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过一个文明“公期”
2009-02-03 00:02 来源: 海南日报 编辑: 林诗成 【字体:   打印

  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今天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委领导近期关于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过文明“公期”的讲话精神,通过卓有成效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和办法,引导农民过文明健康的“公期”。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有针对性地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要充分利用农村文化室、广播、宣传栏等,广泛宣传科学知识,使农民群众认识“公期”活动中各种迷信陋习的危害,树立过文明“公期”的意识。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和外出干部要率先垂范,从我做起,不组织、不参与不文明“公期”活动;同时动员教育亲戚朋友改陋习、树新风,过文明 “公期”。要引导和动员文明生态村的干部和村民率先开展过文明“公期”活动。

  通知认为,各地要认真组织好文体、科技、法律、卫生下乡活动,开展科普、农业技术等讲座,法律咨询、卫生服务和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等,丰富和活跃农民文化生活。把革除不文明“公期”活动与“告别陋习、珍爱健康、保护家园”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起来,引导农民过一个文明、健康、有益、祥和的“公期”。

  通知指出,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各乡镇要组织农村基层组织,尤其是文明生态村要根据各自的实际,引导农民制订相关的村规民约,制止“公期”活动中各种封建迷信活动,倡导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坚决反对“公期”活动中的铺张浪费,倡导艰苦奋斗、勤俭持家的新风。(记者曹健)


责任编辑:杨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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