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引领粮食安全行稳致远
2021-04-14 09:25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吴宇 【字体:   打印

陈宙

粮食是安天下、稳民心的战略产业。近期,国务院公布了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从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根本转变,对提升粮食流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以《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从“国之大者”的政治角度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去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全球,国际形势日趋复杂,粮食安全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2021年2月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40号国务院令,公布了修订后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条例》的修订出台,标志着我国粮食流通从政策治理到法治治理的根本转变,对提升粮食流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的修订是落实中央确定的加快完善粮食安全法律制度的重要成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完善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制度政策,并且将其作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条例》的修订出台,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凸显。

《条例》的修订实施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举措。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是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国家粮食安全,确立了以我为主、立足国内、确保产能、适度进口、科技支撑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形成了一整套“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的重要政策和制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要清醒地看到,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粮食安全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这次修订,将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粮食流通政策措施和经验做法上升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制度规范,有利于用法治的方式守住管好“天下粮仓”,把我国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条例》的修订实施是加快粮食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2004年颁布的《条例》,对于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粮食市场体系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十几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条例》的一些规定已经不能适应实践发展的要求。这次修订,通过顶层设计和制度创新,为粮食流通各环节的利益联结和格局重塑提供了有效法治手段,把粮食安全保障体系的“四梁八柱”构建得更加坚实。

《条例》修订实施是坚持人民至上的生动体现。民以食为天,国以粮为本。粮食流通一头连接生产,一头连接消费,事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福祉。近几年我国每年生产粮食超过1.3万亿斤,其中70%进入流通环节。可以说,没有有效的粮食流通,就没有真正的粮食安全。《条例》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进一步明确了充分调动和保护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全面加强粮食流通全链条质量安全监管以及为粮食经营主体健康发展提供长期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等政策措施。

《条例》的修订是落实粮食流通改革成果引领未来发展方向的集大成者

新修订的《条例》立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站位,系统反映了粮食流通改革成果和发展方向。修订的内容可以用“三个新一强化”概括:

确立了新的管理体制。《条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要实行党政同责、“米袋子”省长要负责、书记也要负责的最新讲话要求,“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第一次在行政法规中得以明确规定。这一制度变化,将进一步推动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落地,筑牢粮食安全的根基。

实行新的管制方式。适应粮食流通市场化发展的实践需要,《条例》取消了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强化了粮食流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专门建立起粮食流通信用监管制度;强化了监督检查的职责和手段,为实现粮食流通的有效监管建构了新的管制模式。

值得一提的是,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承诺即入制”改革的大潮中,于2020年7月率先对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实行了告知承诺制改革。

增加新的监管内容。《条例》针对粮食流通实践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除了系统完善粮食流通经营行为规范外,特别强化了政策性粮食、粮食质量安全的管理,将减少粮食损失浪费写入法条,全面规定了政策性粮食以及粮食质量管理的禁止性行为。这些新的监管举措,有利于管好国家用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物质基础,更好地保障高品质粮食供给,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对粮食供给的新要求,有利于营造爱粮节粮的良好社会风尚。

强化了责任追究。在司法方面,《条例》全面强化对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追究,大幅提升违法成本,加大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对于情节严重的粮食流通违法违规行为,可对相关负责人及责任人员个人处以罚款。这一监管新规,为更好落实粮食流通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支撑。

全面贯彻落实《条例》,推进海南粮食安全行稳致远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以《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从“国之大者”的政治角度深刻领会《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切实担负起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政治责任。

全面开展《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条例》的颁布,对全面履行粮食流通管理职责、落实监管责任、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全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这些新要求,加快形成政府依法公正监管、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社会公众积极有效监督的良好氛围。

全面启动新旧《条例》衔接工作。一是梳理需要制定实施性规范的事项,全面清理现有规范性文件和管理制度,加快制定完善《条例》实施配套制度规范。二是大力开展《条例》的学习与培训,集中开展对粮食流通监管人员的全员培训和粮食储备企业、重点粮食流通企业的培训。三是大力开展《条例》的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条例》内容的知晓度,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加快构筑具有自贸港特色的现代粮食安全治理制度体系。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将按照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推进《海南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海南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规章的立法进程,配套完善相关政策制度,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努力构建符合国家根本大法要求、适应现代粮食安全治理需要、具有海南自贸港特色的粮食安全治理“四梁八柱”,以时不我待、舍我其谁的精神勇当自贸港建设的中流砥柱,为维护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区域粮食安全贡献海南智慧、创造海南范例。

(作者为海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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