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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2020-05-11 08:04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针对科技、教育、交通运输三大领域
我省明确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本报海口5月10日讯(记者周晓梦)近日,我省印发《海南省科技领域、教育领域、交通运输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合理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以保障各级政府更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在科技领域,方案明确,将坚持权责一致,遵循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一般规律,按照“谁的财政事权谁承担支出责任”的原则,科学划分科技领域财政权责关系,实现各级政府间权、责、利相统一,调动各级政府支持科技创新积极性。

在教育领域,我省将坚持科学合理划分权责,按照中央确定的教育改革事项和省委、省政府明确的教育相关事项,合理确定政府提供教育领域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方式,明确地方财政事权。科学划分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并根据受益范围、影响程度等对部分具体事项细化,做到清晰规范。并坚持保障标准合理可行等。

在交通运输领域,新出台的方案指出,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由省级承担的财政事权要上划,适度加强省政府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应由市县承担的财政事权要下放,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区域管理优势和积极性,保障改革举措落实落地;应由省市县共同承担的财政事权要在省与市县间作出合理安排,做到财政事权履行权责明确和全过程覆盖。

上述三大领域的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于今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众多领域,是一个系统工程,被视为财税改革中“最难啃的硬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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