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用好一个
2019-06-07 08:31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赵秋云 【字体:   打印

2019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执法检查组在东方市检查时指出
力保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用好一个

本报八所6月6日电 (记者李磊)6月5日至6月6日,参加2019年海南环保世纪行活动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前往东方市,在东方市自来水公司玉雄村取水口、八所镇龙须沟、大田镇新宁坡村污水处理设施等地进行检查。检查中,围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的问题,执法检查组指出,在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过程中,各市县要统筹合理使用有限的资金,避免“点多面广”地建设,力保污水处理设施建成一个用好一个。

6月6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的带领下,来到东方市大田镇新宁坡村。在这里,执法检查组发现:该村一座2017年8月竣工的人工湿地式的污水处理设施投资资金101.43万元。但设施建成后,设计的污水主干管道仅为300米,由于长度过短,新宁坡村的村民大部分民居的排污管道无法接入这个污水管网,导致污水处理设施进水量严重不足。如今,由于长期“喝不饱”,污水处理设施中的人工湿地已经干涸,用于净化水质的植物出现了枯萎。为了让这个污水处理设施重新发挥作用,东方市如今又投入800余万元对其进行管网和工艺改造。

“没有将村中污水有效收集到污水处理设施中,这个污水处理设施即使建了,也无法发挥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工作人员现场指出了问题所在——一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在规划建设时,负责规划建设的部门认为“建成了就行”,而且在建设中没有充分征求村民意见,也未能考虑到村中的实际情况。导致有的地方虽然建了污水处理设施,却因与当地实际需求不配套导致无法发挥有效作用,造成严重的闲置浪费。

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透露,本次执法检查前几天的行程中,对临高、儋州、东方多个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进行了检查,从这三市县的情况来看,暴露出了我省部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规划不切合实际、重建轻管、后期运行管护困难的问题。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不是建成就行,各地在财政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要量力而行,不能盲目追求点多面广,要建好一个,用好一个。”6月6日上午在东方市召开的座谈交流会上,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建议,各地在推进农村污水处理项目的过程中要统筹合理地把有限的资金安排好,通过制度化的安排,将污水处理后期管理的资金安排充裕,让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真正充分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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