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廉洁监督“摄像头”紧盯重点是关键
2020-07-03 07:40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王海萍 【字体:   打印

■尤梦瑜

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后,涉及其中的单位和市县积极响应、迅速行动。6月中旬,省纪委监委召开全省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动员部署暨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对《意见》的进一步贯彻落实进行动员部署。

海南在加快推进自贸港建设过程中推出《意见》,核心就在于“跟踪”和“监督”。

何为“跟踪”?就是对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从规划开始就监督,实行贴身式、嵌入式全过程廉洁风险防控,涵盖了工程建设的所有环节,为项目架起“24小时”廉洁监督“摄像头”。

谁来监督?在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跟踪监督工作中,业主单位、市县政府负责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管,纪检监察机关则协同协调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

《意见》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派驻(出)机构通过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的监督优势,压实业主单位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做好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的日常监督;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室通过做好联系地区跟踪监督工作的统筹协调,对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跟踪监督工作加强指导。

与此同时,巡视巡察机构在开展常规巡视巡察外,要对列入年度跟踪监督任务计划的项目制定实施方案,开展专项巡视巡察,视情况开展机动式巡视巡察或巡视巡察“回头看”;审计机构则要对列入年度跟踪监督任务计划的项目开展专项审计。

“摄像头”架得多不如架得准,开展跟踪监督不能一股脑求全求大、面面俱到,要聚焦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以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推进。决策立项环节,竞标发包环节,验收支付环节,土地审批、挂牌、征地拆迁补偿等重点内容,概算审批、施工监理、物资采购等方面,这些都是公共工程和土地出让项目中腐败问题较为聚集的地方。

有没有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为他人谋取竞争优势,行政审批部门是否正确履职,公职人员有无搞内外勾结,业主单位、监管部门是否因监督不力导致违法分包、层层转包,业主单位有无将工程化整为零、分批建设……履行监督职责,要去盯一个又一个具体的问题,让责任更易压实,效果更加显著。要取得跟踪监督实效,不能大水漫灌、一线平推、平均用力,只有抓住重点、聚焦关键、以点带面,才能达到监督效果最大化,为自贸港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真正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相关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海南省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海南省政府网站运行管理中心
琼ICP备05000041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01   琼公网安备 460108020000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