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分类管理
2020-03-26 08:13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我省实施居家隔离人员分类管理
不同人群分别进行封闭式居家观察、一般居家隔离观察

本报海口3月25日讯 (记者马珂)3月25日,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印发《海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人员分类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为各市县科学、精准、有效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居家隔离人员的管理工作提供依据。《指引》提出,对不同适用人群进行封闭式居家观察和一般居家隔离观察。

《指引》明确,过去14天有发生疫情国家或地区旅居史且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人员(依据琼肺炎指〔2020〕69号文相关规定),以及目前正在采取居家隔离措施的其他境外来琼人员要进行封闭式居家观察。

此类人群原则上采取“一人一户”的封闭式隔离措施,严格管理,确保隔离人员不外出,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视频方式进行监控;不具备条件的,可安排专人现场巡查监督。确需陪护的,允许一名陪护人员照看,但陪护人员与居家隔离人员应尽量减少接触,居家期间均应佩戴口罩,分住不同房间,接触时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且陪护人员也一并居家隔离管理。

居家隔离人员应坚持每日上午、下午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并每天报给社区网格员。发现体温异常时应及时联系社区网格员或物业管理人员。

居家隔离场所应每天进行不少于1次的清洁消毒,特别是要做好居家隔离人员接触物品表面和生活垃圾消毒,所需酒精及喷壶由所在市县指挥部提供。社区网格员或物业管理人员要对居家隔离人员测体温、消毒、外出等情况进行实时监督。

此外,普通发热患者及按规定应接受居家隔离的湖北返琼人员进行一般居家隔离观察。

此类人群原则上采取“单人单间”的隔离措施,可不对隔离场所采取封闭管理措施。居家隔离人员应不随意离开隔离房间,确需离开隔离房间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与家人接触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用餐时应与家人分开就餐。居家隔离人员接触过的物品表面,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居家隔离人员因就医等原因外出时,应征得社区网格员同意,并不与其他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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