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入选
2019-06-30 08:55 来源: 海南日报 【字体:   打印

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开始推广
文昌“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入选

本报讯(记者梁振君)国家发改委办公厅6月25日印发通知,决定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等地区经验。其中,在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方面,“海南文昌允许村集体有偿收回农户自愿退出的宅基地,并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经验入选。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培育强大国内市场的重要措施,也是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强力支撑。为有力有序有效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年起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设定三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2018年国家发改委总结推广了第一批试点经验,今年6月25日,国家发改委决定将第二批试点等地区经验推广至各地区借鉴。

据透露,第二批试点等地区经验涵盖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等三个方面。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指出,第二批试点任务基本完成,后续要围绕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继续探索实践和改革创新。第三批试点要对标先进、学习典型,创造性运用好经验好做法,确保改革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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