,一些边远基层检察院人员招聘困难、骨干流失问题日渐凸显,司法规范化建设仍需常抓不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紧盯不放,下大气力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全省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部署,加强检察监督,深化司法改革,推动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过硬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海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深化平安海南建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

  二、贯彻五大发展理念,围绕海南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履职尽责。

  三、坚决服从服务反腐败工作大局,持续做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四、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宪法定位,更加注重加强检察监督。

  五、进一步真抓实干,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六、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