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
2023-04-27 09:20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省纪委监委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
在主题教育中践行宗旨为民造福

本报讯(记者 刘操 通讯员 符诗惠 朱天艺)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部署要求,印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在全省部署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严的纪律要求贯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全过程。

据介绍,此次专项整治将紧盯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少数”,紧盯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等5个方面20类重点问题,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始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提供坚强纪法保障。

《实施方案》明确,要强化政治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情况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重点,列入“4·13”监督检查的清单内容,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情况的日常监督,着力发现组织建设、产业发展和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实施方案》要求,要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对2021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处置的乡村振兴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群众反复举报、长期积压久拖不决等问题开展“回头看”,督促推动新增问题线索即收即处、严查速办、动态清零;对乡村振兴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各种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违纪违法行为,以正风肃纪新成效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强化标本兼治是专项整治的重要内容,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开展村级干部警示教育,通过制发提醒提示函、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健全制度,及时堵塞体制机制漏洞,督促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一领域一专项”治理,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扎实推进清廉村居建设,因地制宜推动移风易俗,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形成全面推进海南自贸港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的良好氛围。

为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省纪委监委建立统筹协调、信息调度、研判指导、提级办理、挂牌督办等5项机制,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较为典型的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由省纪委监委提级办理,集中力量深挖彻查,对乡村振兴领域反映情况典型清楚、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群众反复举报、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加强跟踪问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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